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靜靜等了一會兒,不多時,另外一頂帳篷中,有個個子不高的中年男子掀開門簾走出,他上下打量臨家莊各位,忽然輕聲道:“各位修士老爺們,為何不直接走過,偏要停在我們商隊這裡。罷了,也是我們倒黴。”男子又稍微提高聲調,說:“懶傢伙們,馬不裹腳的修士老爺停在我們家門前,倒了大黴了,快快起身,收拾東西逃命吧!”聲音不大,可話音剛落,所有帳篷裡都開始傳來起床收拾的聲音。張人致怒道:“和你討碗水喝,怎麼是倒了大黴呢?”中年男子沒有說話,轉身回了帳篷。一時間空地裡只留下臨家莊的人,風聲呼嘯,鬼氣森森。眾人一天之內連遇兩件怪事,想著剛剛的老婆子,沒敢追進帳篷裡。幸而那中年男子很快就出來了。他懷裡抱著十幾個水袋,迎上前,分別遞給眾人。千晴問:“大叔,為什麼我們來了,你們就要逃命去?”那中年男子聽千晴喊得親熱,原本緊繃的神情和緩了,他道:“小公子,你不知道,這附近有許多妖魔,牙尖爪利,專門攻擊落單的修士和商隊。妖魔有人類的智慧,狡猾無匹,能跟著你們馬兒的足跡找到我家商隊的落腳點。若不逃命,恐怕第二日金家商隊就被血洗一空了。”千晴說:“原來如此,你喊我們是馬不裹腳的修士,就是在說我們落下了馬蹄印。”“正是。”那中年男子道:“妖魔可怕的緊,小公子若是遇到了,可要小心。大叔我臉頸這些疤痕,便是妖魔留下的。”千晴凝神去看。金家商隊十分小心,紮寨處甚至沒有點燃篝火,千晴方才沒注意到男子的臉,這會兒才看見,中年男子的臉、頸有幾道陳舊的傷疤,儘管現已癒合,也能看出當時的兇險。“你們要去哪裡逃命?”“唉,慚愧,慚愧。小人雖然惜命,可也太過愛財。明知遠離擎天之柱山底就不會再遇到妖魔,但還是得去往那邊,賣點小玩意,養家餬口。”言下之意,就是要去往擎天之柱了。帳篷裡窸窸窣窣的收拾聲很快停了,有二三十人從裡走出,手腳利落的將帳篷收起,動作幹練,顯然已經收過千百次。臨子初看了張人致一眼,張人致立刻明白,他道:“我們也要繼續趕路,你們想逃命的話,不如求求我家主人,帶上你們一起。”那男子大喜,道:“妖魔畜生最是欺軟怕硬,修士一多,便不敢過來吃人。能跟著眾位老爺,真乃幸事。”說完,男子與他商隊的其他人牽馬,跟在臨家莊隊伍後頭。只有領頭的中年男子,騎馬走在前面,陪千晴說話。千晴隨意一掃,就見金家商隊的人,身下的馬匹各個瘦得露出骨頭,走路有氣無力,馬蹄上還裹著厚厚的棉布,以免走路發出聲音。他覺得有趣,問那中年男子:“大叔,你叫什麼名兒?”男子道:“我叫金奇貴,不過他們都喊我疤臉老四。”“嗯,看來四叔,你的命很金貴了。”金奇貴咧開大嘴,說:“稱不上,不過家裡老母給我起名,確實是這個意思。想來什麼東西,都沒她家兒子的命金貴。”千晴看他身上揹著的行囊不算大,也沒有其他商隊那種浩浩蕩蕩行李裝好多馬車,好奇地問:“你去擎天之柱,賣些什麼?”“都是些小玩意。前往擎天之柱這條路千難萬難,我們商隊多是凡人,運太大太重的東西,容易折在半路上。”“那些小玩意,賣給修士嗎?”“正是,比如一些我們家鄉盛產的低階靈草,可以讓煉氣女修氣色紅潤,或者身材苗條。再比如護養低階靈劍的露水,能讓劍鋒一塵不染。在我們家鄉,都是些隨處可見的東西,只是擎天之柱的修士平時忙於修煉,沒時間採集,就讓我金家商隊撿了便宜。”千晴看著金奇貴後面的行囊,不知為何,莫名覺得他後面的東西令自己有種熟悉的感覺。那感覺十分微妙,細如絲線。千晴問:“那你身後揹著的,是什麼?”金奇貴頓了頓,不著痕跡地看了眼臨子初,他見臨子初神情平淡,眼神沒有波瀾,便伸手在行囊中摸索一陣,抽出一根禽類的羽毛,說:“這東西可不常見,是金家商隊這次交易最貴重的東西,是以由我揹負。”向千晴攤開手掌。就見這羽毛通體純黑,散發出一種極為神秘的色澤。羽毛周圍的空氣,彷彿能被它吸走一般,波動著扭曲。千晴一見之下,就覺得被什麼吸引了。他驀地傾身,眼睛直勾勾看著此物,問:“這是什麼?”金奇貴說:“這是不落兇鳶的翅羽。小公子,你可知道不落兇鳶?”“嗯。擎天三險之一,沼澤蚊王,潛匪修士,不落兇鳶。”“正是。不落兇鳶乃是一種永遠盤旋在擎天之柱山體周圍的黑色巨鳥,它們相貌醜陋,性格兇狠,可因尋常不會侵入擎天之柱,不會主動攻擊修士,所以三險中排行最末。”金奇貴身為商人,嘴皮功夫自然厲害,此刻侃侃而談,道:“而不落兇鳶的翅羽,有扭轉空間的神奇功效。東昆仙主之妻,行逆天大能法術,將全身血肉溶於仙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