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和的是鄰桌的一個稍矮的男子,留著亂糟糟一頭長髮。他一句話說完,隨即便和那高瘦男子交換了一個眼神,兩個人的臉上都掛著惡意的笑容。
明眼人一下子就能看出,這兩人不僅是一夥的,而且都是故意來鬧場的。
出入酒吧的人,往往三六九等,成分複雜,有些人或許沒有保藏壞心,但是天生喜歡起鬨湊熱鬧,唯恐天下不亂。在這兩人的帶動下,又有人隨聲附和,推波助瀾。
其餘的人雖然不做聲,臉上卻不免帶著看好戲的神情,想瞧瞧席方雨怎麼化解這份尷尬。
席方雨依然站在臺上,一聲不吭,似乎沒有反應。但如果是在正常的燈光下,你就會發現,他臉上的血色早已隨著那一聲問褪得乾乾淨淨。
最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
站在這裡,這條跛掉的、難看得腿,大家並不是沒有看見,只是善意的不說而已。歌唱得再好怎樣?
充其量是個會唱歌的跛子,仍然改變不了這一個事實。
無論躲在角落裡,還是站在聚光燈下,事實永遠是事實,遮遮掩掩,不過是掩耳盜鈴罷了。
可是,受了傷,是傷者的不幸而並非他的過錯,不是嗎?有什麼理由還要承受別人的嘲笑與異樣的眼光呢?
三三兩兩的起鬨聲過後,場面靜了下來,大家都在等著身為主角的席方雨有什麼反應,仔細的人可以看見他的手在慢慢的握緊、握緊,然後又慢慢的放開。
話筒舉在胸前,席方雨的聲音很輕很輕,卻一個字一個字的,讓在場每一個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