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換句話說,我想睡多久就睡多久。”
“Fu……”
“我不反對,如果你不介意遲到的話。”
進行過這種無聊的對話後John終於鑽出被子,打著呵欠晃進洗手間快速衝了個澡。最近幾天Sherlock沒案子,昨晚他們上床了,所以才會在同一張床上醒過來。不過當然平時他們還是樓上樓下分開睡,John從沒想過要退掉一間臥室,徹底和Sherlock搬到一起住。不僅因為一個“手邊有案子的Sherlock Holmes”絕不是什麼理想的同寢人選,更因為儘管從技術層面而言“男朋友”這個稱謂並沒有錯,但他們真的不是那種關係。就是那種……比如隔壁Turner夫人家那對,每夜同床共枕,一塊兒養了條叫做“卡車”的臘腸犬,有時出去約個會的……總之不是那種關係。
九點半John準時到了診所,正準備閱讀第一位預約患者的病例時突然接到同居人的簡訊:
“Wardour Street。ing? SH”
John對著手機皺了下眉——他知道這地址在蘇豪,所以八成是與JTR一案有關,且一定事關重要,否則Sherlock不會叫自己翹班。
於是John果斷地向診所請了假,趕到蘇豪時大概是十點二十分左右。他並不意外Lestrade在場,但多少有點意外蘇格蘭場調來了這麼多警員——Lestrade的步話機一直響個不停,看到John只倉促點了下頭。
Sherlock倒顯得挺悠閒,站在街邊舉著杯外賣咖啡向他解釋了一下事情經過:
十一月八日,也就是昨夜,Walter Sickert在十一點半左右回到公寓,然後在凌晨一點多又出了趟門,不過只是去附近的二十四小時便利店買了包煙。值勤警官確定自那時至次日早上六點前他肯定都呆在公寓裡——那棟公寓只有正門、車庫及防火門三個出口,全部在監視之下,六點前無任何人員及車輛出入。並且Sickert的公寓在七樓,他絕不可能徒手翻窗開溜。
而後天光漸亮,開始有幾個習慣晨跑的住戶從正門進出,Sickert並不在其中。七點後開始有車輛駛出,八點至九點間達到高峰,直到九點半才逐漸冷清下來。
“Walter Sickert的車還在原位,但人卻不見了——不是開了另一輛車,這點可以確定,警方對公寓停車場做過調查,沒有歸屬不明的可疑車輛,”Sherlock一手插在大衣口袋裡,一手把咖啡舉到嘴邊,“以及儘管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警方沒權利侵害他的個人名譽,但他們搜查過他的住宅,人們肯定會對他產生戒心,他想靠混在鄰居的車裡出行基本不現實。”
“所以……”
“所以只有一個可能,從昨夜到今早一直在下雨,大部分人打著傘出門,於是他利用了這一點,成功地騙過了值勤人員。”
“How?”
“那麼為什麼是這個時間?”Sherlock卻未正面回答,轉而提問道,“想想看,John,如果你想要擺脫別人的監視會怎麼做?”
“嗯……混進人多的公眾場合?或者開車甩掉跟蹤?我是指他這麼做過一次,所以看來他對倫敦的街道相當熟悉,想再甩掉一次跟蹤也不是什麼難事。”
“沒錯,方法有不少,而他選擇了趁住戶上班上學的時間段變裝溜出公寓,這可比開車甩掉跟蹤要困難得多,”Sherlock挑了下眉,“由此可見他有不得不這麼做的理由,就是為了不讓警方即時察覺到他的意圖,從而為自己爭取更多的時間——因為他一直沒出門,值勤人員在早上九點半去按了門鈴做例行確認,這才發現他已不在公寓,換言之他至少為自己爭取了四十分鐘到一個小時的時間差。”
“等等,你是指因為他……”
“沒錯,他的行為模式證實了我的推測,”Sherlock露出一個讚許的微笑,“他仍有問題需要解決,且處理這個問題需要佔用一定的時間,這是為什麼我們現在站在這兒——他肯定在蘇豪裡有一個落腳點,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他曾用那間房子存放過作案工具和被害人的器官。以及最重要的,蘇格蘭場始終按照我的囑託,對於‘第二處居所’的調查嚴格保密——在審訊中我沒讓Lestrade盤問過他這件事,以他的訊息渠道也沒能力探聽到其中內情。這就意味著一旦他有所動作,警方的反應會比他預想得要迅速和準確——你看到現在有多少警察在四下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