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後來又上了兩次遊戲,我承諾他的沒能做到,既沒有陪他,也沒有還他錢,我連上網的錢都不敢胡亂花。又找了份新工作,就是在網站當娛樂頻道記者。試用期只能吃泡麵,徒弟很想我和鄭傑回去,陪他一起練級,但鄭傑玩別的遊戲去了,我連一點點時間都抽不出來。&rdo;&ldo;後來我找了個週末想通宵,專門和他玩,上去以後發現他沒在,問一個朋友,朋友說他和另外一個女號在一起玩,可能是遊戲裡的老婆。又過了一個多月,留任了,總算活過來了,上去找他,他還是不在,聽說他的號被遊戲裡的人妖老婆騙走了,也不玩了。再後來我一直想還他錢,給他買點好裝備,帶他練級,卻再也找不到他了。我總覺得問心有愧,所以現在只要人向我求助,我都會能幫就幫。就是因為不能辜負徒弟,在我最落魄的時候給我的這六百塊錢。救急不救窮,同事朋友,要是被一分錢難倒英雄漢了,我都會量力而為,借點給他。&rdo;我在吧檯的轉椅上轉來轉去,看他的阿拉斯加,感想是狗很帥,心情很複雜。我們靜了一會,林澤也在看阿拉斯加,阿拉斯加趴在地上一副幸福的樣子,朝我們呼哧呼哧地吐舌頭,我想它大熱天的,肚皮貼在地上一定很涼快很爽。當一隻狗的快樂其實也很簡單,肚皮貼地,春暖花開。&ldo;你們怎麼不養只狗。&rdo;林澤的思維跳躍得很快,剛說完自己的慘事就跟沒事人一樣。&ldo;算了吧。&rdo;我說:&ldo;沒空照顧,一年裡好幾個月不在家,而且阿拉斯加也太大了,吃得多也拉得多,吃得多尚可接受,拉得多太可怕了……萬一我出門的時候豬熊不遛狗,家裡就會變成……&rdo;林澤生怕我描述出什麼畫面感太強的場景來,果斷打斷我,建議道:&ldo;有小的,你可以買個哈士奇,哈士奇和阿拉斯加長得一模一樣……&rdo;我:&ldo;……&rdo;林澤:&ldo;……&rdo;林澤道:&ldo;好吧,雖然哈士奇會拖著人跑,不過你可以邊騎腳踏車邊遛它,把繩子拴在腳踏車上。&rdo;我曾經試過一次這麼遛哈士奇,不過我沒有告訴林澤,這樣做的結果就是:腳踏車被哈士奇拖倒,倒下來以後再被它拖著,在路上哐哐哐磕磕碰碰地自己跑了。&ldo;呃……&rdo;我說:&ldo;阿拉斯加要兩千嗎?&rdo;林澤說:&ldo;一千多吧?我不清楚,這隻狗是蓉蓉送的,它爸爸還是賽犬。&rdo;&ldo;哦?&rdo;我瞬間又知道有料爆了,說:&ldo;上次的故事講到一半還沒講完呢。&rdo;林澤:&ldo;才一半嗎?&rdo;我:&ldo;三分之二或者四分之三吧,你先說這隻狗的事。&rdo;林澤說:&ldo;狗其實是鄭傑的,他後來在南坪買了房子,蓉蓉幫他設計裝修,送他這隻狗,我們一起養了一段時間,它剛來我家的時候只有這麼大……&rdo;林澤比劃了一下,對比這隻大狗,我可以想象得出幼年的阿拉斯加確實很可愛,林澤又說:&ldo;他想讓我快樂點,有隻狗,可以分散一下我的注意力。那天司徒燁給我打電話,鄭傑都在旁邊聽著的,那段時間裡,我就覺得……&rdo;我誠懇地說:&ldo;好累,不想再愛了。&rdo;林澤點頭道:&ldo;對,後來,我喜歡了鄭傑,這是我第二次喜歡他了。你知道第二次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嗎?&rdo;我搖了搖頭,這麼說起來是件很奇怪的事,但認真想想,也是很有趣的經歷,第一次,學生時代愛上鄭傑,被彼此的外表,性格所吸引,一起長大的過程裡逐漸就不愛了,在後來的某一天裡,又愛上了,這一次的愛一定與容貌,性格等等無關。第一次對他的愛,以及第二次對他的愛,有著本質上的區別。我說:&ldo;我雖然沒碰過這種事,但也覺得不難理解,你和他現在還當朋友嗎?&rdo;林澤說:&ldo;你先聽我說完,這個事情非常複雜。&rdo;那段時間裡,林澤徹底陷入了疲憊狀態,他曾經相信只要付出,就會有回報,哪怕是一點點。年少時覺得自己的世界與生活,能夠因個人的努力而一點一滴的改變,只要心態積極,一切都會改觀。但司徒燁的事幾乎令他再提不起心情去愛任何人了。他甚至想過以後是不是也要學楊致遠一樣去結婚算了,當個女人眼裡的丈夫,孩子眼中的父親。那天他接完司徒燁的電話之後,沉默地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