第三十六章 讀《賣火柴的小女孩》(2 / 5)

小說:這個屋裡 作者:姚煥黎

別人好,而且我會更好!所以我不是道校。我想報復,想怎麼樣,可我總覺得長大了一切都會好。

我在學校裡成績不差,而且一股極為好勝和奮進的勁頭支配了我,我相信自己不會輸。書本課文上面的內容我很喜歡,所以我並沒有因為一些學生惡意欺凌我而不高興。我還是高高興興上學的!

每天早上,我熱愛讀課文,我認認真真的讀課文,讀了一遍又一遍,我最愛讀《賣火柴的小女孩》和《我和艾爾莎》。艾爾莎是一頭獅子,這是頭母獅子,它和主人公是好朋友。主人照顧了它,然後放它迴歸大自然,結果艾爾莎受傷後又回來了。啊!他們之間戀戀不捨的感情,完全打動了我。

最能讓我讀之慾泣的是《賣火柴的小女孩》,小女孩還是幸福過一陣的,她有奶奶疼過她一陣子。後來奶奶死了,媽媽也沒有,她的父親嚴厲地警告她:“一個火柴沒賣出去,就別回來!”所以她不敢回家。她的鞋沒了,被一輛馬車颳走了,然後又被一個小屁孩給撿走了。

在寒冷的冬天夜裡,她衣衫單薄,凍在牆角里。可她最終還是看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她刮亮了火柴,第一根火柴讓她看到了溫暖的烤火爐;第二根火柴讓她看到了麵包和燒鵝;第三根火柴讓她看到了奶奶來接她。她被心疼她的奶奶接走了,她離開了這個寒冷的世界,去了溫暖的地方。那個溫暖的地方在哪兒?具體在哪兒?我什麼時候也能見到?我越讀越傷感,也越讀越有味!我完全能感覺到她的所思所想,我恨不得跑進書裡去救她!

我大概是讀這篇課文已經讀的入神了。最後,我把她接到了自己家裡。她的父親跟我的父親一樣可憎!這篇課文,最能引起我思考的地方是——刮火柴真的能看見自己想要的東西麼嗎?這很重要!

週日,我在灶孔裡拿了火柴,一個人跑到房裡。依照書上所描述的那樣,坐在地上,颳了火柴之後,把亮了的火柴舉在面前,再抬高些,這樣頭略仰著看著火柴發出來的亮光。可我什麼都沒看到,除了一根點燃的火柴在燃燒,什麼都沒有。

究竟是哪裡沒做好呢?哪個動作不像呢?還是心情不夠熱忱?

我認認真真,反反覆覆的閱讀刮火柴的段落,研究是不是動作或者感覺沒對頭,好多遍了。我幾乎每天早上就讀那兩篇,讀了《我和艾爾莎》然後再讀《賣火柴的小女孩》,尤其是讀《賣火柴的小女孩》,沒有不仔細,認真的感受小女孩當時的心境,我幾乎是忍住哭讀了一遍又一遍的。我想,我應該領受了她的感受,課文旁邊還有副插圖,小女孩的眼神和動作我都記清楚了。

3年級的第二期週末放假從週六的半天改為一整天,所以週六週日都不用去學校上課。進老師宣佈這一訊息,全班難得一見歡呼雀躍!

這個週末的中午,外面出著大太陽,房裡的溫度也適宜。我又從灶房屋灶孔裡拿了火柴,這次一定要認認真真的,很虔誠的,實現我的願望!我一定要看到我想看到的東西。既然是書上寫了的,而且小女孩成功了,那就不會錯。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背靠床橫,兩腿攤開,一根火柴一刮,“呲”,亮了。然後舉起來,在頭的前方,看著它燃燒。

火柴快燃到手指了,我只好鬆手。再來一遍,這次領會小女孩的情感,果然傷心了,彷彿我已經變成她了。於是刮亮了火柴,照著插圖上的姿勢和眼神……可又失敗了!我什麼都沒看到。再來……我反覆思索著,反覆體會著……失敗了……又失敗了!究竟是哪裡沒做好?照著書上做的。

地上已經颳了一地的火柴。我有些沮喪,為什麼小女孩颳了火柴就能看到她想看到的東西?我颳了那麼多火柴,明明也傷心了,彷彿就要去了,就是看不到自己想看到的東西?也沒誰來接我。

聽到奶奶喊我:“弟兒,你把我嘀火柴拿哪兒去了?你快拿來呀你!”

我真的很苦惱,都試了好多次了,居然看不到。

今天想起來,這是安徒生的寫作手法。不過我仍然認為小女孩當時是看到了她想看到的一切,她幸福的去了。我都這麼大個人了,不會再做那樣的嘗試了。

我們三兄妹有一塊十分愜意的娛樂場所,就是後面松樹林裡和後面的空地上。如果奶奶開恩允許妹妹娛樂一段時間的話,那麼我們三人在松樹林裡跳繩是最好不過。兩人把跳繩套在腿上,跳,跳得過關了,然後再把跳繩加高。學校裡的高手能把跳繩跳的舉起來的。

後面的空地上,除了放牛,我們常去捉螞蚱。

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螞蚱和蝗蟲的區別,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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