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2 / 4)

小說:格調女性 作者:九十八度

即使沒有我出現,他也會離婚的。他的婚姻早已名存實亡。

我在北京跟他同居了三個多月,就去了多倫多。

初到異鄉,那種寂寞,就像一座山被大雪覆蓋著,幾乎透不過氣。除了上課和週末去一家咖啡屋打工,我把所有的時間都用來想他,給他寫信。最多的時候,一天寫了5封信。

我想他想得經常發呆,神經錯亂。有時去商場買東西,付了錢,回到宿舍後才發現忘了把東西拿回來。

現在想起來,才感覺很奇怪,這其實不一定是愛情。也許人在寂寞的時候,誰跟我最熟悉,我就會想誰。

這種日子維持了三年多。距離產生美。

拿到碩士學位後,我回北京義無反顧地做了他最忠實的女人。那段時間,我沒有去上班,成了他養在家裡的一隻小鳥。

我想飛,感覺家就像一個籠子,總想去衝破它。而他卻像一潭死水,生活過得靜悄悄,每個日子都按部就班。

他是那種很喜歡安靜的動物,除了上班,沒什麼愛好,一下班就回家,一回家就躺在沙發上看電視。屬於心理年齡比實際年齡老很多的那類人。而我的心理年齡比實際年齡還小點。再加上兩種不同的生活態度和性格,決定了我們之間的縫隙越來越大。

婚姻生活就像菜裡忘了放鹽

有時覺得,新婚的日子少了浪漫的色彩,就像菜裡少了些鹽,沒有味道,有點遺憾。但想到他沒有什麼不良嗜好,也算是一個好男人,也就沒有埋怨他。日子將就著過。

他跟前妻有一個兒子,離婚後,兒子跟著前妻。所以他一結婚就要我生個孩子,我沒同意,一直沒有懷孕。

五個多月後,我到一家民營成人學校教書,主要在週一至週五晚上和週末白天講課。

那時候我們沒有車,出門都是坐公交車,有時也踩單車。有一次太晚了,坐不到公交車,我站在路邊攔“計程車”,竟被兩名路過的男人調戲。他們可能看我穿得比較時尚(那時“時尚”這個詞還不流行,粗俗的人一般都認為這是妖豔),誤認為我是三陪女郎。

回家後,我委屈地向他訴苦。本以為他會抱著我安慰我,並說“下次我去接你”,沒想到他卻責怪我:以後出門別穿得太花哨、別化妝了。把我氣得幾天不理他。

第二年情人節,這是我跟他結婚後的第一個情人節,看著花店裡的花都笑得很燦爛,心裡總是癢癢的。我想,只要是女人,沒有不喜歡鮮花的,更何況我是個海歸年輕女人,我心想:要是他這次送一大束花給我,以後不管什麼事,我都不跟他計較。女人是很感性的。

那天晚上,他依然躺在沙發看新聞聯播。我以為他不知道今天是情人節,故意問他:今天好像是什麼節日吧?外面挺熱鬧的,好像有點節日的氣氛。

他知道我的意思,卻看著我說,你還是有點小孩子氣,情人節是婚外情人或戀愛中情人的節日,我們都老夫老妻了,還跟那些小孩子一樣崇洋媚外?

他這麼說,好像我是個犯錯誤的孩子,而他總是像個喜歡教訓別人的老頭。我感覺越來越跟他有點“代溝”。

也許是他的嚴謹與刻板,情人節後不久,他“陰錯陽差”被提為文藝部主任。而我那段時間也異常順利,打了兩份工,白天在一家地產公司做企劃主管,晚上還是繼續教書。

1995年5月,我們就買了一部白色的陽光車。他不會開車,每天早上,我送他去報社,晚上他自己坐公交車回來。而我卻自由得整天開著車兜風。相比之下,我反而感覺自己像男人。而他,有點像女人,像一個上了年紀的女人。

一個小男孩走進我的生命

1996年11月,我到了現在這家影視公司做策劃總監。那時候的海歸沒有現在這麼多,還有點值錢,我在公司具有一定的“殺氣”,很多人都怕我,都很客氣地稱我為“孫總”或“孫總監”。惟獨一個兼職的“小毛孩”竟然整天大呼小叫,直呼我的名字。

這“小毛孩”是北大經濟管理學院一年級的學生。剛開始,我感覺有些不高興,也有些彆扭。但看他那無知者無畏的架勢,感覺有點好笑,也有點可愛,便原諒了他。

那年,這小毛孩21歲,比我整整小8歲。這個除了自信,什麼也沒有的人,我做夢也沒想會跟他發生故事。

他的課程不多,每週來我們公司上班三個下午,做宣傳文案策劃,有時也做一些外聯工作。

別人做宣傳方案給我,都老實巴交地聽我指導和分析,他卻喜歡跟我辯論,很固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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