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二、正說段 分二
這一科是屬於跡門的正宗分,就是“約跡門開權顯實”的一個正說段。這以下從〈方便品〉到〈授學無學人記品〉,總共有八品,等於是正式地開權顯實、會三歸一。我們在正式講經文之前,必須把佛陀的權法跟佛陀的實法做一個說明,才有辦法開權顯實。
我們觀察〈序品〉,重點有兩件事情:第一個,就是佛陀在〈序品〉當中的放光現瑞,這第一個觀察點;第二個,就是後面的問答釋疑。
首先,我們看〈序品〉當中佛陀的放光現瑞。佛陀在本經一開始是沒有說話的,但是他做了一個動作:他入了三昧以後,現出了一道光明,然後從光明當中現出十法界的因緣果報。也就是說,這當中有兩件事:一個是一道光明,另一個就是因緣所生的十法界的因果。這兩件事情,等於是說出了整個佛法的全貌。佛陀講經四十九年,就是一道光明加因緣所生法兩件事情。
這兩件事情,有兩個角度可以切入,我們從後面的問答釋疑可以看得出來。彌勒菩薩代表眾生法界,文殊菩薩代表佛法界。今天我們用眾生的知見、從眾生的角度來看這個瑞相。你看彌勒菩薩的提問,他完全扣著因緣所生法。他講到凡夫的生死業報處。凡夫怎麼回事呢?凡夫就是業力,“萬般皆是業,半點不由人。”造善的人得快樂果報,造惡的人得痛苦果報,這就是凡夫。所以凡夫的生命離不開兩個字,叫做“業力”。那麼二乘人呢?二乘人當然是涅盤寂靜,他修四諦十二因緣,他找到休息處了。菩薩呢?菩薩很忙,廣修六度,成就種種的功德。以上這些都是佛陀說的。所以,從凡夫的角度,我們認為佛陀講了很多的修行的法門,這也是事實。
但是,我們看文殊菩薩的回答。文殊菩薩的回答其實有兩個重點:第一個,他把彌勒菩薩所說的因緣所生法重複了一次。說,彌勒菩薩,你說的都對。的確,凡夫就是造業得果報,二乘人得到涅盤寂靜,菩薩成就六度的功德。這個我完全同意。但是他後來又補充了一句話,叫做“斯由佛光照”。這就是我們忽略的地方。就是,在我們沒有學《法華經》之前,我們修學佛法就陷入了因緣的造作,忽略了迴光返照因緣背後的那一道光明。而本經正是要把那道光明表現出來的時候了。
也就是說,我們以前所修的法只能叫做方便法門,由不同的法門、經過因緣的修證,而得到相應的果位。這個就是《法華經》以前的修學:唸佛就往生,造五戒十善就生天,行六度就成就六度的功德。但是,我們忽略了這些功德是依附在什麼身上,我們少了一個根本。就是,在一切的生滅因緣當中,雖然找到了暫時的安住,但是沒有找到一個永久的安住。這就是問題了。就是我們過去沒有學《法華經》之前,少了一塊。好比一個乞丐,雖然他透過因緣的造作變成有錢了,生活改善了,但是他還是沒回家。佛陀的放光現瑞,似乎是想告訴我們什麼,就是我們沒有學《法華經》之前,就少了那麼一塊,就少了那一道光明。
這一道光明對我們影響很大。少了這道光明,我們修行就永遠進進退退,就是活在生滅的因緣當中,就是一個沒有家的孩子。我們總是覺得“弟子心不安”,“流轉三界中,何處是依怙?”當然,我們相信法力不可思議,我們相信依照佛陀的造作我們會增上。我們頂多就是增上,但是我們談不上安住。這就是問題了。所以,本經必須把因緣修學的法門,這所謂的權法,跟一念心性的實法要結合在一起。當我們把因緣修學的權法跟實法結合在一起,那叫做一個稱性起修,那就是所謂的一佛乘。
所以本經的特色就是,佛陀沒有否定我們過去的因緣的造作,你過去幹嘛還幹嘛。如果你以前是念佛的,學《法華經》以後,你照樣唸佛,但是你多一個內觀真如、外順彌陀。你所有的佛號,因為有那一道光明的加持,變成不可思議:一方面堅固,一方面圓滿。你的佛號不可破壞。所以現在就是說,本經開始,佛陀要慢慢地把過去所沒有講的那一道光明幫我們慢慢補上去。就是說,修行不能夠只是一昧地事修,要開始啟動內心的光明。就是要有理觀了,就是蓮花式的修學。你不能只是把這一朵花照顧好,你還得要有蓮子,要有不生滅的自性功德來支援你。我們以前強調法力不可思議,但是我們要告訴你,其實你能唸的心也不可思議。這是我們內心的光明,被我們忽略了。
從現在開始有八品,佛陀要告訴我們,世間上有兩種力量:一個是法力,一個是心力。這個就是所謂的正說段。
首先把〈方便品〉的大意做一個說明。先解釋“方便”這兩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