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2 / 4)

小說:風 雷 吟 作者:連過十一人

來就不餓,這一來越發沒胃口吃早餐了。洗漱完了端了杯奶就過去看這件“新刑具”——驚奇地發現拜墊上竟然是綢緞蒙著的軟墊,雖然沒有羊毛地毯跪著舒服,好歹比硬木地板強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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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二二)拜墊 。。。

父親見他進來,招手叫他過去:“奕兒,你看你大伯替你想得多周到。吃完飯趕緊過來抄吧。”

林奕無可推脫,只能把父親那四頁家訓拿過來,跪下開始抄。抄完了父親接過來一看,皺著眉道:“奕兒,你都快高中畢業了,怎麼這字寫得還跟小學的時候一樣?”

林奕對比著父親那一手漂亮的行書,也覺得自己的字慘不忍睹;強自辨道:“現在都是無紙化辦公,檔案Email直接用電腦打,誰還用手寫字啊?我又不打算當書法家。”

林天麒說服不了兒子,指著那幾個寫錯又劃掉的錯別字道:“字難看沒辦法,抄你也能抄錯了——我勸你重抄一遍,這個給你大伯看見肯定不過關。”

林奕好容易抄完一遍,才懶得再抄一遍,林天麒作好作歹,讓他把錯別字最多的第三頁重新寫了一遍,剩下幾頁每頁只有一兩個錯字,劃掉重寫也不算太顯眼。

結果拿過去沒有十分鐘,林天麒捧著一個盒子回來,進門就說“我說不行吧,你非偷懶,你看看,你就欠讓你大伯治你。”唉聲嘆氣地進了書房。

林奕道:“怎麼了?”起身挪到書房門口,就見父親腰背挺直地跪在他那拜墊上,也不知幹什麼呢。林奕心說是罰我呢還是罰你呢?挪過去一看,原來是磨了一池子墨,然後拿毛筆開始在一張八開的大紙上寫字——寫的還是林氏家訓,只是每行八個字,一張大紙上只有六行四十八個字,一共寫了六大張才寫完。

林天麒一口氣寫完了,這才站起身來,活動一下腿腳——畢竟寫了半個小時,額頭微微見汗,掏出手帕揩了揩,這才坐在椅上休息。

林奕這一點不能不服,父親的字實在是好——紙上也沒打格子,六大張數百字卻整整齊齊,黑大光圓,一點筆誤也沒有,看著實在漂亮。他想起父親剛才的話,突然有種不詳的預感,問道:“大伯不是讓我跟你練毛筆字吧?”

林天麒道:“你真聰明——這六張分六天臨,每張臨十遍。”

“靠”,林奕直接就爆了——“變態啊,讓我臨這玩意兒?”

林天麒臉一沉:“你跟誰說話呢爆粗口?掌嘴。”林奕也知道跟自己親爹不能這麼說,雖然他罵的是大伯不是老爸,還是伸手在自己嘴上拍了一下,“我是說,我是來學武的,不是來學當書法家的——讓我背家訓,可以!讓我臨這個有什麼用?”

林天麒看看自己寫的六張家訓也都晾乾了,自己動手輕輕捲起,又從盒子裡取出一把尺半長一寸寬的紅木戒尺放在桌上,道:“你大伯說,你如果不同意,十下戒尺,便抵了你這次抗命不遵之過,你可以過去親自找他說。”

林奕心說我正想找他呢——你這個中間傳話的只會和稀泥,結果兩邊誰都不聽你的,還不如我跟老爺子直接說去呢。可是你們家去說個理還得先挨頓打,當下冷笑道:“我記得老媽看的一個什麼電視劇裡小民要伸冤,想見大老爺之前就得在衙門口滾釘板;你們家只打戒尺,不用滾釘板啊?”

林天麒就不愛聽“你們家”這三個字,冷著臉道:“父母呼,應勿緩;父母命,行勿懶——尊親敬長,弟子之規;你大伯是族長,有所命林家子弟便當遵從——別忘了你也姓林。”

“那他要我殺人我也去殺?”

“家法不悖國法——能做到族長的,言行自有一定之規,可以服眾,否則也做不到族長這個位子;除非是長老會的成員,要質疑族長的決定,讓他收回成命,都要付出代價——你剛才也說了,國法尚且如此!奕兒,遵令行事有何不好?你這幾天又不能出門,練練字也好。”

林奕擺手:“戒尺打哪裡?”“手掌心。”

林奕笑著伸出手來:“好,長這麼大沒打過我,到了這裡讓你打個夠。”

林天麒給他說得心中一疼,一指拜墊:“跪下,只要左手。”

林奕道:“反正我兩隻手也分不開”,看了一眼腳下拜墊,“這東西還真是多功能啊。”

林天麒一皺眉,戒尺便橫著敲下來,將他攤開的雙手掌心都擊中;林奕顯然沒想到小小戒尺也這麼疼,“嘶”地吸了一口涼氣,兩隻手就開始搓。林天麒恨他嘴巴輕佻,這毛病不改,以後在大哥手裡不知要罰多少,喝道:“規矩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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