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心理防禦機制。這樣的愛情有其獨特的悲劇美,一直以來都很受大家的喜愛,一旦脫離了“悲劇”,愛情也就不存在了。在我看過的書裡,作家固然歌頌這種在仇恨的夾縫中蓬勃起來的愛情,但沒有一個作家會選擇徹底抹去仇恨,結局不外乎兩種,一死亡,二相忘。錦覓的生母是被旭鳳的生母殺的,錦覓的生父是被旭鳳的表妹殺的,旭鳳的生父是為了救被錦覓刺死的旭鳳而死的。後兩者都是典型“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再讓我們來看看《晉書》中的王導是在什麼情況下說出這句話的:王導和周顗(表字伯仁)是好友,王敦(王導兄)起兵作亂,牽連了王導一家,王導拜託伯仁向王上替自己求情。伯仁表面上雖然很冷漠,但實際上非常懇切地上書求情,最終王導一家躲過一劫。可王導並不知情,還因此恨上了伯仁。多年後王敦總攬朝政(沒錯兩晉的權力交替就是這麼快),便詢問弟弟伯仁這人咋樣、能不能為官,王導始終沉默,然後王敦以為伯仁不值得用,於是便殺了伯仁。之後王導得知當年伯仁為他辯白的真相,後悔莫及,認為是自己的不作為間接害死了好友,遂說出了那句十分經典的話,後一句是“幽冥之中,負此良友”。一直很喜歡讀歷史,因為歷史不跟你玩兒那些虛的,談道德講三觀,但又處處展現出不一樣的思想,有的很崇高,有的很卑劣,有的很令人感慨……扯開了,講回原劇,旭鳳作為神仙可能沒讀過史書,至少絲毫沒有表現出對“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做出正確的反映。而錦覓呢,雖然有表現出悔恨,但還是大膽追愛去了。這樣一來,花神、水神、天帝的死都變成了兒戲。如果怎麼都想he,也不是不可以,唯一合理的方式,就是讓主角做“真小人”——“六界對我是浮雲,親情對我是草芥,全世界我只在乎你”那種,參見穗禾。說實話,要真是這樣的設定,就極其病嬌了,也挺帶感。但既想讓主角是光明派,又想讓主角無視血海深仇在一起,是不合理的。綜上,我認為經歷過這些事的錦覓和旭鳳無法happy endg,愛情破碎是遲早的事。不要說我不尊重原著,同人雖是原著的衍生,但也是一部獨立的作品,從人物到內涵已經改變了。在這篇文裡,我不會特意去虐靈脩夫婦,但也無法接受他們中的隔閡全消失。——關於人間篇記得八九歲的時候,我第一次在電視裡看到天仙版小龍女,驚為天人,一發不可收拾。一個寧願泡在奧數班裡也不想去完成閱讀作業的小屁孩,開始看金庸,金庸寫完十二本就封筆了,然後我就去嗑武俠,看完了小時候能找到的幾乎所有的武俠小說。所以說,神仙姐姐在我心中真的是白月光一樣的存在。再一次給我這種感覺的就是十多年後,今年暑假遇到的羅玉兒。一開始呢,我只是想寫寫兩個神仙談戀愛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