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正該多跟你聊聊,瞭解一下年輕人的想法。說吧,想說什麼呀?”
謝贇也不扭捏,拉了把椅子坐她對面,說道:“我想跟您聊聊計劃生育和晚婚晚育的事。”
國家在五十年代就開始宣傳計劃生育了,衛生部1954年7月修訂下發了《避孕及人工流產辦法》,多位國家領導人都發表過相關的講話,主席就曾經說過,“要提倡節育,要有計劃地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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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的計劃生育還只是宣傳和倡導,也不是要求人只能生一個,而是強調計劃性。
1964年,國務院成立了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節育宣傳、技術指導工作,對全國計劃生育工作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和督促檢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先後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或在衛生廳內指定專人負責計劃生育工作。
但是,1968年,隨著運動的興起,國務院計劃生育委員會被取消,計劃生育工作也陷入了停滯。
張啟恆笑道:“你說說。之前咱們這兒也做過一些宣傳,不過力度不大。”
謝贇笑道:“這個我也不是太懂,就跟您說說我的一些想法。我看了一些報紙文章和宣傳畫,覺得晚婚晚育這個提法特別好。
咱們女人一旦生了孩子,就容易被家庭瑣事捆綁,能出來打拼的機會就少了。別的不說,我之前參加民兵培訓,女民兵都是沒生孩子的,一旦生了,就離不開家。
還有,生孩子傷身體,尤其是咱們的女社員,生之前在下地,生完之後有的連月子都做不好,就得接著下地,很多人因此而忍受病痛折磨,也沒有得到很好的治療。
說起來,生孩子給女人帶來的身體損害太大了。所以我支援少生孩子,晚婚晚育。
之前報紙上就說了,建議城裡男青年28歲、女青年25歲結婚,農村男青年25歲、女青年23歲結婚,我覺得這個就很好啊。人多長几歲,思想也就更成熟了。不會稀裡糊塗的結婚,稀裡糊塗的生孩子,一輩子就這麼稀裡糊塗的過了。”
張啟恆點頭:“宣傳方面你有什麼建議?”【1960年9月發行的海報:《從繁瑣家務勞動解放出來,一心到社會主義建設中去》】
:()回到六零年代,踹開劇情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