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政治改革的第二步,而且柯敏明在當著全世界的觀眾說出了這些話,無疑就是向那些仍然死守著舊制度,抵制改革的人宣戰了!
從這裡,就足以看得出柯敏明聰明的地方了,在調整政治基礎的時候,他缺乏的其實是法律武器。而在改革人大的問題上,他就遇到了這方面的阻力!而現在,他為立法建立了基礎,那麼剩下的就是為司法建立基礎了,而只有司法獨立,而且具有影響力之後,才能夠繼續支援他的改革行動!從這一點上來看,毫無疑問的他正在給自己的下一步打下基礎!
柯敏明也知道自己所能夠掌握的時間並不多了,所以他很快就邁出了第三步,就在最高法院的基本組成制度確定下來,第一批法官正式上任的時候,柯敏明走出了第三步,即進行修憲工作。而這次,柯敏明將國家的命運交到了人民的手裡,讓人民來決定!
全國新的修憲討論工作進行了半年,最後進行全民共投,而柯敏明挾戰爭勝利之餘威,國內經濟全面好轉之風頭,人民生活改善之優勢,在這場全民公決中,他是最大的贏家,超過8《%的中國選民支援修改憲法,並且同意將修改憲法的工作交到由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組成的修憲委員會的手裡。而實際上,這就是柯敏明控制的!
修改了憲法,實際上就是為柯敏明的政治改革建立了基礎,畢竟任何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都是建立在憲法的基礎上的,有了這部決定國家政治體制的法律的支援,那麼柯敏明在修改政治體制方面就有了最為有力的一把武器了!
可以說,當時柯敏明能夠在一年的時間之內就完成國家政治制度基礎的改革,這簡直就是一個奇蹟了!而且是一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奇蹟!但是,他的改革本身就是不完全的,而且也是不穩定的!也許,大部分人看到的只是柯敏明打下的這個基礎,從而就將所有的政治改革功勞都記在了他的身上,而這種說法肯定是偏頗的!
柯敏明打下了基礎,而真正將這棟大廈建設完成的是他的接任者,即當時的國務院總理韓譽!
韓譽是柯敏明的第三位總理,也是在戰爭期間任職時間最長的總理,而柯敏明選擇這個接班人也是相當有眼光的,因為韓譽不僅僅年輕,有能力,有膽量,而且有理想!這一點,讓韓譽成為了真正的建設家。當然,歷史上,對韓譽的評價其實並不高,但是這卻不能埋沒他的功績,因為他做出的貢獻並不比柯敏明少多少!
這場政治風波足足颳了十五年,當韓譽離開了中國國家元首的位置時才得到了確立,這是一場艱苦的革命,或者說,更像是一場艱苦的戰鬥,政治上的戰鬥!
第六章 救贖戰爭
第六章 救贖戰爭
中國國內風雲變滑之時,國際社會上也是一片喧譁,經過了數個月的準備,第一個戰犯法庭在舊金山成立了!而隨後,又在柏林與廣州分別成立了兩個戰犯法庭,一場針對戰爭罪犯的大審判活動開始了!
如果說戰爭是破壞的話,那麼戰犯就是這些破壞份子中最臭名昭著的,十惡不赦的罪大惡極者。審判戰犯,是對世界愛好和平人士的一個回答,也是對戰爭的一個終結,更重要的是,這是戰勝國宣佈勝利者地位的一種方式!
最初,同盟國集團經過商量,只准備成立一個戰犯法庭的,地點設在了上海,但是在地質災害發生之後,上海已經成為了一片廢墟,而緊張的災後重建工作還沒有結束,所以就將地點改在了廣州。同樣的,在戰爭結束之後,因為新出現了大量的問題,多出來了很多必須要審判的戰犯,所以又在舊金山與柏林增加了兩個戰爭法庭,負責審理一些次要一點的戰犯,而頭號甲等戰犯仍然在廣洲受審。
在舊金山審判的主要是在戰爭中犯下了人道主義毀滅罪行的戰犯,其中主要是那些在美國本土迫害華人,以及其他同盟國移民以及移民後代的美國戰犯,另外還有一部分墨西哥戰犯,以及加拿大的戰犯。
這裡是最先開始審判戰犯的地方,最初,戰爭法庭準備設在華盛頓的,但是華盛頓的基本城市功能都沒有恢復,根本無法為審判戰犯提供合適的場所,所以,最終只能將地點改在了沒有受到多大戰爭破壞的舊金山。而具體地點是在舊金山的斯托克頓鎮,這裡距離海岸線較遠,也沒有受到海嘯的侵襲,在戰爭結束之後,城區基本上保持了原來的面貌,而且這裡原本就設有一座美國聯邦監獄,所以正好可以用來關押戰犯。
審判戰犯本身就是一件相當麻煩與煩瑣的事情,首先,必須要確定審判團,即法官組的成員,檢控方,律師團,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