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武的目光巡視過去,在場的所有人都鴉雀無聲,彷彿每個人的頭頂上都似乎懸著一把劍,一把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掉下的中天懸劍!
蘇武之所以如此動怒,原因就在於蘇武到達北山縣工作的前一天,錦溪市中級法院竟然第二次對周玉霜做出了有罪判定,這顯然是故意的。
錦溪市中院趕在聯合調查組到來前,以犯罪嫌疑人周玉霜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在蘇武看來,這是對聯合調查組的挑釁。
被告人周玉霜則當天提出上訴,雖然相對一審結果,這次的判決結果由死刑改為了無期徒刑。
對周玉霜來說,命是保住了,可還是有罪。
蘇武認為,錦溪市方面是著急判處犯罪嫌疑人周玉霜有罪,這裡可能來自於北山縣內部的壓力。
因為案子破了,那邊的慶功會都開了,現在又說抓的人不是真兇,這事就麻煩了。
所以才趕在自己來之前又判了周玉霜一次,這是成心給自己上眼藥,蘇武能不生氣嗎?
蘇武能感受到北山、或者是錦溪方面的著急。
而對於周玉霜來說,他在北山縣看守所表示自己將上訴到底。
哪怕是判他一天有罪,也上訴。
在歡迎宴結束後,這邊蘇武也開始調查了此案,作為聯合調查組組長,他命令雙管齊下,一方面對審判結果進行研判,另一方面,指令刑偵局一處處長葉耀英重新調查鄉冷湖及案發現場,特別是要從源頭、人際關係來調查,所有的疑點都不要放過,找出真兇。
佈置完任務後,負責整體指揮的蘇武詢問了寧江高階人民法院的熟人,省高法的熟人告訴蘇武,他們一定會依法處理,肯定會再次撤銷錦溪市中法的判決,發回重審......
有了這句話,蘇武放心多了。
第三天中午,陳一鳴捧著盒飯進來了,此時的蘇武正和寧江省高法的一級調研員常德林在檢視判決卷宗。
常德林是個資深的老法官,很多案子只要不對,他從卷宗上就能看出來問題所在,從翻看審訊記錄到判決書,他的眉頭就沒鬆開過。
陳一鳴把盒飯擺在他面前,他也沒動筷,反而有些氣憤的盒飯推開:
“這不是胡鬧嗎?這麼重要的判決書,什麼叫犯罪事實基本清楚,證據基本充分,這可是一個人命關天的案件,怎麼能用‘基本’這樣的詞彙去判斷生死?”
這位一級調研員說著,還摘下了自己的眼鏡,從他多年的辦案經驗來看,此案絕對另有隱情。
蘇武聽常德林這樣說,立刻喊來資料員把幾次的審訊口供拿來,資料員立刻從一堆資料中找出了周玉霜在被警方羈押期間做的口供。
警方一共有5份口供,第1份口供和第二份口供中,周玉霜都沒有承認自己殺人。
但到了第3次和第4次,畫風變了,周玉霜鬆口了,他開始承認自己殺人了。
等到了第5份口供時候,周玉霜又徹底否認他殺人,如此反覆跳脫,也是寧江省高法認定周玉霜口供前後不一致,完全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之一。
另外,第一支駁回中,寧江省高階人民法院同樣認為警方的物證也是有瑕疵的,這和蘇武的想法是一致的。
因為本案中重要物證就是那枚“藍色外套”紐扣,而市場上藍色外套有很多款,每一款又有很多件,不是獨一無二的,北山警方怎麼能根據“某位證人”說案發當天周玉霜穿藍色外套,就認定他就是兇手。
這是不合理的,因為兩者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絡。
至於北山警方提出的作案動機,認為周玉霜是洩憤報復殺人,因為金楚然搶了他女朋友,兩個人還為此在北山縣醫院大打出手過,周玉霜被開瓢了,所以才懷恨在心。(第348章)
但這個理由在蘇武等人看來也不充分。
此時的周玉霜已經在看守所裡待了三個多月了,經歷了上次死刑判決被撤銷,周玉霜的心裡既害怕又擔心,當他聽到聯合調查組進駐北山後,又燃起了希望........
蘇武想了想,讓陳一鳴立刻通知主辦此案的北山縣公安局副局長羅能、刑偵大隊長楊小英,讓他們馬上到聯合調查組來報道。
對於周玉霜是不是真兇,北山縣公安局副局長羅能、刑偵大隊長楊小英心裡跟明鏡似的,可是上級要求的太快了,他們也沒辦法。
這案子明顯是個無頭案,幾乎沒有什麼證據,他們也不是沒有做工作,自從案發以來,組織大批了民警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