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部分(1 / 4)

小說:春秋作者:酌墓 作者:水王

太可能再有第三次大戰,假若有,地球定會毀滅。然而,文明社會中有各種大小戰場,並不是攸關生死,並不是鮮血淋漓的,但卻攸關飯碗與尊嚴,是另一種血腥。每個人都在不同程度上成了妖魔,先是逼害他者,再與制度結合,轉過來吞食自己的良知與一切,最終失了心,成為社會中一顆螺絲,成為權貴者手下一件工具。

但林春他們此時還不能參透這種玄機。他們亦只是普通學生,不特別傲慢下流,亦不特別情操高尚。多少會為佳績驕傲,多少會為成績沮喪,幸好他們至少沒想過 : 成績差的人等於失敗者。劬許是因為他們讀文科,在人文主義中浸了幾年,最重要的不是記得多少歷史事件、華麗詩詞或年份,而是學會什麼叫人性 : 什麼是正義、什麼是高潔、什麼是傲骨,什麼是對與錯。

他們會讚美國王的新衣中的孩子,因為他敢漠視權貴,指著國王說 :「你沒有穿衣服。」那孩子有許多奴才一早拋棄的、雪亮的眼睛與誠實的心。至少,他們不會為了小恩小惠而投票給建制派。曾有一個理科的朋友投票給建制派,一問之下,她竟然說 :「建制派確實『做到野』嘛! 泛民只懂搞內部分裂、挑起官司,說什麼民主與理想,到頭來在民生上又做過什麼了?」

「然而……」林春一窒,也說不出什麼體面的理由。他只知,無論香港有沒有可能變得民主,無論泛民做得有多壞,也斷斷不能因為民主無望與泛民無能,而去投票給建制派——他們只是阿爺的狗。他斷不能做一隻狗,香港斷不能成為阿爺的寵物……

——放榜後,林春滿腦子都是這種胡混東西。每天睡十小時,不到十二點不起床,在家裡的床或陳秋的床醒來,時間多得似海水一樣,可以任人揮霍,過後也不可惜。那是一段似夢一樣的日子,好似過了很久,又過得很快,過完了,事後回想,也說不出一個所以然。

想找點事幹,便老往圖書館跑,借了一堆又一堆的書,看完之後又更空虛了。就連對著陳秋也沒精神,陳秋忍不住跟他說 :「我看你還是找點事做,不要整天像喪屍似的。大概連阿姨也看不過眼,才叫你到我這邊住住吧。」

林春與陳秋的關係已經浮面,算是半出櫃。朋友之中只有戴志知道,李旭再遲鈍也隱隱察覺到,林母也認同他們,先前算是「見過家長」,當然,陳叔對他們的事仍是一無所知。

林母那晚說 :「兒子大了,你們的事我管不著,也不由得我管,你們高興就可以了。阿姨不是粵語殘片裡的惡家婆,不會搞那種棒打鴛鴦的老套戲。第一次見阿秋時,我就覺得你們之間的關係不簡單,那時候也沒太在意,後來就……」

聽到母親談論他和陳秋的事,林春直想找個地方躲起來,但又不免有種舒坦。以後不用隱瞞,可以光明正大了。

然而,母親最後說的話才讓林春吐血 :「以後,你要好好待人家,知道嗎? 阿春。」

「……媽,你這句話是跟我說的?」

「當然。」林母半皺著眉,視線在林春與陳秋兩張臉間來回,她說 :「既然阿秋從了你,你就要好好待人家。」

「……」

陳秋悶笑,沒替他解圍,最後,林春除了說句「我知道了」,還可以怎樣做?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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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138(美攻平凡受)

…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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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林春因一個忽然萌生的意念,而去做了件傻事——寫作。

老師與同學一直贊他文章做得好,萬年青對他說過 :「你的文章自有一種風格,所以我在批改你的作文時,會以欣賞的角度去讀你的文章。」不知道這句話有幾分是真、幾分是假,已教林春興奮得直心跳。

中學七年,就這樣完了,多少有點不捨。這幾年過的日子,不全是快樂無憂的,但事後回想,全都是美好的回憶,就似一瓶新釀的酒,放得愈久,味道愈醇。有些人漸漸忘掉自己的過去,擁有太多新事物,卻忘了自己原來出自何處,於是酒壞了,成了醋。林春不希望自己成為那種人,所以他選擇以文字——自己最熟悉的工具——去記下他那些日子。

林春很喜歡一個作家,他說過,如果作者寫文章時把自己的生命也一併借予人物,他就不是一個成功的作者。筆下的人物有自己的生命,他是他,他不是作者的倒影。他想,他必須寫一點東西,將這段日子記下來。

在他開始動筆之前,大學的榜就放了,剛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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