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雨。
將恩菲爾德老爵爺的冒險之旅變得面目全非。
他本想信馬由韁,帶著夢和騎槍,尋找詩和遠方。
這場旅途的終點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路上的風景。
他今年六十二歲,從來不曾想過,自己這個糟老頭子能變成這場國家博弈遊戲中的最後贏家。
在四十年前,他進入森萊斯駐疆騎兵隊,剛好趕上列儂工人革命的歷史大潮,作為國際僱傭軍幫助列儂王室鎮壓暴民。
這一仗打了六年,然後,恩菲爾德老爵爺就再也沒上過戰場。
和平太久了。
太久太久了。
他在等待,等待著下一次應招入伍。
頂著男爵紳士的頭銜,在家中過著混吃等死的日子。
看著大衛先生寫的故事,感覺自己活得像個行屍走肉。
如果西大陸也有公眾號這個說法。
——大衛先生絕對是個技藝精湛的高階迷信寫手。
恩菲爾德爵爺非常喜歡這位列儂的年輕作家。
在大衛的筆下,描繪出騎士生涯中各種各樣的冒險故事。
信仰和誓約,寶甲和寶劍。
懲奸除惡,妖邪必敗。
男歡女愛,兄弟情深。
大衛先生甚至能把一個遊騎兵和一條狗的故事寫得感人至深款款動人。
說的就是薇薇看的那一本。
名字叫《聖盃往事》。
恩菲爾德爵爺感嘆著騎士和範克里夫的友情,感嘆著故事裡主人公尋找祖國,尋找永生靈藥聖盃葡萄酒的傳奇事蹟。
他想,如果他就是這個故事裡的主角,那該多好。
爵爺心存幻想。
——我這個六十二歲的糟老頭子,跑到邊疆來。
——用騎槍擊敗一個個對手,教這些使火銃的陰險小人好好做人。
——你大爺還是你大爺,我的寶劍無堅不摧,我的鎧甲能擋住子彈!幸運之神庇佑著我!
——然後!贏下一千塊黃金!
“我能給大衛先生寫信嗎?”
恩菲爾德爵爺從幻想中驚醒,他想到了絕佳的寫作素材。
貝塔緊跟在老爵爺身後。
“父親大人,你想到什麼了?”
老爵爺說:“我想給大衛先生寫信,如果我能成為冠軍,這故事寫成書!絕對能萬古流芳!”
貝塔尷尬地笑著,只知道附和。
“哈……父親大人您說的對。”
父子倆騎馬晃晃悠悠走在官道上。
經過一天的修整,老爵爺和貝塔都喜歡睡覺,他們選擇在第二天正午出發,和第一縱隊相隔十來公里的距離,根本就看不見第二縱隊的尾巴。
——恰巧也避開了殘酷的火槍械鬥,沒有遭受皇帝的毒手,活到了現在。
貝塔非常苦惱。
苦惱的原因說來很簡單。
一路上,老爺子的戰鬥力拔群,要是遇上掉隊的臭魚爛蝦,舞著騎槍嚯嚯兩下,當場給人家捅得人仰馬翻。
再看老爺子踩馬鐙,持槍奔襲的衝鋒姿勢標準無比,每一下攻擊都戳到痛處,第一天干翻了二十來號不長眼的參賽者,頗有一種面色潮紅,渾身氣血上湧的興奮感,是越戰越勇的意思。一點都不顯老。
第二天遲遲出發,這會連對手的影子都沒了。
貝塔這個孝子,該怎麼弄死老爵爺呢?
他要怎麼做?才能從功勳爵士,變成男爵呢?
就在貝塔的弒父計劃陷入困境時。
幾頭毛驢踩著輕巧的步子,一路揚長而去。
陰雨天氣讓山路變得泥濘不堪,毛驢飛踏濺起泥漿,把恩菲爾德的家旗弄得髒兮兮的。
老爵爺紅著臉,氣得七竅生煙,拍著馬駒脖頸上的鐵鎧,將騎槍架上胸甲的掛鉤,追了上去!
就在這一刻,貝塔策馬緊跟其後。
他猶豫再三,把背後的琳·恩菲爾德步槍掏了出來。
準心在老爵爺和騎驢的農民之間搖擺不定。
他要殺誰?
殺死父親?還是殺死平民?
他不知道,在這一刻,他的心臟狂跳不止。
鐵騎像是一輛重灌坦克,轟擊毛驢隊伍裡,巨大的騎槍當時就把其中一個可憐蟲刺成了鐵桿上的烤肉串。
恩菲爾德大喝:“哈!又殺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