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3 / 4)

好看的花枝,阿哥喜歡花,帶回去,他會開心。

花枝比較粗,李湄玦沒坐穩,一個不小心就摔了下去,腦袋著地,暈過去。

李府的主人是個六十多歲的老頭,正在美貌的侍婢服侍下走到園中,遠遠就看見老槐旁的花樹枝椏劇顫,落英繽紛,轉眼,一個小孩摔了下來。

走過去,小孩子暈倒在地,滿臉滿身的花瓣。

這園子地氣有別他處,草木皆長得好,園中的飛花落葉特意不掃,自為花肥,小孩好運摔在花堆上,被埋了一樣,只露出一張玉砌的臉。

老頭看了呵呵笑,料摔不了傷,令人不要驚擾,捧幾碟水果點心在花童前放了,待醒來伺候吃了,問清來歷,送回去。

李湄玦醒來的時候,小乞丐因為等不到他,找到前門去要人了。前院鬧起來,驚動後園,守在旁的丫環忍不住去看熱鬧,李湄玦呲溜原路鑽走。

小乞丐被引到後園認人,花樹下空餘幾碟水果點心,早沒了小孩。主人家把幾樣吃的打包給了小乞丐。

老頭問:“你朋友是哪家的?”

“唱戲李家的!”小乞丐跑出李府時候答。

數年後,城外李府的聘貼送到唱戲李家,求聘李家“姑娘”。

……

“這麼漂亮的手指!一看就是不做粗活的!”小乞丐趴在李湄玦身邊,看著他忽然說。

李湄玦正牽動上釣的木杆。聞話,手指往溼泥裡一插,不做聲繼續收竿。

“我說錯什麼了嗎?惹你惱?”小乞丐不服氣地撇嘴,“我說你整個人香噴噴,難道你還跳泥塘裡滾一圈不成?”

十指漂亮有什麼用?大哥的手指更漂亮,指節小小,秀美如蔥,甚至有小小的指渦,可是,用來做什麼呢?

以前的主人是個比大哥長二十多歲的大叔,對大哥不好,可是大哥死心眼喜歡。後來離了那地,屋裡進出的人沒停過,那些人,喜歡握著大哥的手把玩,含著手指舔咬。

好看,不過是給人玩的……在小小的李湄玦眼裡心裡,下了偏激的定義。

吃這行飯,躲不過。遲早要給人,不如找個對自己好,又順眼的,最好,能……助自己跳出火坑!

又一個夏日燥熱的黃昏,正門不走偏爬牆的李湄玦在從牆上跳下時候落進一個接住了他的懷裡。

站到地上,仰頭,一個言笑儼儼的少年歡喜地注視他。

“你是李家的三弟弟嗎?我都在看你的戲。”人問。

點頭。不過在大哥身邊演個跟腳的小旦,有什麼好看?這個人是誰?

“我叫王旭安。”少年報上名字。

那一年,李湄玦十三歲,王旭安十六歲。十三歲的李湄玦只到王旭安胸口高。

王旭安牽著李湄玦的手,坐在院子裡說話,李湄玦沒有甩開。

天暗下來,李湄芳房間裡的燈沒滅,影影幢幢映出一些人影。王旭安在李家吃了飯,又賴到晚,直到李湄芳房裡出來三個男人,才跟他們一起走了。

一丘之貉。這是第一次見面,李湄玦給王旭安下的鑑定。

確實是一丘之貉。

狐朋狗友一幫,王旭安在廢材堆裡是很閃的一顆星,年紀小,會寫詩,會音律,最厲害,畫得一手好畫,最擅畫美人。

狎玩過李家芳旦的都說好滋味,一個帶一個,十停人去了八停,終拐帶王旭安也去了。

王旭安對玩一個長自己五歲的男人興趣缺缺,戲看了幾遭,倒對正旦身後的小旦動了心思。小小巧巧一個少年郎,未長開,穿起女衣來,十足一個乖俏女童,清靈秀致,眉尖挑動,躍出幾分神氣。

和朋友同來李家,就過芳旦幾遭,都沒碰到李家三弟。這天,畫了幅四男裸戲圖,王旭安不愛房中的熱臊,歇筆出院,沒想到在牆角下等來天上掉下個美童。

自此,王旭安閒來無事便往李家走,變著法子蒐羅好玩的什物,送來討歡心,在李湄玦面前一駐就半天。本是個無所事事的紈!子弟,多的是時間,李湄玦走哪,他跟哪,李湄玦上臺,他捧場,李湄玦排戲,他守旁邊,李湄玦睡覺,他坐一處……李湄玦不往外跑了,王旭安送來的糕點零嘴饞花人。

李家裡外的人都當王旭安做半個姑爺。沒有哪個狎客願守著個伶童一年半載,甘願逗他開心,並不碰他。當一場遊戲,也演得十分真,足夠誠了。

第三十七章:相就

王旭安當然不是個吃素的,逗李湄玦開心是他給自己找樂子,他喜歡這個孩子,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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