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破破爛爛的旅店。
諾頓這次爽快地答應了,“好!我們就去愛瑪!”
菲羅克斯扶起他,順著他指的方向走去。
愛瑪離剛才的旅店並不遠,只有兩條街的距離。菲羅克斯現在放鬆下來,才有心情去欣賞這裡的風土人情。
卡拉斯城還是比較繁華的城市,雖然近幾年一直都遭匪患,最近也不太平,但還是人來人往熙熙攘攘,一派祥和安寧的市井之相。
陽光普照大地,城市喧囂,不管是哪裡,普通人總有普通人的生活方式。
或許,平凡真的才是福吧。
“哎,那邊是什麼?我們過去看看。”剛走到愛瑪旅店門口,諾頓又不老實了。他本來一直以傷者自居,很無恥地掛在菲羅克斯身上,菲羅克斯看他臉色蒼白,不敢確信他沒有受重傷,所以並沒有推開他。
可是看到前面一堆人擠著,諾頓突然原地復活,反而一把拉著他往那堆人跑去。
菲羅克斯還沒回過神,跑了一步反應過來,連忙掙開手。
諾頓愣了一剎那,便大笑著叫到,“你是第一次來卡拉斯城吧?我帶你到處走走。”
說著,興致高昂地擠進人堆裡去了。菲羅克斯看他興致高昂,身體也無大礙,又想到塞利的話,便跟了上去。
擠進人堆,就看到諾頓大喇喇的站在一張告示面前,周圍有些人看不到內容,紛紛向他抗議,然而他彷彿沒聽見似的,仍然擋著告示。側頭看到菲羅克斯進來了,連忙朝他招手,“過來過來,這邊來看。”
菲羅克斯也不是個很懂得公共秩序的人,看到諾頓衝他招手,便毫不客氣地走到前面。少年穿著一件普通的粗布緊身衣服,從人群外慢慢走來。周圍的人原本還有異議,但看到菲羅克斯走來,不知為何,紛紛讓開,給他讓出了一條道路。
菲羅克斯徑直走到諾頓面前,諾頓笑著說到,“卡拉斯城最近很不太平啊,你看,還有通緝犯呢。”
通緝犯?菲羅克斯走過去看告示,那張告示是貼在佈告欄上,白色的紙張上畫著一個頭像。
菲羅克斯研究了一會兒,才從頭像的髮色和瞳色看出,這畫的分明就是克利斯!
到了這個世界以後,菲羅克斯見過的人不少,最初沒覺得怪異,後來才發現這個世界的人大部分都是黑、褐、黃的頭髮,紅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