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以後,向###機關黨委申訴作協黨組對他進行的批判與事實不符,並詳細陳述了他同周揚在政治、學術、思想及相互關係方面的分歧,認為作協黨組給中央的報告是對他的迫害。陸定一主持###部務會議,決定由張際春主持,由###機關黨委、作協黨組和黨總支的一些同志參加,將事實查清,並聽取各方面意見,再提出處理意見。
###機關黨委組織了一批同志做這項工作,查對的結果對陳企霞的結論主要是:在主持《文藝報》工作期間,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一定成績,但驕傲自滿,在若干重要問題上犯了拒絕黨的領導監督,向黨鬧獨立性的嚴重錯誤;在和丁玲之間的關係上,有嚴重的宗派主義情緒,因而在某些時候某些問題上形成一種宗派性質的結合,損害黨的團結,但沒有發展到反黨小集團的程度,不應作為反黨小集團論。
陳企霞對這個結論根本不接受,要求“徹底平反”。
對丁玲進行的審查,是由張際春任組長的專門小組進行的。
經過大量調查,包括查閱國民黨遺留下來的檔案,均未發現丁玲被捕後有叛變、自首、投敵的證據。調查材料與她本人的交待是一致的:1933年5月她在上海被捕後被送往南京。敵人沒有把她關進監獄,有意安排她同先已被捕並叛變的丈夫馮達同居,藉以爭取她為敵人辦刊物。丁玲向敵人寫了一個條子,表示以後不再從事社會活動,願回家養母。後來透過關係,同地下黨取得聯絡,在馮雪峰等同志的安排下,於1936年9月派人送到黨中央所在地陝北保安。 電子書 分享網站
21文藝戰線上的“一場大辯論”(3)
調查小組最後的結論是:有變節性行為,定為“政治錯誤”。
丁玲對否定她的“自首”感到非常滿意,但對定她有變節性行為,表示不能接受。並提出1955年對她的批判很多問題都不是事實,表示對周揚很有意見。
###又組成以張際春為組長的小組來處理丁、陳“反黨小集團”的問題。核查工作到1956冬天結束。在###部務會議上,小組向會議作了彙報。當陸定一知道核查發現原來報告中許多問題與事實不符時,很有意見。他說:“當時一再說要落實,落實,結果還是這樣的!”對今後如何處理,陸定一說:“也只能實事求是,根據查實的結果辦。”
與會的李之璉回憶說:“周揚這時表現得很不安。他即刻表明:1955年對丁玲的批判不是他建議,是黨中央毛主席指示的。他說,他當時‘還在毛主席面前講了丁玲的好話’。”他認為周揚這麼講是不真實的。他說:“我對周揚這種解釋感到很奇怪。批判丁玲既然是毛主席的指示,為什麼在當時不向有關組織說明毛主席是怎樣指示的?為什麼不和有關組織共同研究如何執行毛主席的指�示?……”�(李之璉:《我參與丁、陳“反黨小集團”案處理經過》,《文壇公案:秘聞與實錄》第303-304頁)
于光遠對李之璉的這個看法持相反的意見。他說:“對李之璉提出的這一點,我倒覺得並不‘奇怪’。毛講的話要不要人傳達,不是周揚能做主的。過去的歷次批判也並不都傳達。而且周揚講的這件事我想陸定一是一定知道的。那次部長辦公會議上週揚講這句話時陸定一在場,他沒有說否認周揚的話,可以反證周揚的話是實話。根據多年與周揚的交往,我相信周揚不會也不敢無中生有地把毛澤東沒有說過的話歪曲成毛說過,周揚也不會當著陸定一的面說假話。周揚可以有這種錯誤或者那種錯誤,但周揚不具備李之璉文中所描寫的說假話的那種品質。”(于光遠:《周揚和我》,《憶周揚》第172頁)
如今周揚、陸定一已先後作古,毛主席為什麼要批判丁玲,是怎麼指示的,已無法從他們口中得知,有待史家進一步考察。一個可以肯定的基本事實是,丁玲是著名作家、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曾任###文藝處處長、文學講習所所長,丁玲的這些職務都同周揚有關。丁玲的丈夫陳明也說:他們一家同周揚一家之間全國解放以前關係很好,解放以後,周揚幾次熱心想要給丁玲安排工作,“看來周揚要做工作,還是願意用丁玲”,“周揚和丁玲,實在談不上什麼個人恩怨”,有些人認為丁玲遭受磨難是個人恩怨所致,這個看法是不對的。(聞亮:《有關丁玲生平的幾個問題——陳明訪談錄》,《百年潮》2001年第1期)看來,要批判丁玲這樣著名的黨在文藝界的重要領導人,顯然不是周揚也不是陸定一所能做得了主的。他們誰也沒有這個力量。這一點是可以相信的。
這次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