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3 / 4)

離開之後我才開始掉眼淚。

永遠要記得,當所有人都無計可施在哭的時候,你絕對不能掉一滴眼淚,因為這樣一來,就沒有人拿主意也沒有人能堅強了!

〈就如同當時我得知父親罹患肝癌是一樣的,我在人前一滴淚都不掉,只是樂觀的說著,父親一定會手術成功。〉

或許我很矛盾,我幫植物人基金會募款跟募發票,卻是贊成安樂死的。雖然說不能殺人,但是安樂死在我認為是一種醫療行為。醫不了身體健康,卻至少醫療了病患的痛苦跟家屬的煎熬……

所以,讓眾人得到自己想要的才是好的,而且你想要的,必須是不能造成他人損失的才行。我想,這才是真正的皆大歡喜吧!我們可能不能做到盡善盡美,卻可以從心裡面明白這個道理,就算做不到,也請不要背道而馳。

為什麼不能殺人?因為有人會傷心!

這是我覺得的唯一道理。

因為你知道你殺一個人,等於同時殺了許多人的心,所以,你心中存有這樣的想法,你就不會有殺人的念頭。如果你得依靠法律或其它學說說服自己,我認為那不是你心中無殺,而是明白現在不能殺,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差異。後者通常一個憤怒就可推翻所有抑制。

那麼,如果有一個人,他斷六親,一個人躺在病床上,俗稱他叫「植物人」。他要求別人殺他呢?這成了一個沒有正確答案的大哉問……

如果我問你,你會怎麼回答?

後一陣子,我的父親走了,他的喪禮完全安頓好了。某日又收到了G君的來電,他告訴我,他那長年躺在病床上的植物人底迪走了。他的語氣很淡,鼻音卻很重。

「謝謝你在你父親住院時,常常跑來開導我。」他說。

「都是同一家醫院啊!大家有個照應。」

「你說的很對,上天很對我們很仁慈,讓我們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去準備親愛的人離開我們。」

「我還在戴孝期間,如果你不介意習俗,我今天過去陪你送底迪最後一程好嗎?」

「不介意。」

「那我準備一下。」

我正準備結束通話時,他道:「狐狸!」

「怎麼了?」

「沒……沒有,我是想說……謝謝你!」

我笑著說:「這些就別說了。」

A&Y君

「男友要結婚,新娘不是我。」這是在異性戀之中偶爾會上演的戲碼,然而要是發生在同志的身上呢?

今年三月二十一日,我家中有一位朋友跟我討論他的戀愛危機,總是如此,無事不登三寶殿,他只有感情一出問題才會來找我,我實在有點不是滋味,此時門鈴響了,一開門,是兩位朋友A君還有Y君。

呦呵!這可是難得的稀客啊!他們倆個是朋友中票選「模範夫妻」第二名呢!他們怎麼會來?平時他們兩人世界都習慣了,不是嗎?

「你們怎麼會來?真是稀客,我有位朋友也在呢!一起進來聊聊。」我正高興有人來分擔一下,緩和一下這灰色的氣氛。

「不了,我們送張帖子就走。」A君面色凝重的說著。

此時他身邊的Y君微笑的對他說:「幹嘛啦!別這樣啊!」

「什麼事啊?」我疑惑的問。

「沒什麼啦!喜事一樁,到時賞臉。」Y君將A君手上的紅色信封遞給我。

我接過來看了一下,愛心貼紙封口,應該是張喜帖。

我笑著說:「你們要結婚喔?不會吧?啊!我知道了,是Y君你哥要結婚了對吧?幫我恭喜他啊!我一定會去的。」我握著Y君的手。

Y君只是拍拍我的手道:「你還有朋友在,不打擾你們了。」於是就走了。

Y君的哥哥跟我們也認識,是個「直同志」〈對同志友好的異性戀者〉,他要是結婚的話,那當然要參加,只是,總感覺他們倆今天怪怪的,A君一臉犯下滔天大錯的樣子,Y君平時那迷死人的可愛笑容,也顯得有些涼意,是我多心了吧!

讓那個朋友得到他想要的答案後,我送走了他。正準備要洗澡時,看見了剛剛順手擱在茶几上的喜帖,開啟來一看……我愣住了!

這是怎麼回事啊?新郎是A君,新娘李XX,於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六點三十分設宴於臺北凱悅……

我真的該揉揉眼睛了!我最近太累產生幻覺眼花了嗎?

A君要結婚,那Y君怎麼辦?

回想起剛剛他們倆人的表情,A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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