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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盛於夏初 作者:林斐然

天一點點頭,她盯著眼前人無意之間的溫潤與雅緻,忽然想起在高中時候,和宋嘉木一起說過的傻話:“希望未來走到哪裡都能找到自己喜歡的書,身邊有一個能安靜陪自己看電影的人。”只是她沒想到,這二十七年裡,自己第一次和異性進電影院,居然是盛夏初。中途,在阿飛頭也不回離開親生母親視線的時候,天一跟著唸了那段旁白:“當我離開這房子的時候,我知道身後有一雙眼睛盯著我,但我一定不會回頭。我只不過想見見她,看看她的樣子,既然她不給我機會,我也一定不會給她機會。”既然他當初沒有給我機會選擇自己的人生,我也不會給自己機會去原諒。與什麼都可以用邏輯來思考的正常影片相比,這一部其實有些凌亂的夯長,誰與誰之間其實都沒有必然聯絡,它只不過是在表達世界上小部分人眾而已,但盛夏初難得地看進去了。天一啟唇喃喃自語的時候,他有一剎那的恍惚。的確,他不是初來乍到,不過已經是七年前,彼時他剛商科碩士畢業,那個人從t市千里迢迢飛過來為他慶祝。記憶中那次也是看的張國榮與張曼玉,《東邪西毒》,螢幕裡,黃沙打傷了每個人的面容,將山另一邊的世界分隔得無比模糊。盛夏初記得,身邊人哭了,他給了她一個吻,卻被很迅速地推開,而他怒極之下推門離去。……兩人從電影院出來,天已經完全黑下,英國夜晚的大街比白日要蕭條一些,路上行人漸少。剛到門口,竟發現何源等在那裡,見天一光腳走出來,他禮貌地迎上去,將一雙樣式簡單卻一眼就看出質地不凡的平底鞋送到面前。她回過頭去打量身後的人,他抄著手意氣風發地與天一對視,而後莞爾一笑。“我還沒有不紳士到讓人難堪的程度吧?”天一近看才發現,他認真笑起來的時候有一個淺淺的酒窩,在左邊,顯得特別敦親睦鄰,有種讓人失去防備的蠱惑感,讓她頓時說話的語氣都輕了幾分:“謝謝。”被盛夏初送到公寓樓下,天一頭也不回地進門去按電梯,盛夏初卻覺得有損自尊,因為她的不回頭。他故意將車停在原地,而天一竟真的再沒有施捨一個眼神過來。電梯門緩緩合上,也隔絕了天一的顧忌,她的頭終於可以三百六十度無死角的旋轉,因為少了那陣磨人的視線。她並不是對那眼光毫無知覺,相反,她感覺強烈,並且仿若芒刺在背,但她清楚,自己不該回頭。天一徹底消失後,盛夏初坐在駕駛座位上,接到一個沒有名字的電話,令他目光頃刻暗下,表情恢復到諱莫如深。“喂。”朗潤的男聲透過長長的電波傳過去,明明一個簡單的音節,卻讓人無限遐想。“禮物收到了,不過怎麼也是我的結婚典禮,你還是抽時間回來一趟吧?爸也說有事和你商量。”盛夏初懶懶地往後一靠,意興闌珊回:“你叫我回去的目的,究竟是要我參加第……多少次來著?總之你是為了讓我出席,還是想讓我沾沾喜氣,趕緊也找個人解決終生大事。”那頭的女聲頓了頓,而後顧左右而言他地回:“爸也是為你好,他年紀不小了,不就想盡快抱孫子嗎?”聞言,盛夏初長長地嗯一聲,尾音抑揚頓挫的弧度,讓人遐想萬分。“爸想看小的,你又馬上結婚,這不正好嗎?這種事兒你多努力就行了。”那邊的人情緒有些激動了,連聲音也大了一點:“你又不是不清楚,爸對我再好,我畢竟不是真正的盛家人,你和我,能一樣麼?”好像誘導了這麼多就為了等這句話,盛夏初當機立斷踩著對方的尾巴。“噢?這時候你倒清楚記得自己不是真正的盛家人?”他在說這句話的同時,將車裡的頂燈完全關上了,視線裡乍然一片黑,車身也與夜色完全融合在一起,似乎黎明永遠不會再到來。“夏初,你非得和我這麼針鋒相對麼。”“你選擇的不是嗎?選擇和我當對手,而不是談感情。”chapter 10。草草敷衍了幾句,盛夏初掛掉電話,最終揣著一腦子的燥鬱,右手慣性地一甩,手機便以勻速飛到了旁邊駕駛座。因為車裡太過安靜,一陣小小的金屬碰撞聲,成功惹起了他的注意。手機碰到的是一隻耳環,小小一顆銀色菱形,並不特別,卻大方雅觀。盛夏初想了想,似乎天一的耳釘是長這樣,並不惹眼,和她給人的感覺完全相反,少了那股子氣勢沖天。從劇場開車回這兒還是需要一定時間,天一每次不管在家還是在電影院,看完電影后大腦會自動休眠,再加上道路太過平坦,而盛夏初開得很穩,也並沒找什麼話搭,她自己就微微偏了頭小憩,估計是那時候掉下的。盛夏初傾過身去,將那顆丁點兒大的小東西捏在手裡端詳。半晌,他降下車窗,側頭望向那幢高高的公寓大樓,已經有十幾戶亮了燈,並不知道自己要找的是哪家,遂沉思一會兒,啟動引擎,揚長而去。當天紀沉回來得也很晚,天一堵了什麼問題在心坎兒,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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