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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曇道:“是你把劍給我的。給了我之後,我自然可以任意處置我不需要的東西。”我強忍住內心的暴怒, “所以你把劍交給裡那個蕩婦,讓她成為我新的劍主!?” “呵,蕩婦?”阿曇用力擦去臉上的雨痕跡,而後靠近我的耳朵輕聲說, “如果她是個男人……她要成為人上人,目的明確,野心勃勃,甚至不擇手段,別人恐怕還會誇她有抱負。可因為她是個女人,她就要被說成是蕩婦嗎?這個世界對待女人已經太不公平了,若我們還比男人更軟弱、優柔,只會低進塵埃裡。追名逐利、涼薄寡情,我和她,其實沒有區別。”“不一樣,阿曇,你有你的原則。”即便她狠心拒絕了我,我也無法認同她這樣說自己。“我的原則就是不欠人情。你救過我的命,但之後一次為你欺騙帝國,一次為你深入鬥獸場,這兩次我都做好了拿命還你的準備。現在,我不欠你什麼了。”“是……連本帶利,兩清了。”那邊厄瞳撐傘向阿曇走來,她在厄瞳傘下,頭也不回地走了。她為什麼這樣對我?她怎麼可能這樣對我!她一定有什麼苦衷!“阿曇!以後我該去哪裡找你?”我已開始想象重逢之際,但她卻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斯摩奇落地了。我站在甲板上,目送她和厄瞳的背影消失在不知名城鎮的盡頭。在這短短的幾分鐘裡,我無數次想要跳下船去追她,可終究沒有,因為麗德奧斯還被關在斯摩奇上。在滂沱大雨的滴答聲之外,沉默冷冽的聲音如機械一般運作:“劍契儀式——開始。”伊麗絲手握漆黑長劍,紫眸幽幽,眼皮也不眨一下地用劍隔開了她的手指,將血滴在劍上,接著把劍遞給沉默,讓他完成接下來的儀式。我木然地被他們擺弄著。其實劍主不是阿曇的話,是誰都無所謂了。雨水冷徹骨髓,澆溼了我的全身,卻也冷卻了我的大腦。被女人拋棄確實是件很打擊人的事,但對我這種已經死過一次的人來說,只要我和她都還活著,一切就還有轉機。世間苦痛,我經歷了七七八八,結合所有的經歷我總結出來一條真理:遇事先靠頭腦,再靠拳頭,頭腦和拳頭都靠不住的時候,就靠臉……不對,靠心態。從剛才開始,就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從鬥獸場厄瞳亮相開始,伊麗絲就一直跟在他們周圍,這種事無論從哪種角度看,都很突兀。為什麼偏偏要和伊麗絲簽訂劍契?如果帝國只是想要利用我,讓厄瞳或是沉默做我的劍主不是更可靠嗎?獵龍計劃為什麼會讓伊麗絲一個無名小卒參與?剛才伊麗絲出來的時候,她站在堂堂帝國第四騎士和祭司大人中間。如果我不是先一步認識伊麗絲,我會以為她與他們的地位相當,平起平坐。眼前這個伊麗絲的氣勢與往日大有不同,她越是不說話,就越是讓我懷疑她是不是在掩蓋什麼。或許,這個女人根本不是伊麗絲!如果你們要演戲,我不妨配合你們演下去。畢竟,我也曾是在首都大熱的名演員呢。---------------------------------------------------------------------------------------尊敬的父親母親,這是我重生成為劍靈後的第三十三天。按照慣例,我每十三天都該向你們彙報情況,但這一次我睡得時間有點長,耽誤了幾天。我會照例把寫好的信撕碎撒向天空,願我們的守護神天空之神將我最誠摯的思念和祝福帶給你們。等我們相逢之時,我會將信的內容一五一十地告訴你們。我過得很好,你們大可放心。我在一個比較難以描述的場合,見到了火龍麗德奧斯。她陷入了一些麻煩,但現在有我和她一起解決那些麻煩,我會連同利維坦的份一起,好好保護她。最近做了一個夢,在夢裡我回家了。你們依舊青春,我離開的這一百年裡,你們給我添了多少弟弟妹妹?說不定現在我的侄子侄女們都比我還大了呢。真想看看現在我們亞蘭家族人丁興旺的樣子。可無論亞蘭家族的子子孫孫多了多少,我都不許你們忘了我的樣子;當然,也別老想著我;隔個百十來天,偶爾想一想就好。對了,我還在夢裡看到了神賜。我常常想,那丫頭最後嫁給了誰?她那樣又惡劣又頑皮又自負的性子,整個煢孑誰能受得了她?哪次大家不是一看到她的臉,立馬就原諒她了呢。在神殿接受聖光洗禮的時候,神官判神賜為“幸運”第一,你們呢,就老把神賜當做自家女兒吹噓,說她是被神親吻過的女孩。她的丈夫何其有幸能娶到她,一定會百年如一日地寵她吧。你們肯定想不到,我第一次喜歡上一個女孩,就被無情地拒絕了。她嫌棄我的地方,我大概永遠改不了。不過,永遠不要可憐你們的兒子。她認識我的時間還不夠長,可能還沒發現我潛在的一些優點。我相信我與她一定會重逢,就如我相信我們會在未來重逢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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