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方面的調整(1)
第三次文代會召開的時候,國家已經發生了困難。在困難中,大家感到有些事搞得過“左”了。經濟方面是這樣,文藝方面也是這樣。1961年,###著手調整、文藝處召開一系列的座談會,聽取文學、音樂、美術等各方面的意見,感到文藝工作管得太死、太亂,存在簡單粗暴的現象,雙百方針貫徹得不好。當時各方面都在制定條例,例如,科學界搞了十四條,大家說好,有利於克服“左”的東西。於是,我們也起草了文藝工作十條,作為克服文藝工作“左”的錯誤的一個重要檔案。
1961年6月,###在新僑飯店召開文藝工作會議討論文藝十條。幾百人參加了會議包括部分黨外人士。周總理在會上作了報告,講到文藝工作要民主,要符合藝術規律。
會議提出糾正文藝簡單地配合政治的錯誤傾向。這種傾向“大躍進”時表現得特別嚴重。“大躍進”時,有人批評說,取消文工團是錯誤的。這是不瞭解歷史。全國解放,我們進了城,少奇同志提出,文藝工作要佔領劇場、電影院,必須專業化,不能繼續採取文工團的形式,這是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需要。“大躍進”中,把這些又否定了。戲劇學校不上課,把學生拉出去,組成文工團演出,以為只有這樣配合政治運動才是為工農兵服務,才是為無產階級政治服務。
文藝十條糾正了這種簡單的片面的認識。十條指出,為工農兵服務可以採取多種多樣的文藝形式,各種題材、各種風格都應該歡迎。在文藝單位,要發揮藝術家的作用,可以成立藝術委員會,不要黨支部包辦一切。文藝工作者熱烈歡迎“十條”,有人說,要把十條刻在石碑上,世世代代傳下去。後來又反覆修改成為八條。
但是,這個文藝工作條例遲遲沒有發下去。為什麼呢?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這個檔案右了。陸定一同志對這個檔案就表示懷疑,多次說“拿不準”,怕的是檔案發下去後,文藝工作又走向另一極端。後來是在周總理、陳毅同志的催促下才發出去的。有一次,在西花廳,周總理問,為什麼還不發出去。我回答說,還有分歧。總理很不滿意。1962年,從廣州會議歸來,周揚要我拿出八條,最後修改一遍。當時陸定一不在北京,交給陳毅同志看過,陳毅說這個檔案是成熟的。終於1962年4月發出。檔案是以文化部黨組和文聯黨組名義發出的,中央加了批語。
1962年1月,中央召開七千人大會,糾正“大躍進”的錯誤。在七千人大會的氣氛中3月在廣州召開了話劇、歌劇、兒童劇創作會議。會前,總理在紫光閣召集了一個小會作準備。
2月17日,總理在紫光閣會議上作了重要講話。
康生最善於投機。他利用糾“左”的時機大肆宣揚什麼戲都可以演。紫光閣的會議,他參加了,他提倡演三小(小生、小旦、小丑)戲,完全是一些黃色的、情調低階的戲。他提倡演“十八扯”,特別是提倡演鬼戲。他讓趙燕俠演《李慧娘》,說沒有鬼他就不看。
廣州會議是由劇協、文聯出面召集的。會議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段是齊燕銘同志主持的第二段是我主持的。原來的想法,會議要引導大家談創作,不去發牢騷。但是,會一開起來,情況就不同了。當時在廣州舉行的還有一個科學工作會議。兩個會,周總理和陳毅同志都參加了。他們的意見,還是要讓大家講話。因此,會議的第一階段主要是“出氣”。把一些沒有與會的人,如海默等,也請來了。會開得十分活躍,大家很高興。陳毅同志在會上講話,批評了文藝領導中的簡單粗暴現象,批評得很尖銳,澄清了許多是非。他針對文藝批評中的粗暴現象說:洞簫為什麼不能橫吹!還說他的報告錄音可以拿回去放。對《洞簫橫吹》和《布穀鳥又叫了》的批評,是大家議論很多的問題。為了參加會議,我讀了《布穀鳥又叫了》,並看了一些批評文章。劇本是有缺點的,但姚文元的一篇文章完全不講道理,離開劇本,強詞奪理,羅織罪名。我最後講了話,作為會議的總結。這次會著重批評了文藝批評和領導工作中的粗暴現象。我在總結中點名批評了姚文元的文章,並請葉以群把我的上述意見帶回去轉告姚。也許,從此我就得罪了姚文元。在創作方面,會議提倡多樣化,古的、今的都可以寫,但強調話劇應該多反映現實生活,成為現實生活的一面鏡子。老舍在會上談了戲劇語言問題,黃佐臨談了戲劇導演問題。
文藝方面的調整(2)
會議開得不錯,對戲劇創作起了促進作用。會後出現了許多好劇本。
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