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2 / 4)

小說:風 雷 吟 作者:連過十一人

不出他膽子這麼大;那後來呢?公安局沒找他?”周穎笑了一聲:“找了啊,為了不讓他坐牢,我姨夫花了好多錢,賠給人家醫藥費不算,好像是搞了個證明說他當時讓人騙著磕了藥,精神不正常狀態;好在他當時還不到十六歲,就沒抓他——唉,”周穎推了林奕一把,“你當時是不是真嗑了藥?”

林奕正想著自己的事,也沒搭理二女;聽不見他回答,趙雯雯又探過頭來問他:“小奕,你真磕過藥啊?磕了藥什麼感覺啊?”

就是這時手機鈴聲在身邊響起,林奕循聲抬頭,就見旁邊一個高大挺拔的男人正看著自己——那挺直的鼻樑,俊秀的臉孔,可不就是回憶中經常閃現的容顏!林奕一下子瞪大了眼睛——沒錯,他的相貌比之五年前沒什麼大變化,鋒叔叔,這人是Phone!他也正看著自己,莫非也認出自己來了?

林奕激動之下剛要招呼,那男人已經接起電話,才說了一句臉色就變了,一邊氣急敗壞地講電話一邊拔腳就跑,林奕張了張口,忽然不知該叫他什麼——當年自己是個孩子,一直叫他“鋒叔叔”,可是他明明比自己大不了幾歲,心底深處,林奕也早就不肯當他是大自己一輩的叔叔——可是驀然相見,面對自己一直敬重的人,不叫“鋒叔叔”,直呼其名又叫不出口。

遲疑之間,Phone已攔了一輛計程車疾馳而去。林奕追了幾步沒追上,剛要攔一輛計程車去追,周穎和趙雯雯追上來拉住他,問道:“小奕,你幹什麼?”

就這片刻耽擱,前邊的計程車已經拐個彎看不見了。林奕氣得直跺腳,倒是周穎聽說他遇到了幾年不見的朋友,安慰了他一番,說有緣自會相見;但如今和導遊約定的自由活動時間快到了,必須趕緊回車上去。

林奕想想,既然Phone還在這裡做警察,應該並不難找,也就讓表姐幫著把這個區的英文名字記一下,自己去問下地陪的導遊,本區的警局在哪裡,直接過去找他就是。

林奕萬萬沒想到的是,自己跟他竟這麼有緣!不過半個小時,就在他坐的這輛車上,再一次遇上了Phone!

作者有話要說:新開的文,訓誡類,因為他們家有黑幫背景,當然林奕一開始自己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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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故地重遊 。。。

林奕這次重遊東南亞,有一大半的原因是希望能再見到Phone。

五年前小學畢業那個暑假,父母來東南亞旅遊時曾帶他來過菲國,一路從泰國的清邁曼谷芭提雅玩過來,到了菲國父親接了個電話,就說公司有事提前離開了,讓他們母子倆跟著旅遊團接著玩——母親一路醉心於各大免稅店購物,小林奕卻聽見父親打電話了——那時候手機叫大哥大,沒幾個人用得起,大哥大里傳來的是父親新包養的那個狐狸精尖厲的聲音,父親卻說公司裡有急事,拋下他們母子就走了。

十二歲的叛逆少年,小林奕當時滿心都是憤恨不平!而母親卻只顧拿著父親留下的一張信用卡欣喜若狂,然後一路狂刷各種各樣的名牌包包和化妝品,對他的抱怨渾不在意。鬱悶之極的小林奕便自己跑去樓上打電玩——等到他肚子餓了想起母親的時候,卻樓上樓下都找不到母親和旅遊團了。

林奕並不慌亂,他從六歲開始,跟著母親逛商場給擠丟過不止一次——他所住的那個高檔社群安保良好,上的那傢俬立幼兒園一早就教過絕不能跟不認識的人亂走,有事只能找警察;而且家裡的電話、媽媽的call機號碼他都記得清清楚楚,所以每次丟了都能找回來——這次也一樣,雖說語言不通跟人打聽什麼不太方便,好在他身上也帶著零錢,林奕就去旁邊的麥當勞買了份套餐,然後坐在那家免稅店門口邊吃邊等著母親來找他。

可是這一次直到天黑了也沒等到母親,他只好自己去找免稅店的保安員——操著蹩腳的英文連說帶比劃了半天,幾個英文也不高明的保安員終於明白了他的意思,替他給警局打電話報警。當時警局的人大都下班了,值班警察幫他打父母的電話,兩人的call機手機卻一個也打不通——小林奕開始心慌意亂,出了國人生地不熟,他連別人說話都聽不懂,要是再找不到爸爸媽媽,他可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難道爸爸媽媽嫌他不聽話,把他丟到國外不管了?

好在後來終於找到了Phone——那是阿Phone從警校畢業的第一年,在警局做一名跑腿打雜的實習警員——有個警員想起阿Phone會說廣東話,於是這個中國小孩就派給他負責。

一個多小時的雞同鴨講,終於有個警察叔叔能跟他正常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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