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2 / 4)

小說:喜聞樂賤 作者:津鴻一瞥

他要麼就是掛電話,要麼就是說要睡覺,想方設法的迴避。

曹靖以前不管這些,張明珍說的多了,他就說孩子還小,工作重要,成家的事等穩定了再說。但這幾年,曹易工作已步入正軌,家裡出首付在S市買了房,他自己還貸,前段時間又買了車,顯然已安頓下來。

他覺得時機差不多了,但曹易還是和以前一樣,什麼都不關心,甚至比以前更冷淡,他不得不操心起來,“小易,你也不小了,終生大事也該考慮了,我知道你忙,但忙歸忙,人總要成家的。”

“改天再說吧,我先睡了。”曹易把湯喝完,起身去洗澡。

張明珍還想說什麼,曹靖攔著,算了算了,來日方長,不急在這一時,你說多了他更煩,而且他今天臉色確實不好,可能也累了。

曹靖洗碗,張明珍站他身後,悄聲道:“你說,他不會是還記著那孩子吧?”

“你是說小樂?”曹靖停下手上的動作,“那孩子不是已經出國了嗎,聽說都好幾年沒回來了。”

張明珍想想也是,從那次之後她就再也沒見過樂楊,去年黎家結婚,她還擔心會不會遇到他,結果他連他最好的朋友的婚禮都沒參加,估計是真不會回來了。

轉念一下又不對,“不回來不代表他們私下不會聯絡,不然你說這孩子好好的,這麼大了,怎麼還……”

“別多想。”曹靖道:“小易是什麼樣的人你我清楚。”

“有件事我一直沒說。”張明珍看了洗漱間一眼,壓低聲音,“差不多大三那年,小樂來找過他,被我說走了。”

“我記得你跟我提過這件事。”

“如果只是這樣,我也不會疑神疑鬼的,關鍵那天我六點出門,不到七點就回來了,我回來的時候,小易已經起來了,坐著在吃早飯,你說事情怎麼這麼巧,這孩子哪天不睡到九十點,偏偏那天起了個大早,頭天晚上還回來那麼晚。”

“而且他那天起來後,什麼事都沒做,就坐那發呆,一句話也不說,我當時因為剛見過小樂,總覺得心裡有鬼,他又那樣,當時就有懷疑,只不過後來那幾年,他們也沒聯絡,我就把這事給忘了。”

曹靖示意她小聲點,“可能只是湊巧,你別往壞的方面想。”

張明珍嘆了口氣,“但願吧,只要那孩子不回來,事情就簡單的多。”

晚上曹易赤著腳,坐在書桌前,隨手拿了本書,翻了一會,發現看不進去,他起身想去換一本,結果沒留意放在桌角的水杯,手一帶就掉了下去,摔的粉碎,有一部分玻璃渣紮在了腳面上。

張明珍聽見動靜,在外面敲門,問他怎麼了,曹易開門讓她進來。

“怎麼這麼不小心,別碰,你先出去。”

曹易去外面塗了些碘酒,剛撿的時候手也不小心被劃到了,他用棉籤清理傷口,心裡空蕩蕩的,有什麼枯萎了一樣。今天的事,他同情賀程之餘,現在還能感覺到的,便是慶幸,慶幸躺在那裡的那個人不是他,有些話他還能說,那個人也還能聽到。

張明珍忙著清理地上的碎片,無意中看到他桌上的一本書裡夾著一張照片,她抽出來,腦子裡“嗡”的一聲,血湧了上來。

那是一張集體照,照片裡有十幾個人,都穿著球服,應該是高中時候拍的。

前面一排,曹易和樂楊兩個人並肩坐著,樂楊攬著他,對著鏡頭笑的特別開心。

就算是現在才知道他們一起打過球,張明珍也不覺得有什麼,比起這真正讓她在意的,是曹易為什麼留著這張照片,還夾在書裡,顯然是有意收著的。

她鬼使神差的翻到背面,果然有字,筆鋒有力的寫著【致敬本次比賽最大的功臣】落款樂楊。

而“最大”兩個字被另一個人劃掉過,改成了“第二”,後來又被一開始的人改了回來。

而在這些打打鬧鬧下面,有人寫著【收到等你回來】,後面四個字顏色相對較深,顯然是後面才寫上去的,但也有些時候了,分明是曹易的筆記。

張明珍聽到聲音,把照片放回去,匆匆收拾完出來。

曹易看著她離去的方向,把照片從書裡拿出來,重新又放回了抽屜裡。

作者有話要說: 埋了下一篇準備寫的重生文的伏筆,但感覺遙遙無期,我這本還沒完結,真的是吃著嘴裡的想著鍋裡的

明天我就去旅遊啦,啦啦啦…………開心…………個p!!!!!!!!今天晚上還要加班工作,今天老闆給了我一個mifi,可以隨時隨地發射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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