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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聲音壓得極低:“知道就好,小瑜,媽跟你講,女孩子要自愛……”

見嚇住了她,姜瑜才沒心思繼續跟她胡扯呢。

“知道了。”姜瑜敷衍地應了一聲,施施然地回房了。

看到女兒到廚房轉了一圈又走了,都不給自己搭把手幫個忙,馮三娘非常不高興,但她到底還顧忌著站在院子邊的籬笆前抽菸的周老三,沒敢大聲喊,只不滿地抱怨了一句:“真是欠了你們的,天天下工回來都是冷鍋冷灶的,還得我伺候你們這爺三,不對,現在是四個了,我的命還真是苦啊!”

耳尖的姜瑜聽到她的抱怨,眉都沒抬一下,馮三孃的苦都是她自找的。她天天下地拿工分,前夫死的時候,女兒也十歲了,能收拾家裡出去掙個工分,母女倆省著點,勤快點,日子過不下去?非要來給這個家徒四壁的周老三養孩子,當帶薪的保姆,怪誰呢?

姜瑜進房間就扣上了門,趴到床上,把票據和三十塊錢掏了出來,鋪在床上。

馮三娘這人沒什麼城府,不會偽裝。她說不認識梁毅就是真不認識,不過既然她不認識梁毅,那梁毅為何還會寄錢給她呢?還是這麼大一筆錢。

這種問題,估計也只有梁毅這個當事人和周老三才知道。問周老三肯定沒戲,那不如直接問梁毅這個當事人?

不過在開口問之前,首先得確定這兩個人沒關係。

第二天早上,姜瑜裝作沒有看見馮三孃的暗示,把碗放下又以林春花叫她為由出門了。

姜瑜這次真的去林春花家了,不過不是空手去,她逮了一隻兔子過去,至於藉口,姜瑜早想好了,就說是這隻兔子想喝水,自己掉了山上的人工蓄水池裡了,然後碰巧被她看見了。

等中午林春花回來聽說這事後,拍著姜瑜的手說:“你這孩子是有福的,這都能被你撞上。”

林春花倒是沒懷疑,因為前些年也有兔子掉進過人工蓄水池裡。

只是,這兔子她不能收。林春花拎著兔子的耳朵將它塞進了姜瑜的手裡:“被人看見不好,你帶回家,讓你媽煮了。”

“帶回去哪還有我的份,我能啃個兔頭就不錯了。”姜瑜垮下了臉,可憐巴巴地望著林春花,“林嬸,你就當可憐可憐我,讓我吃口肉嘛。這事,你不說,我不說,叔,大哥,大嫂和小偉也不會說出去,誰會知道?對吧,小偉?”

這年代哪個孩子不饞肉,小偉瞪著一對虎溜溜的眼珠子,機靈地點頭:“對,奶奶,你放心,我啃腦袋,把兔腿給小瑜姐姐吃,她這麼瘦,得多吃點,才能長更高。”

林春花看著兩個孩子渴盼的眼睛,說不出拒絕的話來。現在這個季節,不年不節的,糧食又沒分下來,家裡已經很久不見葷腥了,也是苦了這兩個孩子。

“好,我現在就殺了給你們做紅燒野兔,小偉,這事可千萬不能說出去哦。”叮囑完了大孫子,林春花麻利地拿起刀把野兔殺了,然後把皮毛用水衝了一下,遞給了姜瑜,“貼到堂屋的牆上,等冬天給你縫在鞋子裡,可暖和了。”

小偉一聽這個,來了興趣,嚷嚷道:“小瑜姐姐,讓我來,讓我來!”

姜瑜笑眯眯地把野兔皮遞給了他,然後去幫林春花打下手。

林春花先將宰好的野兔肉焯了水,然後燒熱鍋,加入些許豬油、幹辣椒、薑片和蔥段煸炒,然後加入焯過水的野兔肉翻炒,中途加入一點白酒,最後加了半盆開水,加蓋煮了二十來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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