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和掌聲都在身後,歡呼聲就在身後。
剛才他放開一切,盡情表演的舞臺,就在身後。
嚴歡深吸一口氣,悄悄擦去手中的冷汗。邁步,向臺下的那一片黑暗走去。離開了璀璨奪目的舞臺,迎接樂手們的是臺下的沉寂與安靜。
嚴歡第一次登臺演出,就此結束。
回到臺下後,剛剛從興奮裡回過神來的於成功拼命揉著嚴歡的腦袋。
“好小子!什麼時候藏著這一手,為什麼不告訴我們!”於成功又羞又惱道:“實話招來,昨天去KTV聽我們唱歌的時候,你心裡其實是笑死了吧!是不是啊,你個混小子!”
被七八隻手一起□□著,嚴歡連連求饒。最後在發誓自己絕對沒有嘲笑過於成功他們的歌聲後,才被放出一條生路。
於成功咳嗽一聲,正色道:“實話實說,你這麼會唱,為什麼之前不告訴我們?是不是不把我們當兄弟?”
看著他那嚴肅的臉色,嚴歡也知道不好再拿假話忽悠過去了,只能承認道:
“其實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能唱,是昨晚從KTV回去後一時興起,現學了一些。”
“昨晚?!現學!”於成功不敢置信。“你別告訴我你是昨晚才學的這首歌!”
嚴歡無辜地點了點頭。
“那、那你今天早上來這麼晚,是因為昨天沒睡好?”
“其實一夜沒睡。”
“那喉嚨呢?”
“唱了一晚上,啞了。”
於成功目瞪口呆地看向他,“你簡直是個瘋子!”
嚴歡無奈,心裡暗道。瘋的不是我,是JOHN!
這個老鬼昨晚聽完嚴歡唱了幾首歌後,就一直逼著他繼續唱,整整唱了一宿。最後他還很殘酷地對嚴歡說:比起你的嗓子,你的吉他技巧實在只是個渣渣,你不如放棄吉他算了。
氣得嚴歡差點沒有一腳踹飛他——其實他很想,但是踹不到。
“總之多虧了你,讓我們沒有丟臉到最後。要不然我實在是沒有臉面從那個舞臺上從下來。”於成功道:“一會比賽之後我請客請你吃頓好的!對了,要不以後咱樂隊的主唱就由你來擔當,如何?”
“不要。”嚴歡一口拒絕,“比起主唱,我還是更喜歡主吉他手的位置。”
於成功哈哈一笑,上去勒著他的脖子。“臭小子!竟然敢覬覦我的地位,野心不小嘛!”
“沒有野心的樂手,不是好樂手。”
不想當樂隊主吉他的吉他手,也不是好吉他手!自從嘗試過電吉他多變的音律後,嚴歡就一直念念不忘成為一名主吉他手。能夠在舞臺上彈出一手令人心顫的旋律,才是他最大的目標。
不過,嚴歡眯著眼想了想,覺得今天這種以歌聲來掌控舞臺的滋味似乎也不錯。
“你是個控制慾望很強的人。”JOHN在意識中評價他道:“這樣的性格很適合擔當主音吉他,可惜……”他接下去想要說可惜什麼,嚴歡已經麻木到不想聽了。反正在目前也沒聽到過JOHN表揚過哪個吉他手。
不對,還是有一個人的!嚴歡慕然想起那個夜鷹樂隊的吉他手,隨即又不免連帶地想到了某些事情,臉色變得難看起來。光有技術的吉他手,技術再好有什麼用。不過像那種出名樂隊的吉他手,一定沒有他們這種小人物的煩惱。
嚴歡看著周圍的夜影成員,這群模仿夜鷹的名字,第一次登臺表演就出了醜的年輕人,臉上此時卻全是無憂的笑容和活力。他突然想,有煩惱也未必是一件壞事。反正他們還年輕,有無數的時間去折騰。那就盡情折騰吧!
看完所有參賽樂隊的表演後,評委們有半小時的時間做出最終評分。在這期間,他們會結合各樂隊兩個階段的表演分別評價,甚至還要根據每個樂隊各樂手的技巧做出評分。
本應該是熱火朝天討論的場合,現在卻是詭異的沉默。
兀然,有人出聲。“我不同意!這支樂隊的演奏根本不過關,不應該是這個名次。”
有人附和,有人反對,問題一直糾結不下。
所有評委現在正為了一個樂隊的排名而猶豫不決。
“但是根據現場的觀眾反應,他們是反響最好的一支樂隊,考慮到這些……”
“反響好是因為後來那個主唱,而不是樂隊本身。”有人道,“而且都還是一群高中沒畢業的毛頭小子,應該把他們踢回去多鍛鍊鍛鍊,免得一下子就飄起來。”
這句話贏得了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