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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讓她給你當兒媳好了!”這話卻像是忽然點醒了方菊英,過了幾天,正好俱樂部裡的八個股東也在開會商議曉嵐的事,大家對曉嵐的工作很滿意之餘,又想著最好給曉嵐在本地介紹個男朋友,讓她嫁在鹿州,那就不用擔心她忽然做到一半,又跑回北京去了。方菊英連忙自薦自己的兒子,眾人一合計,都覺得挺不錯,因此才有了方菊英藉口請曉嵐吃飯,實則促成張羽綸和江曉嵐的見面之事。張羽綸對於這件事是不以為然的,他斷然沒有想過會因為母親喜歡一個人而要犧牲自己的終身,雖然當著母親的面唯唯諾諾地應下了,待得母親真把人帶來了,他立馬就想開溜。然而就在他油腔滑調地同母親打著哈哈的時候,卻看到那人一轉頭之間,陽光斜照在她的臉上,一側有陰影,那一刻他竟然感覺有陳逸飛油畫中走出來的古典仕女質感。神差鬼使般地,他立刻轉變了話風,留了下來。然後,藉著感謝她為母親所做的幫助,張羽綸一次次有意無意地出現在曉嵐身邊,請她喝咖啡,請她吃飯,慢慢進而藉著來接母親的機會,從順帶接送變成專程接送。於是乎水到渠成,三個月後,張羽綸和江曉嵐結婚了。孃家人在別人眼中,江家總算高攀,可實事上對於這門婚姻來說,江曉嵐孃家卻也未必見得別人想象中的求之不得。江父江母都在大學的附中任職,但並非教師。在六十年代後期那個特殊的時代,江父因為是根正苗紅的貧苦工人,被派駐到大學附中任工作組成員,自然,學校原來的老師都已經“靠邊站”。但為人厚道又因為自己目不識丁,而對文化人有一種莫名崇拜的江父,對那些老師都很照顧幫助。因此在那股風潮過去後,其他工人兄弟撤出校園時,江父卻被以電工的名義留了下來。不久之後,因為江家上有老下有小,連家庭婦女的江母也進了學校當勤雜工。在這樣一片充滿了“有學問”的氛圍中,雖然因貧而失學的江父江母不僅勤勤懇懇幹活,更是把文化課從掃盲開始學習。曉嵐童年就在校園和教工宿舍間長大,從小就看到父母捏著鉛筆同她們小孩一起背書寫作業。父母的身教往往比言傳更為重要,江家姐弟從小學習就非常自覺努力,尤其是大姐江曉仙,幾乎從小到大都是班級裡的前三名,哪怕高燒生病,考試成績也從未掉到第四名過。哪怕再低,可是天道總是酬勤的,兩夫妻努力的付出並沒有白費,多年後的江父已經從電工升為學校的總務主任,江母也由圖書館清潔員而成了圖書館管理員。所以江父此生最大的恨事就是雖然身在學校沒能當過教師,甚至連江母也曾經在人手緊缺時任過一小段時間的思想道德代課老師,江父卻從來沒能夠登上過教桌捏過粉筆。人總是缺什麼想什麼,所以江父雖然不曾當過一天文化人,但那顆追求清高的心比真正的文化人來得更熱烈。在江父看來,世間最好的職業莫過於人民教師,最大的希望就是子女們個個都當人民教師,連配偶也要找人民教師,頂好連江家的第三代不管孫子外孫也都培養成人民教師,那於他才是老懷大慰,足以驕傲。所以當江曉嵐第一時間把自己的婚訊打電話告訴江父時,江父沉默了好一會兒,才說:“曉嵐啊,你是真的想清楚了嗎?婚姻最重要的是感情,這是一輩子的事,不要為了一時的虛榮心而迷失自己。金錢是身外物,人一日不過吃三餐,住不過一張床。一定要找一個人生觀相同的人,這樣以後才不會後悔……”曉嵐隔著電話,哭笑不得地聽著江父足足上了近一小時的政治課,才聽得他老人家終於說:“不管怎麼樣,你要結婚,做父母的,當然是高興的!”這次結婚前,張家三口曾經親飛北京向江家提親,當然見面地點並不在類似於“七十二家房客”似的江曉嵐從小長生的老教工宿舍,而是在曉仙兩夫妻剛剛分配到的四十多平方新宿舍裡。天子腳下的老北京人,再窮也是要維持自己體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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