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3 / 4)

小說:風 雷 吟 作者:連過十一人

林奕這才想起那四個不許,錯一下要罰兩下,忙道:“我這不算躲,也不算擋吧?我搓搓手而已。”林天麒道:“責罰未結束,受刑之處只要離開原地就算躲閃,還有十一下,自己數著。”

林奕道:“你原來也沒說清楚,這下不算!”看父親臉色發黑,低聲哀懇道:“我兩隻手都捱上了,疼著呢,抵了那兩下吧——後頭九下絕對不躲了”,說著右手從下面托住左手。

林天麒道:“腰背挺直,手高舉過頭,報數。”林奕見父親疾言厲色,不敢再說什麼,只能依言把手高高舉起,說也奇怪,手就從胸前到頭頂抬高這麼一尺,居然產生無比的屈辱感。

林天麒戒尺擊下,林奕忍著氣說了一聲“一”,才發現家法最殘酷之處便是“捱打不許躲”這一條——人有趨利避害的本能,疼得鑽心之際本能地便要躲閃,是要極大的毅力才能控制住神經肌肉堅持不動,接著承受痛楚的擊打的。而這額外的控制耗費了極大精神,嚴重消弱他抗擊打的能力,兩下就開始哆嗦,第三下汗就下來了,然後眼淚就出來了——捱到最後覺得自己兩隻胳膊都忍得要抽筋了。

好在責罰不過十下,林天麒聽他喊完“九”字,眼淚汪汪地滿臉都是哀懇之色,手卻僵著不敢動,心一軟,戒尺便打不下去了;嘆口氣道:“起來吧;一會兒過去了也要先以這個姿勢請大伯驗刑,知不知道?”

林奕胡亂點了點頭,忍淚無言;林天麒伸手替兒子整了整浴袍——看看他這蒙古人一般露出半個膀子的穿法下半身倒遮得很嚴實,便開啟櫃子取出一件夏天的無袖薄浴袍給他披上,跟披了個斗篷一般勉強能見人了,起身道:“走吧,”

好在都在一層樓,不過十幾步就到了,父親敲門進去,先呈上自己寫的家訓。林老爺子似乎正在等著他們,點了點頭,看了林奕一眼。林奕心說這規矩好生陰險——進了門就先讓人跪上去舉手投降,什麼氣勢都沒了,還能說出什麼反抗的話?

他不動,老爺子就端著茶看著他;林天麒道:“奕兒,過去請大伯驗傷。”林奕心說我要賭氣不說,這十戒尺就白捱了;忍著氣一步步捱過去跪下,把左手伸到大伯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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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二三)辯駁 。。。

林老爺子一笑,把茶碗放到他手裡。林奕手心剛捱了戒尺,火辣辣地腫著,再給熱茶碗一壓,疼得一甩手,茶碗就飛向地下。林老爺子伸手抄住,微笑道:“你見了人就伸手,不是要茶,難道是要飯?”

林奕氣得直哆嗦,這才知他有意作弄;半晌忍辱吞聲,把手高高舉過頭頂道:“林奕受了十戒尺,有件事想請大伯收回成命,先請大伯驗傷。”

林老爺子這才點了點頭,道聲:“起來吧”,站起來把茶放在一邊,又去洗了下手,這才帶他們去了書房,接過家訓鋪在案上,戴上老花鏡從頭到尾看了一遍,向林奕道:“你看你父親寫得如何?”

林奕道:“很好。”林老爺子又把他寫在那四張便籤紙上的家訓拿出來,“你自己比比,有什麼感覺?”林奕腦子裡冒出的第一個詞是“虎父犬子”,定了定神道:“沒法比。”

林老爺子道:“你想跟我說什麼?”林奕這時候簡直什麼也不好意思說了——字寫得這麼爛,讓你練練你還有意見?可是來都來了,總不能灰溜溜再回去——鎮定一下心神,索性把這幾日的不滿都說出來——父親就要走了,自己認不認以後也歸大伯管;他老人家要是指揮慣了,今天得這樣明天不許那樣,自己反駁一句就是十戒尺,那日子就沒法過了。

林奕整理一下思路,抬起頭來:“這兩日大伯的教訓,林奕記下了——我是林家子弟,應該守林家的家法,聽尊長的教誨;可是我十八歲了,至少在大陸那邊,算成年人而不是小孩子了,我有自己對人和事的看法和想法——所以我覺得,涉及我的事,大伯要我做什麼,至少應該跟我商量一句,聽聽我的意見,然後再形成命令釋出,更有利於順利執行。靠家法壓我,打得我不敢說話,只能激化矛盾,不利於安定團結。”

林天麒看了他一眼,心說你真有膽子,我活到四十多歲了,都不敢跟族長叫板,你居然公然談判,主張權利——誰說大陸搞專政?人家民主宣傳很到位啊。

林老爺子含笑聽著,“哦,你說你是成年人了,我不該當你小孩子一樣管教你了是不是?”林奕想了想,“我不是不服大伯的管教;您是族長,我爸尚且要聽您的,何況是我?我很尊重您,我只是希望涉及我的事,您也聽聽我的想法——兼聽則明,這也是家訓上說的。”心說背家訓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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