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艦的設計方案。
雖然這三個方案都有著三萬五千噸這個相同點,但是其他的卻是不盡相同,比如魏源中將的設計是依照炎帝級戰列艦為藍本,簡單的說就是進行了縮小化,透過減少防護能力來保持九門十六寸艦炮的龐大威力。但是秦逸中將提出的方案則是縮小艦炮的口徑,提出了裝備四座三聯裝十二門十五寸艦炮的方案。而韓通林上校的設計方案則是採取四座雙聯裝十六寸艦炮的方案,這些方案各有優劣,海軍內部一時間也是爭論不休。
第五百九十章 裝甲和動力
前後兩次的華盛頓海軍條約中都沒有更改對戰列艦的限制,除了限制各國的主力艦總噸位外,更是對單艦效能進行了嚴格的限制,標準排水量不得超過三萬五千噸,艦炮口徑不得超過十六寸。
而這兩個限制的條件讓各國的戰艦設計師們頭疼不已,因為他們發現設計戰艦時,如果要採用十六寸艦炮並且還能取得相應的防護能力時,那麼排水量至少需要四萬噸,這一點從日‘本、美國、英國以及中國的新式戰列艦上已經得到了充分的說明,不管是最早服役的中國炎帝級戰列艦還是緊隨其後的日‘本加賀級戰列艦或者是美國的南達科他級戰列艦,這些戰列艦的都是裝備了十六寸的艦炮,而他們的排水量無一例外都是上升到了四萬噸以上。
雖然防護能力有所差別,不過這主要是因為這三款戰艦的航速和主炮不僅相同,比如加賀級是十門的主炮和二十六點五節的航速,防護能力也較低。美國的南達科他級擁有最強的火力足足十二門主炮,以及最強的防護,但是速度很悲劇。而中國的炎帝級的火力墊底只有九門的主炮,防護能力居中比加賀級強一些,但是遠不如南達科他級,但是炎帝級的航速卻是最快的,足足二十八節的最高航速讓他成為了現今世界上最快的戰列艦。主力艦裡頭比炎帝號還快的不是沒有,但那些都是戰列巡洋艦,比如日‘本的天城級,比如英國的胡德級,再比如美國的列剋星敦級,這些戰列巡洋艦速度是快了,火力也不算差,但是防護能力卻是太差。
從目前的戰列艦發展情況來說,裝備十六寸艦炮,標準排水量達到四萬噸以上的戰列艦才是合格的。
然而華盛頓海軍條約卻是硬生生的把戰列艦的排水量限制到了三萬五千噸,這就讓戰列艦的設計也遇到了條約型重巡設計的尷尬,那就是想要火力就沒防護,要麼就是有了以上兩者卻是沒了航速,總之:火力,防護,航速這三者必定要犧牲一個。
而在各國的海軍中,哪怕是最為注重航速的中國海軍也是把火力放在了第一位,要不然當年也不會為了讓炎帝級裝備上九門的十六寸五十倍主炮而一而再再而三的對航速進行妥協,從最初設計的三十節降低到二十九節,而施工的時候再一次被迫降低航速到二十八節。
由此可想而知,在各國海軍將領眼中,火力依舊是戰艦的第一要素,這一點不但體現在條約型戰列艦的設計上,跟體現在各國所進行的條約型重巡的設計上,各國進行萬噸重巡的設計時,無一列外都是選擇了條約限制的上限八寸炮,而選擇了八寸炮後又為了保持速度,就被迫放棄了這些萬噸重巡的防禦能力,由此造成條約重巡幾乎是清一色的薄皮大餡的貨色,和中國在建的世廣級以及之前服役的華太級一萬五千噸重巡完全不是相同等級的型別。
基於這一點,中國海軍最新式條約型戰列艦的首先設計目標就是火力,海軍方面提出新式戰艦必須儘可能的擁有最大火力。
而設計的次要因素就是航速,東海大海戰中不但日‘本得出了未來主力艦必須擁有高航速,而中國海軍同樣是更堅定了主力艦高速化的原則,所以海軍提出新式戰艦必須擁有和炎帝級一樣的航速,以便在未來的海戰中和炎帝級能夠進行戰術上的配合。
至於防護能力,那就是在滿足了火力和航速的條件下能夠做多好就是多好了,而在給防護分配的有限重量中,海軍根據未來海戰的交戰距離會進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空中觀察的條件下交戰距離可能會出現視距外交戰的情況下,那麼戰艦的防護重心就應該進一步側重於水平裝甲的防護,因為在遠距離的炮擊中,炮彈的落點角度會越來越大,擊中水平裝甲和炮塔頂端裝甲的記錄會遠遠超過炮彈擊中側舷裝甲的記錄。另外炮彈的威力也會隨著交戰距離的拉昇而改變,交戰距離越遠,炮彈對側舷裝甲的威脅越小,但是相對的對水平裝甲的威力會越來越大。
“透過以往的交戰經驗和多次的試驗資料,我們認為未來的海戰當中,進行遠距離炮戰的時候,水平裝甲所面對的威脅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