蔥蘢、張揚恣意的過去,是一個年輕十歲的自己坐在這裡。他清楚王子君的心意,對他們之間的關係理所當然,並且無憂無慮。
他忽然記起了那時候的自己是很快樂的。那些他覺得很沒心沒肺不值得回憶的匆匆流逝的時光,其實是很快樂的。他想起了自己最初答應和王子君確立戀愛關係,也是經過相當長的值與不值得的糾結。那時候,年少的自己也是跨出了那一步,才最終開啟了長達七年的那段緣分。
人還是有慣性的吧。雖然一念起,一念滅,今天想這樣,明天想那樣,沒個定性;但是最終還是會趨利避害,做出一個安全溫暖的選擇。或許過去的感情經歷,會讓你對未來有所畏懼,不敢再試,但驀然回首,燈火闌珊處依然有人在等也是一種難得。
寧夏想,自己到底還是在等他。願意經過無數個孤獨的夜晚,不肯再給其他人和自己新的嘗試的機會,其實只因為還在等。俗話說,好馬不吃回頭草,可那也是良駒千里的“好馬”。遇到不願走長路的懶馬,轉身踏蹄嚼嚼回頭草,悠悠閒閒也是可以的吧?
他們從高樓裡下到地面,沿著城市的母親河走到濱江觀景臺前。江對岸是萬家燈火,臨水一排橘色燈光,倒映在水中星星點點。江水深黑,月色粼粼,北風涼涼地吹來清新裡帶著腥鹹的味道。
觀景臺上游人很多,2月14日催熱節日經濟,賣愛心氣球和玫瑰花的都很多。又因為沒出春節,所以還有商販兜售著元宵兔子燈。
他們十指相扣,一起安靜地看水,然而水又沒有什麼好看。再轉頭看人,人倒是有趣得多,本地的、外地的,咋呼的、穩重的,老的少的男的女的……他們旁邊十米處,有一對情侶在接吻,吻得太過忘情,導致許多人駐足圍觀,王子君扭頭也看得入神。
寧夏扳過了他的臉:“親一個。”
“啊?”王子君還沒反應過來,寧夏已經湊頭吻了過來。臭不要臉的同性戀他已經做了十多年了,搶風頭這種事情太擅長了。而在視線的余光中,他也確認原先被那對男女吸引的目光都聚攏過來了,甚至越發壯大。於是他就開心了,得意了,秀恩愛這種事情,最喜歡了!
他們深吻了大概有三分鐘,把圍觀的人群驚得目瞪口呆。一男一女兩個賣花的小孩猴急地在他們周圍蹦躂,等他們一分開,爭相兜售自家的玫瑰花,互相之間火星子直迸。最後他們從兩個小孩手上各買了一枝。
圍觀人群還竊竊私語不捨得散去,於是兩個主人公手牽手,笑著離開了觀景臺,等過紅燈,穿過馬路,走進了城市燈火闌珊的夜景之中。
…END…
作者有話要說: 完結啦。
張寧夏這個作逼,終於物歸原主了。
作為小說,本文沒有跌宕起伏的情節,然而對我意義深遠,但願本文的結局是合適的。
謝謝觀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