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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她也不會設計出這樣的圈套,讓塞斯在全德國人民,甚至全世界人民面前自曝其短。

所以她繼續對塞斯說:“你是在徵求你繼父,也就是羅思勞地區警局局長的意見嗎?我還是要提醒你一聲,不管怎樣,你是不能一句話不說的。既然如此,為什麼不自己回答原告律師的問話?”

塞斯動搖了,他確實很怕別人“說錯”話,雖然他的父母說那個新律師非常厲害,是有名的流氓律師,可是萬一他說錯話了呢?

而且之前他就說錯話了,他母親告訴他本來應該用“精神病”給他脫罪最好,結果被這個律師弄砸了……

還“有名”呢,不過如此。

他不想有案底,更不想坐一輩子牢。

就在塞斯猶豫的時候,顧念之又對法官說:“按照程式,現在輪到我方來盤問被告,請法官大人允許。”

法官瞪著顧念之,幾乎要說“不允許”!

但是想到法庭裡還有媒體的人坐著,雖然約克說已經跟那些媒體朋友打過招唿了,但是他也不能做得太明顯。

萬一那些人亂寫呢?

該走的程式還是先走完吧,反正不會影響自己的判決結果。

點點頭,“被告,請回答原告律師的提問。”

法官發了話,塞斯只好走到前面盤問證人和嫌疑犯的座位上坐下。

顧念之揹著手,亭亭玉立站在法庭上,一張皎潔晶瑩的小臉像是上好的羊脂玉,細膩動人。

塞斯看了顧念之一眼,突然想起被自己多次弄死的華夏女留學生,也是纖細的身子,但沒這個律師好看,面板沒她白,那樣潔白晶瑩的肌膚,摸起來一定手感好,想一想他都要硬了……

塞斯的目光直勾勾地盯在顧念之胸前。

顧念之的女式arani套裝很修身,顯得腰部纖細,胸部更加突出。

塞斯這幅嘴臉討厭極了,顧念之很是惱怒,但她知道現在直播庭審,塞斯表現得越色眯眯的,就更容易拉仇恨。

因此她對塞斯的眼神熟視無睹,鎮定自若地開始提問。

“塞斯先生,請問一年前的五月十一號傍晚,也就是被害者黎海清出門跑步結果遇襲被害的時候,你在哪裡?”

“我在公寓裡睡覺,和我女朋友尼娜在一起。”塞斯扯開嘴角露出一個猥瑣的笑容,看了看也是被告的女友尼娜。

尼娜深深地低著頭,彎著腰,都快鑽到桌子底下去了。

顧念之淡然繼續盤問:“除你女朋友以外,還有別人證明嗎?”

塞斯想了一分鐘,搖頭說:“沒有。”

“太遺憾了。”顧念之抬起手指搖了搖,“你的女朋友也是本案被告,所以你用她做你的不在場證明,完全沒有法律效力。”

塞斯的臉黑了一半,本來極力冷靜的臉上開始顯出一絲怒氣。

“為什麼?!”塞斯咬牙切齒地反問顧念之。

“雖然我沒有義務回答你的問題,但鑑於你一貫藐視法律秩序,我可以跟你解釋一下,免得你繼續做法盲。”顧念之停了一下,在對方辯護律師開口說反對之前,飛快地說:“因為她有跟你串供,互相遮掩犯罪行為的可能。”

被告律師還是慢了一拍,這時才叫出來:“反對!原告律師誹謗我的當事人!”

“反對有效。原告律師,請注意你的用詞。”法官立刻警告顧念之,偏心的嘴臉表露無遺。

顧念之聳了聳肩,“法官大人,雖然我不認為說被告法盲是誹謗,但是你要堅持維護被告的利益,我也沒辦法。”

“怎麼不是誹謗?!”被告律師冷笑,一隻胳膊激烈揮舞,肢體動作顯示他非常激動和憤怒,這種狀況非常能感染庭審人員,“你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說我的當事人是智障、神經病!現在又說他是法盲!”

“我抱歉說他是智障和神經病,但是法盲……這是事實。”顧念之不以為意,侃侃而談,“被告律師,你是不是忘了誹謗罪的定義?不是你跟我吵吵架罵罵街我就能告你誹謗的。”

被告律師:“……”是我告你吧!怎麼成你告我!

顧念之轉了個圈兒,看著法庭旁聽席上的人:“證明誹謗罪的三要素,是誹謗性、指涉原告人和出版。就算前兩條符合,第三條也說不上。只要我沒有把你當事人是智障和神經病的話印刷出來正式出版,誹謗罪就根本不成立,連立案都不可能。”

“至於法盲,根據誹謗罪的基本原則,就是必須是虛構事實,如果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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