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曉梅也躬身施了一禮,說道:“應該我謝謝你,你可幫了我們皇城司大忙了。”
這時葛江已經帶人匆匆回來了,對孟曉梅說沒有找到熊匱,說是他出城收高利貸去了,估計要在傍晚才能回家,他已經安排人布控,一回來立刻拘捕帶回衙門。
孟曉梅告訴他自己要返回臨安處理緊急事情,讓他在嘉興縣協助薄聰調查他的冤案,並再次警告他,如果這次不好好協助薄聰,有任何差池,軍法從事。
葛江額頭冷汗都冒出來,急忙鄭重躬身答應,隨後孟曉梅帶著隨從策馬飛奔而去。
孟曉梅走後,葛江問薄聰說道:“有任何差遣,薄公子儘管吩咐。”
薄聰現在最急需的就是搞積分,才能租借dna測血儀來檢測死者脖子上的掐痕到底是不是高利貸熊匱的。
於是他對葛江說道:“你們皇城司在嘉興縣有沒有什麼案子?反正現在閒著也是閒著,我可以幫你們破一破簡單的。”
葛江想了想,說道:“我們皇城司的案子都沒有簡單的,不過在嘉興縣這一塊還真沒有什麼大案子,先生想破案,不妨把趙縣丞叫來,嘉興縣應該有很多積壓的案子。”
薄聰原本想給皇城司一個破案的機會,可是顯然這葛江有些看不起薄聰的本事,但也不敢得罪他,索性將薄聰的要求推給了縣丞。
薄聰也不點破,既然他不想立功的機會,那就作罷了,就便宜嘉興縣的縣丞好了。
於是薄聰和葛江就來到了縣丞的簽押房,聽薄聰說要幫他們破案,趙縣丞又驚又喜,又有些疑惑。
不過能夠讓皇城司特使孟曉梅如此看重的年輕人,應該是有本事的。
馬上叫王主簿把一大堆卷宗都調來。
薄聰快速瀏覽一遍,很快便從中找到他現在手裡的法醫刑偵儀器能用得上,而且能快速偵破的案件。
由於古代刑民不分,民事案件很多都是用刑事手段處罰,所以卷宗都在一起。而且,有一些已經審結但是當事人一直喊冤申訴的也在其中。
很快他就發現了一個自己的檢測工具應該能派上用場的案子。
這其實是一件民事借款糾紛申訴案。
嘉興縣有個姓秦的大財主,都叫他秦員外。他起訴一個叫牛大郎的農夫歸還白銀一百兩,倘若歸還不了,便用其田產和房產抵債。
這牛大郎抗辯說,雙方借據被秦員外私自篡改了,牛大郎借的只是一兩,而不是一百兩。
牛大郎的妻子袁氏和老母張氏都作證,證明當時的確只借了一兩銀子,而且是秦員外硬逼著他們家借的。
曲知縣升堂問案,認定借據沒有被篡改,合法有效。牛大郎賴賬不還,還惡意誣陷秦員外,實屬刁民。下令將牛大郎當堂杖責三十大板。
而袁氏和張氏則因為作偽證則曲知縣下令掌嘴二十。
同時,判決牛大郎家償還秦員外一百兩銀子,三天內償還不了,便將其所有田產和房產全部抵債歸秦員外所有。
隨後,牛大郎因為無法償還欠債,被衙門強行收繳田產和房產,抵債給了秦員外。
為此,牛大郎四處喊冤申訴,這案子就作為申訴案子處理了。
薄聰看到這裡直皺眉,古代處理民事糾紛也是用刑罰手段,這讓現代人很不能理解。牛大郎因為訴訟中的抗辯就被杖責,老母和妻子被掌嘴,這審理案子的曲知縣真是霸道啊。
裡面不會有什麼權錢交易吧?
在卷宗裡附有雙方簽署的借據,薄聰用肉眼檢視了一下那份借據,果然看不出明顯的篡改新增的痕跡。
但是這案子本身有蹊蹺,不合邏輯。
按理說,有借據欠條的借款糾紛,債務人一般不會抵賴,最多說自己無力償還,要求寬限時間之類的,不可能質疑借款金額,而且相差一百倍。
這對一個農民來說,可是一筆天文數字,涉及他田產和房產,那是全部的身家了。
最讓人起疑的是,這份借據的金額“壹佰兩”中的“壹佰”兩個字剛好位於一列的最後一個字,而“兩”字是在另一列的頭一個字,這就給加字留下了空間。
而整個借據的每一列原本就寫得不整齊,所以即便加了字,也不容易看出突兀來。
書寫人假如是有心,在寫借據的時候故意做了這樣的安排,等到對方簽字畫押之後,再把“佰”字新增上去,數額就從“壹兩”變成了“壹佰兩”。
薄聰決定對這張借據進行一下文字鑑定,看看那個“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