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來說分為四步。
第一步是「提出動議」。
所謂」動議「是指對某一事的具體意見和建議。
例如:「我們將放棄賺錢事業,把時間投入集體學習中」,就是一項動議。
單純的「賺錢有意思學習好無聊」則不能被稱之為「動議」。
「無動議,不討論」,如果沒有具體要怎麼做的建議,就放棄開會。
第二步是「附議」
只要與會者中,有一人認為「我們可以討論下這個動議」,無論贊成或反對,會議都將進入下一個流程討論。
第三步「討論動議」
每個與會者,都有權針對動議,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
這裡需要遵循一些原則:
最核心的原則是「面向主持人」。也就是說,無論正反如何辯論,所有討論都是向會議主持陳述,而不是彼此吵架。
每個人都有固定的發言時間次數限制,因此要求提前準備好自己觀點。先表明立場,是否同意,再發言。
尊重裁判。就像足球比賽中尊重裁判一樣,裁判有權將違反規則者罰出場外,會議主持有權阻止那些胡亂插嘴、不尊重他人、偏離議題的討論。
……
第四步,也就是最終環節「表決階段」。
表決投票尊重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並服從最後投票結果決定。
林晚星本以為這些內容相對枯燥,學生們又習慣自由自在,會在她敘述過程中各種挑刺反對。
可令她沒想到的是,學生們在整個過程中,都對「羅伯特法則」的內容表現出極大興趣。
他們認真聽完她的整個敘述,恨不得馬上開始一場正式會議。
林晚星則被推選為第一屆會議的主持人。
「我知道你教我們這個,是為了自己偷懶,以後什麼事都由我們自己討論決定,但你也別想跑。」秦敖同學如此陳述道。
總的來說,第一次會議,還是在羅伯特法則的指導下,順利開始了。
與會者10人,陳衛東說是和爸媽回老家了,今天沒來。
本次動議由俞明同學提出,他發起了「應該停止賺錢事業,轉而投入集體學習」的動議。
林鹿表示「附議」,會議進入第三階段。
林晚星作為主持人,暫時制定了發言規則,舉手發言,每人有2次分別為1分鐘時長的發言機會。
一開始的時候,男生們對討論原則並不清晰。
當林鹿表示「現在好好學習,以後能賺大錢」的時候,秦敖立刻嗤笑。
秦敖:「賺錢起碼你賺得每分錢都在手裡,讀書說得好像你能學進去一樣。」
秦敖沒提前舉手得到允許後發言,林晚星立刻制止。
「我們討論的目的是解決議題,而不是解決『個人』,互相攻擊或者是質疑動機,會讓會議失效,所以我必須制止你剛才的行為。」林晚星認真說道,「無論你想闡述什麼內容,都請對我發表。」
秦敖愣了下,讓林晚星意外地乖巧,他說:「那我再學學,等會再發言。」
可過了一秒,他又舉手。
男生急的不行,但嘴巴還抿得緊緊的,林晚星就允許他發言。
秦敖:「老師,那我剛才說的那條,算在兩次發言裡嗎?但我這次是不是最後一次機會了,我要不把我反對的理由先說完吧!」
他一股腦把自己想說的都說話,然後閉嘴了。
第一次會議的過程,有很多類似的磕磕碰碰,並沒有那麼快進行到最後一步。
學生們還在嘗試理解其中的規則,並且他們發現,要在簡短時間內理清想法,並清晰有條理表述,似乎比遵守那些會議原則困難得多。
付新書最後還拿出紙筆,一、二、三、四、五寫完。
讓林晚意外地是,學生們爭論的重點最後集中到「是否要集體學習」這件事上。
總的來說,反對者認為,足球訓練的時候大家要一起,但剩下的時間,每個人都應該自由安排。
你想自己賺錢也可以去,他們不可能永遠捆綁,一起學習。
而贊同者則認為,教學有本身進度,你要是趕不上進度,又突然想學,難道要別人等你或者額外補課嗎?
學習應該和足球訓練一樣,要求每個人一起參加。
而你想幹點別的事,應該利用除這以外的時間。
最後,整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