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誤殺(1 / 2)

這件事後,‘刀哥’袁老三也就慢慢的發展了起來,立了棍,雖然還是給李大國交貨,但是身邊也聚攏起來了自己的小兄弟。

直到兩年後李大國被殺了,‘刀哥’袁老三的名頭越來越響亮,等了2000年左右,‘刀哥’袁老三開始稱霸寬水縣,並且在這個世紀交接之年,由於靠近鄰國,搭上了鄰國高層更重要的一條線。

所以‘刀哥’袁老三不光是在海上交易,連房地產、肉類、木材生意也全部形成壟斷。

他手下常年跟著六七個18歲左右的小痞,子穿的都是顏色特別鮮豔的花t恤衫,面板曬得很黑,燙著黃毛或者捲毛,出手沒輕沒重的。

至2002年左右,‘刀哥’袁老三又和大哥、二哥一同組成了“袁氏集團”,涉足寬水大大小小各個行業。

吳澤知道,李大國不是什麼好人,他的死應該是死於江湖恩怨的血仇之中。

陳玉,是當時寬水縣的漁民,95年的時候,因為故意殺害李大國和王振庭,被寧東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這件案子寬水很多人都說是個蹊蹺的案子,可無論是當年的公安以及相關證人,都對此諱莫如深。

吳澤仔細調查下來,被殺的兩人中,李大國應該不是陳玉殺的,繼續調查下去,更是汗毛倒地。

因為吳澤發現,這很有可能是一起錯案,真相不堪設想。

辦公室裡,吳澤一根接著一根抽著煙, 頓時有一種如履薄冰的感覺,從種種證據指向來看,當年的這起案子的另一個兇手指向就是袁老三。

這起案子中有兩個被害人,王振庭和李大國。

其中,王振庭是寶山鎮的有名的刀槍炮,當天和李大國在一塊聚餐喝酒,同時被槍殺。

案發不久後,主犯陳玉落網,一開始的時候,陳玉在刑警隊接受詢問的時候嗎,只宣稱自己殺害了王振庭,在案卷中,王振庭是被陳玉用54手槍打死的。

連同李大國的死也被記錄了下來,均為頭部中彈,但必須值得注意的是,現場打死李大國的槍不是五四手槍,而應該是一把長槍,那那把槍在哪了?

陳玉說自己不知道,在當時後來偵辦案子中,袁老三也被帶去調查,坊間流傳袁老三手裡有一把長槍,並且有作案時間,可是後來袁老三又被放了出去。

再後來,那把殺害李大國的五六半自動步槍也找到了,但槍上沒有任何人的指紋。

那這件事就奇怪了,陳玉為什麼要帶兩把槍去殺人,而且帶槍為什麼沒有指紋,要知道,五六半自動步槍的威力要比五四手槍強多了,何必畫蛇添足,為什麼第一次勘查現場找不到,而那把五六半自動步槍也是後來二次勘察現場的時候出現的。

更納悶的是,陳玉被抓的時候,直接就承認了自己殺害王振庭,但卻不肯承認自己殺了李大國。

都是死罪,為什麼只承認一個。

順著這個思路,吳澤打算,一路對當年的卷宗材料展開細緻研判,另一路派心腹趕往當年的案發地寶山鎮展開秘密走訪,

案卷裡說陳玉殺害王振庭、李大國,可是,真實的情況到底是什麼......

半個月後,吳澤終於等到了一個令他非常震驚的結論。

那就是陳玉當年確實是殺人了,只不過他只開槍殺了王振庭,而李大國的死,並不是陳玉乾的。

至於後期為什麼陳玉也頂了殺李大國的這個罪,第一是他本來就殺了人,必死無疑,第二則是有人威脅,屈打成招。

反正陳玉已經必死無疑,而他並不是瘋了,從進小黑屋那一刻,短短一天之間,陳玉生理到心理都被完全摧毀了,最終,除了將自己的殺人罪過認了下來,還將別人殺人的罪過都攔了下來。

同時,吳澤經過調查,還發現了陳玉被槍斃後,陳玉家的家庭狀況卻發生了改變,雖然離開了寬水,但好像得到了一大筆錢的補償,這筆錢,來自於袁老三手下的一位小弟給的。

這可能也是為什麼當時檢察官再三詢問,陳玉都堅稱兩個人全都是他自己殺的重要原因。

真相一目瞭然,

整理下來,這一切是如何發生的呢?

1995年2月18日當天晚上7點多,寶山鎮最大的刀槍炮子頭王振廷像往常一樣去鄰居家打牌,10點多牌局散了,王振廷正碰見了寬水老大李大國,於是二人便一起在路邊擼串。

此時,突然衝出來一名槍手,手持五四大黑星手槍,砰砰砰的就是連開三槍,均打中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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