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和諧夫妻(1 / 4)

小說:人字怎麼寫 作者:曉愚在小說

妻子在桌子對面微笑著:慢點呦,小朋友!吃的太快傷胃口。故事會有的,也會講的,只是你要聽話嘔。

我和妻子結婚已經三年多了,至今從沒紅過臉,感情甚篤,生活的很有情趣。

和她的認識很是偶然。

那是我研究生畢業,工作的第二年。一個人單身在外,又是個陌生的城市,星期天是個難過的坎。

睡懶覺,那時我還不習慣。多年養成的三更燈火五更雞,苦讀的習慣,依然在象巨大的物質。剎車後,慣性仍舊強大的無可匹敵。

舒適的被褥像被塞進了米糠,翻身打滾,渾身刺癢。好不容易,熬到日上三竿,不得不起了身。

洗漱吃飯程式完畢後,到哪去?

信步遊韁唄!

星期日,出外遊玩的人多,公共汽車人擠得像沙丁魚罐頭。你碰我,我撞你的事司空見慣。

我光顧著極目眾人頭頂,從有限的窗玻璃向外觀望。一個小手推推我,纖細的聲音:先生,你不怕硌腳嗎?

這話說的表面和很客氣,實際上的黃蜂尾上針。

轉臉一看,是個穿嫩綠色上衣,下著坡跟白色皮鞋,眼角上調的姑娘,是笑非笑的在嘲諷我。

我那時年輕氣盛,又豈是個饒人的手。靈機一動,很俏皮的回答:不要緊,我走山路走慣了!

說完我很有點自鳴得意,很為自己回答機智、詼諧驕傲。

嗷!我怎麼說看著你這個人,臉這麼厚!色這麼黑!原來是山上風大吹得!

姑娘的回答引起周圍的旅客哈哈大笑,縱然我臉色稍黑,還是感到紫脹起來,因為我滿臉熱烘烘的。

敗下陣來的我,滿肚子搜尋,就是找不到好詞妙句。只有狠狠的盯了她一眼。

姑娘對我餓狼似的目光,坦然自若,一對狹長的眼睛笑的眼角上吊,輟緊的嘴角透露出可愛的狡黠。

我可以打賭說,誰要注意過一次那張臉,很久都不會忘記的。

下午,我懶散的遛到市圖書館。

這裡窗明几淨,圖書汗牛充棟,在一端的條案上,坐滿了人。他們有的在苦讀,有的在摘抄,還有不少人自帶手提電腦敲擊錄入什麼。

一切都好像回到了從前,回到了我所熟悉,而又夢牽魂繞的學生時代。深深的吸了一口氣,誇張的做個擴胸動作,我在書架上開始挑選自己喜歡的書籍。

我找了好一會,終於選中三四本書,在腋下挾著,尋找條案邊的空位。

這裡的人真多啊,好不容易我才在西北角,非常偏僻的地方找到位子坐下。抬頭環視,大家都在低頭讀寫,男人不少,女生也多了去。

我的條案對面是個女孩,穿件嫩綠色的連衣裙。一頭漂亮的黑髮,瀑布似的倒垂在她的臉、頸、肩上,使她不時伸出小筍尖似的手指,往兩邊撩撩遮擋眼睛的鬢髮。這裡的人,共同的特色是都比較年輕。

讀書人,過去人稱書蟲子,碰到可心的好書,讀書的樣子像極了啃食桑葉的蠶兒。

不知不覺天黑了去,到了閉館的時間。我可惜的合上沒讀完的書,拿起借好的兩本,準備撤兵。

眼睛偶爾一抬,和對面穿嫩綠連衣裙的姑娘眼睛碰上了。

是她!她那對漂亮的狐狸眼,讓人過目不忘。何況,今天鬥嘴調侃,我還敗在她的手下。

她顯然也認出了我,衝我淡淡一笑,大度的點點頭,提包飄逸而去。

第二個星期日,我去圖書館,又上演了上週同樣的鏡頭。

第三週、四周,依然如故。

人就漸漸熟悉起來,在讀書間隙交談中,我發現,她並不討厭我。因為,我一問她的名字,她就含笑告訴了我。要知道,女孩子是不輕易告訴陌生人自己的名字的,因為容易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她叫溫玉潔,研究生畢業一年,可巧她也是文史專業的。

熟悉了,並不代表愛情,更不代表談婚論嫁。

她對我愛慕的表示,大多數淡淡一笑,不置可否。

女追男,腳下生風難近前。男追女,死打蠻纏千萬裡。

這是有人傳授給我的戀愛秘訣。意思是:女孩追男孩,就是再努力,也難以成功;因為好女孩大多是矜持的,主動去追,沒羞沒臊的,倒叫男孩懷疑動機。男孩追女孩,是天經地義,男孩既皮糙肉糙,又不怕羞恥,追女孩常被認為是痴心、真情、愛慕,很容易成功的。

按照這個秘訣,六個月以後,我開始向溫玉潔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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