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軒笑笑說:“那好啊,我也要橙汁。”
路軒見過多種多樣優秀的男孩,甚至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戀情,他不是會輕易心如死灰的人,卻已經鮮少動心了。
可臺上的林亦冉卻閃爍的讓他略微失神。他就像一塊璞玉,未經雕琢可是終會奪目璀璨。
剛才臺下不斷有人喝醉了起鬨,林亦冉脾氣極好的唱了一首又一首,溫順的表情惹人疼惜,又讓人忍不住想接近。
“酒吧不安全,要是沒有特例你最好不要來這裡,我可以幫你找到新的工作。”
一杯橙汁林亦冉很快飲盡,林亦冉氣呼呼的對陸軒皺眉:“你別說得咱們關係好像很近一樣!”
路軒直白的開口:“你不要緊張,我只是想跟你交個朋友。”
“我不需要朋友,你也不要浪費時間纏著我!”
路軒紳士的幫他拿起包,自動忽略他的回答:“沒事兒,你來這裡要注意安全,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林亦冉趕緊搖頭。
路軒看他越發可愛,怕他嚇到也不再堅持,便說:“人們都說擦肩一次尚需輪迴因緣,我們相遇兩次也很不易了。認識你我很高興,希望以後還能見面。”
他這話說的多漂亮,只要林亦冉是這裡的常駐歌手,他們怎麼可能不再見面。
路軒自從和舊時戀人落落分手後,已經很久沒有像現在的激情再去爭取過什麼人了。
在同齡人中還略顯成熟的林亦冉,在年長十幾歲的路軒面前,空白的像一張紙。
林亦冉對於路軒來說,不過是個剛闖進視線不久的小孩兒,是個極其乾淨單純的少年。
路軒不明白,那麼乾淨漂亮的男孩子,為什麼會有一雙憂傷的大眼睛。
路軒可以輕易的看出來,林亦冉的笑是出於習慣,其中極少能點綴快樂。他一直不喜歡以笑容作為面具的人,但不知哪點不對頭,對於林亦冉,他有的只是憐惜。
當天晚上他的目標已經十分明確,他決定追求這個男孩。
作家的話:
不知道大家怎麼想,反正我覺得就算林亦冉選擇路軒也挺合理的,難道不是麼?
☆、致最珍愛的 第13章
Chapter 13
林亦冉好好規劃了一下自己的攢錢計劃,他利用週末到燼情唱歌,每次固定只唱兩首歌,出場費一千,這樣下來一個月可以掙到四千。
現在沒那麼經費緊張,看得出林亦冉十分知足,他大概不知道,到這裡消費一瓶酒就要800。
禮拜六,路軒計算好時間來到了後臺的化妝間,”正巧”看見林亦冉在換外套,沒來得及繫好的扣子露出了脖頸及以下的大片肌膚,近距離的看上去就讓路軒渾身燥熱。
“這是後臺您不能進來。。。。。。!”
林亦冉看見來人已經抓狂,但縱然心裡素質再好也不免緊張,在路軒看來就是一陣手忙腳亂。
他知道自己衣裳大敞,不禁從脖子紅到耳根,連胸口細膩的肌膚也變得粉紅。急促的扣好釦子,低著頭收拾沒有用過的化妝臺。
路軒剋制住現在不該湧出的多餘慾望,裝得足夠紳士:“小然怎麼這麼晚還沒走,現在外面下雪了,有沒有人來接你?”
林亦冉已經凌亂非常,機械地把一個盒子從左上角移到右上角,緩緩搖頭。
“那我送你回去吧。”說完不由分說的拉起小孩子的軟軟的小手。
林亦冉急道:“我說的很清楚了我不喜歡你!”
話剛一出口就後悔了。
路軒樂了:“你想到哪兒去了,我只是把你放到樓下,又不會上去,我只是想做你的朋友,你一個人孤孤單單的不寂寞嗎,為什麼總是拒絕別人?”
平心而論,這樣有人關心的溫暖,其實挺好的。
林亦冉再嚅囁,又說不出話來,只好溫溫順順的被拉上車。
到底是沒有社會經驗的年輕人,被說兩句好聽的就暈暈乎乎,沒有被愛過的人自然渴望被愛,於是便懵懵懂懂的丟盔棄甲。
其實林亦冉是不討厭路軒的,他的第一印象給林亦冉是不錯的。既沒有死皮賴臉的糾纏,又沒故意給自己臉色看,反而對自己很尊重。
事實證明紳士的男人不止對女人受用,對男人同樣存在致命的吸引力。
林亦冉也不是傻子,更何況傻子都看得出來路軒對他可不是單純的感情。
但是當初的秦子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