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完那場暴雨,唐德拖著疲倦的身子回了自己的住所。
外面暴雨傾盆,而他卻一個人在陽臺喝的酩酊大醉。
迷迷糊糊中。
過去那段令他作嘔的記憶久久在他的腦海裡盤旋。
成年以後,他的身邊開始有了數不盡的女人。
他不記得他的第一個女人是誰。
但他卻不會忘記,他的第一個男人是誰。
是那個他親手殺死的人。
或許是被那個男人折磨的那三年過於慘痛。
於是,他開始享受那些女人們對他的臣服和伺候。
他在慾望的深淵肆意縱情,可他卻並不快樂。
即便有的女人確實把他伺候的很爽,可他從來沒有親吻過任何一個女人。
雖然他的那副身軀已經很髒很髒了,可他卻依然把性和愛分的很清楚。
在他看來——
愛,才會有親吻。
不愛,只會有性。
混跡酒池肉林,與毒品相伴,他髒了身也髒了心。
他覺得,他的一生可能就那樣了。
雖然仍舊有血有肉,卻像具行屍走肉。
後來,他在十九歲那年被人綁架。
綁匪想利用他去向他的父親索要贖金。
真可笑。
他那位眼裡心裡只有生意和金錢的父親,為了生意甚至把年僅九歲的他給賣掉。
怎麼可能會為了他去支付他們想要的贖金?
所以,他只能自己想辦法脫身。
正好此時,沈書榆出現了。
他在家族艱難求生的這麼多年,沈書榆是第一個願意向他伸出援手的人。
所以。
在沈書榆死後,他去調查了沈書榆的家庭關係。
原本他是想著,如果她的家人有什麼需要,那他也願意相助。
所以,他那時候就知道了姜亦喬。
那是一個那樣善良可愛的小姑娘。
庫勒每天都會告訴他,那小姑娘當天所發生的故事。
比如,她會把自己吃早餐的錢省下來,給學校的流浪貓買貓糧。
又比如,下雨天,她跟同學一起撐傘,她自己被淋溼了,但她卻一點都不抱怨。
……
好似這樣每天聽著這個小女孩又氣又笑的故事,自己的生活也沒有那麼艱難了。
恍恍惚惚,他甚至也有了一個這樣的錯覺:他是不是也可以找個人,幸福長久的共度餘生?
後來,他扳倒了自己的父親,從他手裡奪走一切,終於全面接管了布曼家族。
他以為,他會很開心。
但其實,並不。
也不知道是在關注那個小女孩的第多少天,他才發現,原來那個小女孩已經長大成人了。
她喜歡畫畫,喜歡小動物,喜歡可可愛愛的東西。
她應該喜歡藍色吧?
因為她的書包,雨傘,鞋子大都是藍色的。
最後,她還交了一個男朋友。
他也搞不清楚為什麼,那天以後,他去把自己的頭髮染成霧藍色了。
……
回憶就到這裡。
唐德把酒瓶往後一推,摸出手機給庫勒打了過去。
“庫勒,你去一趟聖彼得大學,替我辦件事。”
*
秦嘉月還沒出院,姜亦喬只能一個人上課。
第一節下課,她還在座位上整理筆記,忽然感覺自己的手肘被戳了一下。
她抬頭看去。
前排的女同學遞過來一張紙條。
姜亦喬神色疑惑。
但在看完紙條的內容後,她才面向女同學點了點頭,說:“謝謝。”
女同學笑著說了句不客氣。
剛剛那位女同學遞來的紙條上寫著:
【想知道後面的故事,上午十一點,來這裡:威廉姆大道96號。】
雖然紙條沒有署名,但她知道,應該是唐德。
姜亦喬把紙條收了起來,在座位上細細思量。
蔻裡提醒過她,讓她以後不要跟唐德接觸。
站在客觀的立場上,她確實不應該跟他接觸。
因為,他可是做毒的。
在她的認知裡,做毒的那些人,心狠手辣,毫無人性。
碰到那樣的人,於情於理,她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