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3 / 4)

我低聲咒罵,逃一般離開了。寧願沒有來過。

站在晚風習習的小區花園裡,我才意識到自己已是汗流浹背,緊握的雙拳一直在顫抖。

攤開手掌,十塊錢已被汗水浸透,攥得象一條扭曲的毛毛蟲。

我不再去冷飲店。

小外甥很不滿,先纏後鬧,我雖然不勝其煩,就是坐著不動。

老太太沒轍,罵了我幾句,親自帶著小少爺去吃冰。

有14天沒有見到譚兵了。

以為不見他就不會想起他,就會忘掉那噁心的一幕。

但是,很可怕,我忘不了。甚至於,他頻繁在我眼前閃現,包括夢裡。

他裸露的胸膛和腰腿,與我對視的眼睛,下頜處圓潤的凹坑,令我一次次在慌亂中驚醒,汗如雨下。

厭惡,又不能自拔……

第15天下午,在小區的雜貨店門口,我再次與譚兵不期而遇。

他往外走,我要進門,就那麼擦身而過。

忽然覺得不甘,我停住腳步,看著他寬闊的後背,和後背上的“紙上談兵。”

“譚兵!”終於叫出來了,我定住不動,心惶惶地等他的反應。

他站住,側著身子看我,眼神冰冷,聲音更冷:“不怕我噁心你?”

“對不起。”我不知道說什麼。對那一幕念念不忘的我,是不是更噁心?

他的頭低下了,隨即又抬起,眼裡的冰已經消融,“美人坑”裡似乎也盛著笑意:“一會兒帶小傢伙來吃冰嗎?”

“我還欠你錢呢。”我也笑了。

那天的事,我們都沒有再提,刻意地忽略了。

我仍會想起他半裸的身體。有幾次,居然夢到壓在他身上的人是我,並且在夢中親吻了他下頜處可愛的凹坑。

醒來後,我竟沒有覺得噁心,還一遍遍回味親吻“美人坑”的感覺。

雖然,現實中,那個凹坑,我一下都沒敢碰過。

9月初,我和同事在列車上抓捕了一名通輯犯,立了個小功,發了點獎金。晚上,我請幾個朋友到譚兵的冷飲店喝扎啤。

朋友散去,我留下來結帳。譚兵說他請了,我呵呵笑著接受了他的好意。

和他一起鎖上店門,我們並肩往樓群裡走。

“你跟項海濤,是那什麼吧?”走到他家樓下,我冒出這麼一句話。不知道是酒壯熊人膽還是酒後不留口德。

他看了我一眼,一言不發地顧自走進樓門。

“你說說呀,我沒別的意思。”我緊走幾步跟上他。

他要關門,我用腳擋住。

“你喝多了,回家睡覺去,少跟我這兒鬧事兒。”他陰沉著臉。

我不理他,強行擠進去。

“對,我是同性戀。你要想吐,我有維生素B6。”他站在窗戶前,背靠著綠色的窗簾,平靜地看著我。

“不想吐不想吐,真的。我那天就是嚇了一跳,順口說了個詞。話說回來,那天,是不是那小子要用強呀?我聽見你說‘放手’來著。”

譚兵坐下來,遞給我一瓶冰綠茶,淡淡地說:“嗯,我們已經分手了,也跟他說的清清楚楚。他就是不同意。火車上捉賊那次,我是打算躲到外地去的,沒想到他追到了火車上。”

我笑了起來,心裡卻發澀:“你心真夠狠的。人家那麼痴情,你就一點不感動?”

“你懂個屁!”他白我一眼,說:“項海濤跟我不一樣,他是家裡的獨子,他爹媽天天給他介紹女朋友,你說我能怎麼辦?”

“只要是真心相愛……”

“嘁!”他打斷我,“我們這種人的愛情,不過是紙上談兵。放到真刀真槍的生活裡,一準兒被打壓得不堪一擊。犯不上較這個勁。”

他站起來,懶懶地說:“不早了,你趕緊回家睡覺吧!明天還要上班。”

我握住了他的手腕,他的脈搏在我的指尖砰砰跳動。

“譚兵,如果,如果我說,我喜歡你,你會怎麼辦?”我心裡一下放鬆,總算給這段日子的惴惴不安找到了理由。

他甩開我的手,好氣又好笑的說:“你瞎起什麼哄?”

不管是酒壯熊人膽,還是酒後吐真言,我堅決地說:“我是說真的,不是紙上談兵。”

他笑著搖頭,我一把抱住了他。他的瞳孔收縮了一下,僵硬著身子瞪著我。

他開始掙扎,想把我推開。我好歹在警校接受過訓練,制住他不在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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