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元。
另一種方案是高風險方案,它使得未來的行權日股票價格各有50%的機率為90元或10元。該方案下每份期權給高層管理者帶來的預期價值就是0。5×40+0。5×0=20元。
顯然,高層管理者會選擇高風險方案,因為這樣可以為他們帶來更大的預期收益。或者說,高層管理者採取冒險行為(利用風險)來提升自己的利益。當然,高風險方案可能對企業本身是有害的。比如在我們的例子中,穩健方案不僅風險更小,而且相應的企業股票預期價值為0。5×80+
0。5×30=55元,高於高風險方案相應的企業股票預期價值為0。5×90+0。5×10=50元。這就是管理層行為與股東利益衝突的地方。
利用風險的另一個例子是管理激勵,比如業績工資。一般來說,員工的業績不僅受員工努力的影響,也會受到一些隨機因素的影響。這樣,即使觀察到員工的業績,也不能準確判斷員工是否努力。當觀察到低業績的時候,員工可以辯解是“運氣”不好,是隨機因素影響的結果,聲稱自己已經努力。如果企業承擔全部風險,給予員工固定工資,那麼員工就不會努力。如果按照業績支付工資,實際上就是將部分風險轉嫁到員工身上。然而,正是因為承擔了風險,員工為了獲得更高的預期報酬,就必須付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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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應對風險的策略(5)
風險操縱:選擇有利於自己的環境
在很多情形下,人們也可以透過影響自己和他人所面臨的風險來獲得好處;這就是風險操縱,是針對風險的另一種形式的利用。
一般來說,在競爭中,我們總會見到強者寧願選擇穩健的策略,而弱者寧願選擇冒險的策略。這就是源於風險操縱:因為強者更願意把競爭結果建立在能力的基礎上,所以他們選擇更依靠能力的策略,儘量減少環境中的不確定干擾;而弱者更願意把競爭結果建立在“運氣”的基礎上,他們深知憑藉能力是難以獲勝的,還不如選擇高風險方案多得一點運氣。“死馬當做活馬醫”也是這個道理,反正已經瀕臨絕境,不如採取高風險方案,反而有可能絕處逢生。比如,網球技術很爛的你要挑戰網球高手,選個風大的日子是不是對你更有利呢?
上述道理說明,越是能力弱的人,越應該選擇一個有利於自己“運氣”的環境。我想起200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格蘭傑(Clive W。 J。 Granger)教授在獲獎之後對記者的一番話。當時記者問他:“怎麼樣有助於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格蘭傑回答:“首先你要選擇一所好的但不是頂尖的(good but not top)大學。”這個觀點是很有道理的。如果學校不好,就缺乏做出優秀成果的平臺;如果進入頂尖的學校,雖有平臺,但是獲得平臺的機會就少得多(因為頂尖大學的高手太多了)。格蘭傑從1974年就一直在加州大學聖迭戈分校(UCSD),這所學校在當時其實就是“好的但不是頂尖的”大學(現在它可以算是一流大學了,2007年UCSD在全美大學綜合排名為第33名)。
所以個人在選擇工作和職業的時候,應當考慮在成功機會和資源能力之間進行恰當的平衡。因為個人要謀求成功,固然與能力有關,也與機遇有關;選擇更有利於匹配自己能力以獲得更大勝算的環境,是追求個人成功的事業中需要重點考慮的一環。
此外,在競爭中,一個人不僅可以在策略中操縱風險,更可以操縱與對手風險的相關性來獲得好處。領先的選手會盡量選擇更高的正相關:這樣一來,無論他的運氣好壞,對手的運氣也會跟他一樣,這樣他就可以繼續保持領先。相反,落後的選手會選擇負相關。就像兩人帆船競賽的例子一樣,落後者應選擇與領先者不同的航道,而領先者應該順著落後者的航道。 本章前面的“一個博弈論專家的教訓”也是一個非常好的例子,巴里本來可以操縱賭博的風險,他只需要保持與那名女子完全相同的押注方式,使得自己與女子的風險完全相關,他就可以穩操勝券。可惜他選擇了另外的押注方式,使得自己的風險與女子的風險相互獨立,最終釀成了敗局。
製造風險:啞彈戰略
有時候,我們還可以創造出不確定性,來謀取好處。博弈論中的混合策略,就是典型的例子。譬如下面的經理和員工之間的監督博弈(圖2…4):
這個博弈基於這樣的假設:如果經理監督而員工努力,則雙方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