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是誰造的謠,太能胡編了!”洪晨在電話裡又氣又無奈的說,鍾凱樂不可支。“我身邊只要站了個女同學,立刻就有人那是我女朋友,更可笑的是有天傍晚我和宋鑫去校外吃飯,回來時遇見一個認識的女同學,大家邊走邊聊,結果就有人說我和那女同學手牽手壓馬路,我和她中間隔著一個一米七八,一百六十斤的宋鑫啊,別人硬是‘看不見’!”洪晨說著說著也笑了起來,“晚飯時,我跟李老師和他老婆說了,他們笑得直噴飯,他老婆笑我們學校的那些造謠生事的人幸虧沒生在文化大革命那年代,我也是心虛,以為我倆的事被他們知道了,當時真是死的心都有了。”“胡說八道沒,什麼死不死的!”鍾凱厲聲呵斥,“有我在,怕什麼?”“你比我更在乎,你以為我不知道?”洪晨吶吶的說:“還好現在沒有外界力量分開我們,不然,你我都經不住考驗。我呢,年紀輕,光有一股子傻氣,你要考慮的比我多得多,害怕失去,我不想讓你有負擔,覺得愧對於我,所以給我買東西,給我錢,我都收下了。我知道,這樣,你反而會在我身邊留的時間久一些。”
鍾凱突覺一陣心酸,淚水無法抑制的湧了出來,他慌忙結束通話電話,捂著臉心情沉重的坐在沙發(違規詞)上,原來洪晨心裡很明白的,他知道他們不會永遠,他用他的錢不是因為變虛榮了,而是為了讓他心安理得,他明知他是個懦弱、自私的傢伙,但還是愛他,他把一切都看得很透徹,明知是深淵還往裡跳。
韓麗走進廚房想看看洪晨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她看見洪晨用根大白蘿蔔在一個不鏽鋼碗裡奮力搗著;嚇了一跳。〃洪晨;你在幹嘛呀?〃洪晨聽見她的聲音也嚇了一跳;他笑著把不鏽鋼碗伸到韓麗眼皮子底下;〃伯母;這是麻雀肉;我把它剁碎了;用去了皮的蘿蔔使勁搗;這樣做能讓那些骨頭渣滓都鑽進蘿蔔裡去。我想加點肥豬肉和蔥白包餃子吃。〃韓麗覺得新鮮;問;〃你在家這樣包著吃過?〃〃沒有 ;我是前不久從一本小說上看來的。大家嚐嚐鮮。〃韓麗笑笑出去了。洪晨一邊拌肉餡一邊扭頭對在旁和麵的鐘凱說:“我姐姐要嫁到青島去了,阿姨也過去住,阿姨很過意不去說根本沒想到姐姐會嫁到外地去,她本還想等我畢業後給我介紹個北京女孩。”“你姐姐?哦,對了,她好象早就不在我那幹了,我本想看在你的面子上提升她的。怎麼嫁到青島去了?她媽幹嘛也跟著去?買一送一啊哈哈!”“真缺德!”洪晨生氣的*起擀麵杖打鐘凱,“阿姨就她一個女兒當然的靠著她了,你這人太混蛋了,這種話也說的出來,我警告你以後不準拿長輩開玩笑!”
飯吃了一半,一個大媽風風火火的跑來,神情焦灼,看見鍾凱在如遇救星般的衝到他跟前將他一把揪住,偏頭對著不知所措的鐘母哭道:“大姐,您可得幫幫我啊”原來她兒子偷別人摩托車,被小區保安發現,情急之下用磚頭將對方打傷後逃跑,現在已被公安局抓獲。“摩托車沒偷成,只是把人打傷了。應該沒什麼事的。”鍾母安慰她。大媽連連稱是,對鍾凱求道:“你快託人把他弄出來吧,聽說只要抓進去,都是先吊起來打一頓再審,他瘦得猴似的經不起兩下打啊。大不了多送點錢,多賠那保安些醫藥費,啊?”鍾凱皺著眉頭沉吟了半天,說:“西城分局我倒是熟‘‘‘‘‘‘‘我想想‘‘‘‘‘‘”“阿姨,我多句嘴,這事沒您想的那麼簡單。”洪晨猶豫了一會,說道。鍾凱忙問;“怎麼把你這個準律師給忘了?你說這事要按盜竊罪,得判幾年?他這屬於未遂,應該會輕些對吧?”洪晨搖搖頭,“若真按盜竊罪定還算好的。可是根據〈刑法〉第269條,他這是為了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盜竊罪因此轉化為搶劫罪‘‘‘‘‘‘”大媽一聽差點昏過去,鍾母連忙攙住她,和小保姆一同把她扶到沙發(違規詞)坐下,洪晨倒了杯水過去遞到她手中,“如果他以前沒留案底‘‘‘‘‘‘”鍾母偷偷對他使了個眼色,洪晨忙把話打住,大媽搖頭無奈的哭道:“剛出來沒半年呢‘‘‘‘‘”
第十二章
週四的下午,洪晨匆匆步出校門,宋薇和幾個女孩迎面走來。宋薇嬌滴滴的喊:“洪晨——”洪晨馬不停蹄的走的飛快,只豎起左手大拇指往上頂了頂,“美!美得不行,傾國傾城!”女孩們先是莫名其妙,接著大笑的捂著肚子蹲在地上——宋薇的表姐送給她一套資生堂護膚品,於是她逢人便問:“我美嗎?”洪晨已不見蹤影,宋薇哭笑不得,悻悻的說:“我是問他去哪。這死鬼,一點誠意都沒有,看都沒看我一眼!”洪晨脫了外套,拐彎向西走到下一個路口,一輛銀灰色的奧迪車的車門被推開,洪晨迅速鑽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