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人的同意,夜影的名次就這樣一錘定音。
結束討論前,有人突然說了一句。
“我覺得那首《IN THE END》,唱的真的蠻不錯。”
他沒有指名道姓,但所有評委都知道他說的是誰。
那個一鳴驚人,以一首《IN THE END》奪去了所有人注意力的夜影主唱——嚴歡。
他有一副好嗓子,可以唱歌給世界聽。
奔跑
“那麼,這一次新秀樂隊比賽的最終排名。”
舞臺上,主持人拿著單子大聲念出。“獲得第一名的,是——”
“嚴歡!”
“嚴歡,醒醒!”
被人推搡著弄醒,嚴歡眼神迷糊,這才發覺自己剛剛是在做夢。
新秀比賽已經過去一週了,夜影最終拿到一個不上不下的名次。事後因為於成功請吃飯回家晚了的緣故,他還被那個老爸痛揍了一頓。怎麼今天,又夢到了那時候的事情?
“嚴歡,你最近怎麼老是沒精打采?”李波奇怪。“不會是和於成功那批人混到什麼不好的場所去了吧?”
“別胡說。”嚴歡皺眉,“他們沒帶我去哪。”
“那你怎麼老沒精神,看起來都快要精盡人亡了。”
“……”
嚴歡無言,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但絕對不是李波這混小子說的什麼精盡人亡。
只是從那次比賽結束後,就好像一直提不起什麼勁,做什麼都沒有興致。唯一有精神的時候,就是晚上跟著JOHN學吉他的那半個小時。
“這是上癮了。”意識裡,JOHN頗為欣慰道:“你也終於到這個階段了。”
“上癮?”嚴歡默唸。學吉他玩搖滾也有上癮這回事嗎?
“上癮!”李波聽他喃喃自語,卻是大為緊張。
連忙把嚴歡拉到一個無人的角落,對著他耳朵悄悄道:“喂,你不是在偷偷做什麼不好的事情吧?你去溜冰了?”
“溜冰?”嚴歡奇怪。
“就是、就是那個啊。”
李波比了幾個奇怪的姿勢,嚴歡恍然大悟,頓時氣惱道:“你說吸毒?我怎麼會去做這種事!”
“噓,噓!小聲點。”李波見他臉色不好,賠笑道:“當然我也知道你嚴歡不會是這種人。可是聽我爸和其他叔說,混酒吧玩樂隊的人,都有喜歡吸上幾口這個的。我這不是怕你也被帶入歧途了嗎?”
嚴歡不悅,覺得他這是在侮辱自己所喜歡的搖滾。對於他來說,搖滾是一種嶄新的,美好的事物,能夠讓他從壓抑的現實中解放的精神寄託。他不喜歡有人隨意踐踏自己的信仰。
於是他問JOHN,想找到幾個例子來反駁李波。
“JOHN,這小子說玩搖滾的人嗜好吸毒,這是歧視吧?”
“……”
“JOHN”
“我認識的樂手,的確有很多人因為它而死。”JOHN以一種難以言述的語氣道:“我只希望你以後永遠也不要碰它。”
嚴歡一愣,好像被人當頭打了一棒!
“我……你的意思是,有很多人?”
“我說過,最開始的時候外界把我們稱為荼毒青年的毒品。這不僅僅因為搖滾樂特立獨行的曲風,有很多樂手的確一直都在吸毒。”
毒品,濫交,暴力。這是搖滾身上無論怎麼抹也抹不去的一道陰影。
愛上搖滾的青年大多對生活有很多不滿,或者長期處於某種壓抑之中,他們會染上一兩種惡習似乎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嚴歡本來不應該這麼驚訝,因為他在一開始的時候也是這麼看待搖滾的。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
他已經徹底愛上了這個能振奮靈魂的音樂,這個能喚醒他的音樂!現在聽到JOHN親口承認搖滾齟齬的一面,對他很是一個打擊。就像是看到心愛的姑娘原來沒有那麼美好,不過是個人盡可夫的娼妓!
“嚴歡!”
JOHN看出他的動搖,厲聲道:“我想讓你明白,搖滾本來就不那麼幹淨,但是它從來也不骯髒!”
“它不是徹底的白,但也不是徹底的黑。”
“你要學會接受它的所有。記住,你的音樂只屬於你自己,而不是那些毒品或別的什麼!”
JOHN的呵斥讓嚴歡清醒過來。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聽到JOHN的彈奏,那時候他還不清楚什麼是搖滾、什麼是樂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