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金盤屈膝跪倒,金盤裡臥著一隻烤得金黃的全羊,四腿趴伏,嘴裡還叼著幾根嫩綠的草葉,這個季節,也不知道是從哪裡尋來。奚王首先起身,用小刀在盤裡的羊背上割下一條脆嫩的羊脊,盛在銀盤裡半跪奉到元紹跟前。
凌玉城坐在旁邊,看那根羊脊肉烤得焦黑,不知道沾了多少灰屑,連銀盤看上去都蒙了一層膩膩的黑灰,元紹還要面不改色地吃下去,不禁暗暗幸災樂禍。還沒笑完,奚王退後一步,用隨身小刀在烤羊滴著油脂的扇形羊尾上一劃,割出了一條巴掌長的肥油,恭恭敬敬地捧到他面前。
“這個要一口嚥下去,不能嚼的……”刻意壓低的聲音細細傳到耳邊,凌玉城不動聲色地偷眼望了一望,元紹目視前方舉杯就唇,看都不看他一眼,嘴唇在杯沿遮擋下微微翕動,顯然是防止他在草原上招待貴客的禮節面前應對不當,臨時用內力傳音提點。
……為什麼會有這種古怪規矩!不,有這種規矩為什麼不早說!存心看我笑話麼!
這樣想著的凌玉城在心裡不知把奚王罵了多少個來回,然而事到臨頭,也只能學著元紹的動作,用盡量莊嚴的表情把那塊油膩膩的肥肉一口吞下。奚王世子立刻屈膝上前斟酒,凌玉城迫不及待地舉起酒鍾灌了一大口沖沖油膩,一股又酸又澀的腥臊氣味直衝上來,當真拚盡了全力才保持住微笑沒有扭曲變形。
“今年奚地年景不好,酒是薄了點。”獻給貴客的第一輪酒食進過,奚王帶著世子躬身退下,元紹悠然側首,笑顧從者換酒。至於剛剛那塊肥油其實是貢獻給席上最尊貴的女性客人的,這一點還是不要告訴他了——這個場子回頭跟奚王找回來就是。
血一樣的葡萄美酒盛在青州新貢上的透明琉璃盞裡端了上來,凌玉城還要顧及儀態,不疾不徐地喝完一杯,總算鬆了口氣:葡萄酒雖然也有些微微酸澀,和馬奶酒比起來已經是天上地下。終於有了點人喝的東西了……
這時候凌玉城才有心情打量桌上的各樣佳餚,只見滿桌金盤銀碗,青黃紫黑,條條塊塊的不知道什麼東西,居然有大半不可辨認。元紹卻是心情很好,一樣樣為他指點過來,不時示意侍者以刀割食,給兩人盤裡各置一份,凌玉城也只好硬了頭皮逐一品嚐。到這時候才慶幸元紹的父皇實在聖明,早早就放兒子去大虞等各國遊歷,讓他口味和正常人差不多,他指的東西……應該是可以吃的吧……
剛想到這裡,就看見侍者提著一個黑乎乎的皮袋子上來,皮袋大可五六升,外面燎得焦黑,細看還有眼耳口鼻,活脫脫一隻放大了十來倍的大老鼠。見元紹點頭示意,侍者拔刀割開皮袋,裡面先滾下一大堆黑乎乎的石子,上面還滋滋地冒著油香,跟著揮動小刀,剖出幾條黑黑的肉來,分到兩人盤子裡。
“……這是‘哈拉’,嚐嚐,肥得很。”元紹率先用短刀割了一條,蘸上細鹽粒送進嘴裡。凌玉城摸不著頭腦,也只好照著他的樣子嚐了一塊,只覺得嘴裡嚼著的肉條筋筋拉拉的,根本算不上肥——當然,剛剛生吞過一塊羊尾肥油,很少人能覺得別的東西夠得上一個“肥”字——倒並不難吃,只是咀嚼之間淡而無味,實在不知道這玩意憑什麼能上奚地王公進奉天子的大宴,只暗中向元紹投去疑惑的目光。
“哦,哈拉是鐵勒人的叫法,用你們的話,應該叫做土撥鼠。”看他一根肉條吃得差不多,元紹才悠悠然加了一句,“這玩意剝了皮去了內臟,把皮縫成一個筒子,把肉和燒紅的石子填在皮囊裡,然後架在火邊烤熟,是我們常吃的一道菜——以前祖上還沒得天下的時候,在草原上斷了糧,又捨不得殺羊,就到處掘哈拉來吃,很有幾次靠這玩意頂過荒年呢。——哎,大宴上專供的,都是從小捕了來,用羊奶喂到這麼大的,你這樣看著我做什麼!”
……你故意的吧!
要不是君前不可失儀,凌玉城當真想一把掀了盤子。
作者有話要說:其實上一章的答案很簡單啦……
那時候要是就跟了陛下回去的話……“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
私奔神馬的也就算了,奔則為妾神馬的最討厭了!人家明明已經拿到皇后的位子了說!
而且這個話頭還是他自己起的,詩是他自己唸的……不能因為陛下TX就錘他兩下……
ps:不可以嚼只能一口吞下去的羊尾油、酸澀腥臊的馬奶酒、大老鼠一樣的土撥鼠什麼的,真的都是遊牧民族敬奉貴客的珍品……我沒瞎寫……
ps,陛下你這麼歡樂的哄小凌是為哪般啊……
☆、為有云屏無限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