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我吃飯,我只是說要出門一下,誰會想到這麼晚。
我焦急的表示我要回家,家裡人一定很擔心。
他想了想同意了,只是要我答應明天要出來和他約會;保險起見還是把素描本作為抵押品。
我沒奈何的答應了。
和他交往之後;意外的發現並不是件辛苦的事情。
他很注意一些日常的小細節。
比如說:他從不會在我身後突然出現;總是會在我看得到的地方;引起我的注意後;才和我“說話”。
一起出去吃過一次飯後,知道我不喜歡在有人的地方寫字—因為害怕被人投以異樣的眼光,以後要是一起吃飯,總是在他家,買菜回來由他做。我不喜歡吃的東西,就不會第二次出現在餐桌上。
每次見面的時候,都是約在小花園裡(我始終不肯讓他知道我家),之後再由他帶我出去。
……
總的來說,和他在一起還是輕鬆的。
當然也不是沒有煩惱。
不知道是天性使然,還是覺得我抱起來手感比較好,自從開始的時候被他抱過兩次後,他似乎抱上了癮。
我們幾乎每天都見面,一般都約在下午3:30(他放學的時間是3:15),然後就開始我們的“約會”。所謂約會,就是被他載到他家—因為我不喜歡到人多的地方。
如果不在一起吃晚飯,他會在6:30之前送我回來。
如果在一起吃飯,我就事先和管家婆婆說不會來吃飯,我們見面後再一起去超市買菜,回到他家後,他做飯,我看書,吃完飯後,大概到9:30左右,他送我回家。
說到書,這點倒是很讓我吃驚。
我原以為他是個不喜歡讀書的人—醜醜的字,加上一群像不良少年的夥伴,再加上還有一輛機車(那更是不良的標誌)。
結果卻意外地發現他的書櫃裡面的書涉及範圍很廣,不是我想象中的只有武俠小說,遊戲刊物,或是明星寫真一類的,居多反而是人物傳記。其中還有些我喜歡的畫家的傳記。
於是我每次到他家,除了吃飯和偶爾的“交談”,大部分的時間就是看書。
他也不反對——我看書的時候他就把我抱在腿上,即使我反覆抗議他也置之不理(還振振有詞地說我看書的時候他比較無聊,總要找點事情做),多次掙扎無效後,我也就放棄了,如果不算他會時不時地吻我一下以外,基本上和沙發沒有什麼不同,而且更符合人體結構,還會根據我的姿勢自動調整。
提起吻,我認識到了習慣的可怕性。
一開始的時候,我是極力抗爭,拳打腳踢外加牙齒咬,——當然還是會被他得逞,畢竟力量太過懸殊。
可是一個月後,他再吻我的時候,我已經很自然的配合他了。
試想一天至少要被吻十次,一個月就至少有三百次,要不習慣也實在是很困難的。
總之,除去上述問題外,和他的交往還是很輕鬆的。
等我喜歡的書看完了,他又去弄來一臺電腦,要教我用。
結果是我迷上了打電腦遊戲,每天和他的約會自然也成了一件非常期待的事。
有時,我也會覺得奇怪,我和他到底算什麼呢?
我們彼此都很少提到自己的事情,我只知道他一個人住,在讀高中。他的朋友同學除了我以前在晚上看到的那些,還有就是那次他搭訕我時看到的幾個,和他交往後,我就從來沒有看到過這些或者是其他的人。
我們也不太出門,除了這裡到我家的路,還有就是超市了。
因為開始是被強迫交往的,所以我對他的事情什麼都沒問—那時不想知道。
除了每週一起吃晚飯的兩天,平時他晚上都在做些什麼?送我回家後,他是直接回家睡覺還是還要出門呢?他和那些人是不是還在晚上見面?小花園不能去後又在哪裡?他以前總是很晚才會出現,之前他都在幹什麼呢?他在學校裡又是什麼樣的呢?……
交往的時間一長,我漸漸地發現對於他實在知之甚少。
我一開始就認定他是個性格惡劣的人,但相處的時候他對我卻很溫柔,有時甚至可以用體貼這兩個字。
我是男的,又聽不見,他又為什麼要和我在一起呢?如果只是要擁抱接吻,我相信女孩子抱起來會更舒服,接吻也一定更有感覺些。
我覺得越來越不懂他了。
同時也越來越不懂自己了。明明那麼害怕和別人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