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楊看了會書,突然想到昨天那封情書,因為曹易的關係,黎敏那女生他見過很多次,長得還可以,就是有點呆呆的,不像是會給男生寫情書的人。
他開啟信封,裡面就一張小紙片,還不是信紙,是便利貼,歪歪扭扭的寫了四個字,我喜歡你。那字看著就像是小學生寫的,也沒有署名,樂楊自作多情的認為這封信是曹易用左手寫給他的情書。
“籃球比賽那事,你跟姓曹的提過沒?”鄭曉新從來不叫曹易全名,原因很簡單,他不喜歡他,話太少,人又冷,在一起總有一種疏離感,是他最不擅長對付的型別。雖然有時候樂楊話也不多,但一旦抽起瘋來,絕對比他那得了老年痴呆的外婆還話嘮。
鄭曉新天生愛玩,腦容量低,樂楊這種頻繁抽風且死心眼的人很對他胃口,加上兩人又是在同一個院子裡長大的,幾乎是光屁股的交情,感情自然不比一般人。
“提了,不過他不肯參加。”
“那怎麼辦,我可不當後衛了,我天生就不擅長應付全域性。”
“事情還沒定呢,到時候再說。”
看似隨意的一句話,從他樂楊嘴裡出來,卻讓鄭曉新汗毛直豎,想到當年那場曠日持久的你追我跑的劣質戲碼,他第一次對姓曹的表示同情。
樂楊總說他沒頭腦,可比起他,鄭曉新覺得他才是真正的沒頭腦,要不怎麼總喜歡追著人家“不高興”玩呢,而且曹易這麼獨的一個人,會選擇跟他做朋友,那絕對不是偶然。
這事還得追溯到他們上初二那會。那年期中考試,張玥華不知道從哪裡搞了張市排名表過來,把排前面的那些將來可能是他升學障礙的人,一個一個的分析給她那寶貝大外甥聽。尤其是緊挨著他的那個,三分之差,樂楊只要稍微努力一點,就能超過了。
那次考試樂楊考了全校第一,正處於自滿狀態,壓根連那人的名字都沒記住。然後就到了那年的期末考,他自我感覺發揮的很好,再去看排名,發現前面那人也發揮的很好,這回他記住了他的名字,姓曹名易,是個男生。再後來,當經過期中、期末、聯考和模擬考,那人始終以一分兩分的優勢壓倒他時,樂楊終於感覺這回遇到剋星了。
聽說那人是他們隔壁區一所中學的,樂楊萌生了要去一睹英雄風采的念頭,試想如果你去參加拍賣,每樣你看上的東西都被別人以高於你口袋裡一兩塊錢的優勢買走,你會不想知道那人是誰,長了幾隻眼幾張嘴嗎。
用鄭曉新的話說是還想抽他。抽人就算了,樂楊沒那麼小的肚量,自己技不如人,怨天尤人沒用。話雖這麼說,可鄭曉新覺得他其實是憋著氣的,年少輕狂,心氣高點正常,何況他剛被他的初戀女友給甩了。鄭曉新至今都搞不懂樂楊是怎麼看上那個兇殘的小太妹的,還是說評學兼優的乖乖男就是容易被這種叛逆的表象所吸引?
不過那女的兇殘歸兇殘,兩人至今已分手多年,卻依然保持著良好的朋友關係,這讓鄭曉新很驚訝。
也可能是樂楊顧著他的面子,畢竟這人不是別人,正是他同父同母的親妹妹鄭曉珊!
他覺得是自己害了樂楊,就算不是他親自害的,也跟他們家的基因有關,所以話不多說,兄弟的忙他不幫誰幫。
某天放學後兩人沒回家,直接一腳蹬到了曹易所在的中學門口,曹易這成績,估計在學校裡也算是風雲人物,應該不難打聽。兩人剛想拉個人問問,卻見旁邊幾個外校的女生,一臉花痴狀的在門口打聽曹易的行蹤。兩人頓時覺得好囧,呆在原地互瞪了半天眼,誰也沒敢上前,灰溜溜的跑了回來。
這事後來被鄭曉珊知道了,男的去看男的是很神經,不過能把眼高於頂的樂楊壓迫成這樣,那個叫什麼曹易的,她表示也很想見見。
這裡不得不說下鄭曉珊這個奇葩,她的人生就像一句廣告詞,永遠不走尋常路,剛當小太妹的時候,染了一頭四仰八叉的黃毛,衣服也不好好穿,顏色怎麼多怎麼往身上套,常常一雙高筒彩虹棉襪,搭配一條綠色揹帶褲,屎黃t恤,用鄭曉新的話說,活像盧安達火山公園裡的山地大猩猩。這種裝扮在現在看來是腦殘非主流,典型的城鄉結合部風,可那時她卻覺得自己高貴無比,樂楊這種人在她眼裡就是碌碌無為的凡人一個,庸俗市儈,這也是當初她為什麼甩了他的原因。
當後來越來越多的少男少女在“高貴”這條路上一去不復返時,鄭曉珊已經升級為小太妹2。0版,頭髮染了回來,煙燻妝,脖子上掛條狗皮項圈子,萬年不離手的一根菸,燃盡了也沒見她抽幾口,衣服褲子像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