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3 / 4)

意氣風發地往大堂上一坐,擺出通身的官威慢條斯理地打官腔:“窩主是何人?同犯何在?揚州城裡誰是內應?”

罪犯們莫名其妙,張著嘴乾嚥唾沫。

龍慕“啪”一聲醒木響,冷哼一聲,“還想隱瞞?別人逍遙法外,你卻在監牢之中吃苦受罪,你到是泰然自若毫無怨言啊!”

當天晚上,師爺輕裝簡行來到牢房,私設公堂,他拽得跟二五八萬似的往條案後一坐,白天的犯人一個個拉過來接著過堂。

這幫悍匪面面相覷,不約而同地想:這神經病揚州知府大半夜不睡覺……當真以國為家了?

這齷蹉勾當師爺幹得極其駕輕就熟,眼皮都沒抬,先抽出一張紙,就著昏黃的燈光眯著眼睛抑揚頓挫地念了一串人名,末了,問:“聽清了嗎?”

犯人們相顧無言,搖頭也不是,不搖也不是。

不過沒關係,師爺胸懷若谷,每人發了份名單。

犯人們顛過來倒過去,差點把紙張鼓搗熟了,心中憤恨:我要是識字我能幹侵門踏戶的缺德事兒?

師爺陰陽怪氣地問:“窩主是誰?”

犯人隨便指了個人名。

師爺滿意地點點頭,“孺子可教也。”接著問:“內應是誰?”

犯人又隨便指了個人名。

師爺頓時心胸闊朗,命小吏記上。

沒到一盞茶的工夫,得!案件真相大白了:受李××指使,從某地不遠萬里來到揚州,幫王××打家劫舍,宿在張××家,贓物由劉××銷往外地,得利多人平分。

瞧見沒?

審案流程一應俱全,鼓搗得天衣無縫滴水不漏,上哪兒吹毛求疵去?

要證詞?有!

要人證?罪犯在牢裡押著,苦主在家裡候著!

要物證?對不住,贓物,賣了;贓款,花了。

這叫死無對證,依照本朝太祖“嚴以治國”的遺訓,秉承著成祖“寧可錯殺一千,不能便宜一個”的宗旨,歷來官員們都是怎麼幹的?嘿嘿,能砍頭的,絕不流放;能坐牢的,絕不杖責。

最後,“啪”一個紅手印摁上,師爺再“啪”一個紅官章蓋上,這叫什麼?這叫板上釘釘!這叫蓋棺定論!這叫“官”字兩張口,上一口下一口,上口飲血,下口吃肉,咬死一個是一個!

於是乎,揚州城這些等級卑微腰纏萬貫的鹽商第二天剛把門開啟,得!禍從天降!稀裡糊塗還沒鬧明白得罪的是哪路神仙就排著隊進了衙門了,直等到見著大堂上那緋袍烏紗的四品官員才恍然大悟:噢……我說呢,得罪閻王爺了!

龍慕坐在官案後端著茶杯,時不時抿一口,心中冷笑:想當初,我絞盡腦汁提供名目讓你們來行賄,一個個表現得跟仁人志士似的,還講求個深明大義潔身自好,這下好了吧,敬酒不吃吃罰酒!軟的不行來硬的!現如今,交了罰銀還落不了好,民與官鬥?找死!

都沒要十天,當第二場恩科鳴鑼散場之時,龍慕把揚州城的鹽商們挨個訛詐了一遍,賬房裡的銀子堆得頂天立地,門一開,順著門檻嘩嘩往外傾瀉而下,一清點——四十四萬多兩!

龍慕美!胸脯一拔,雙手一背,邁著四方步踱進御史衙門,往廊柱上一靠,笑眯眯地說:“種花呢?”

御史大人起身側首,但笑不語。

“別種花了,”龍慕摘了片葉子叼嘴裡,笑出一副流氓樣,“採花吧。”

御史大人一攤手,“花在哪裡?”

龍慕一指自己的鼻子,“這裡。”

蔣啟鴻雙眉緊蹙,語調萬般委屈:“通常,我對鼻子沒什麼興趣。”

龍慕扭頭就走,蔣啟鴻朗聲大笑,拽著胳膊拉過來,攔腰抱起,鼻尖摩挲鼻尖,笑說:“我經驗有限,一會兒還要麻煩你指導我。”

龍慕大翻白眼,將臉埋進他脖子裡,懶得說話。

抱進內堂,關上了門。

日上中天,吃完午飯,龍慕靠在躺椅裡看著蔣啟鴻沏茶,我們的御史大人神色溫和舉止謙雅,背對陽光,面容渺渺茫茫,龍大知府丹田之中熱氣上湧,剛平穩下來的氣息有些蠢蠢欲動。

蔣啟鴻持茶匙颳了刮他的鼻子,“疼嗎?”

龍慕笑得一臉春光燦爛,“你要不要試試?”

“好。”

“啊?”龍慕震驚了都沒剎那工夫,顧不得腰痠背痛“騰”坐起來,一把抱住他的腰,“擇日不如撞日,現在,就現在!”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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