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做嗎?”
“我又沒說不好,可弄出這麼大的事出來,我總覺得跟做夢一樣……”男人的聲音越來越小,有些像是在自言自語。
“我也是……”
025 搞定
大大的伸了個懶腰,某些人心中妖孽級的安然起床了,每週只有一天的休息日他還是有些不習慣。可憐的孩子雖然是週末,還是不能休息的,因為今天他要抄上十首歌。
寫十首歌容易嗎?需要多少時間?
每一個人的答案都不一樣,或許難或許易,或許短或許長,但不可能有何安然一樣的答案。太容易了,不就是抄嘛?安然只需要個把兩個小時就能搞定這些。
不過他不敢,自己顯現的神童狀態已經很逆天了,要是在三個大人面前一個小時搞定了十首好歌,還讓人活不活?
說三個大人不太準確,準確的說是五個,安然的父母和香港來的那三位。之所以說是三個,是因為安樹和衛蘭在樓下張羅著豐盛的午餐,站在門外焦急等待的只有香港來的那幾位。
安然有點後悔,自己昨天有點心急了。想早點結束這場沒有太大意義的談判的他,放出狂言說今天一天就能搞定這一切,結果……
三個大男人安靜的站在門外等著,沒有人說話,連咳嗽都要走開幾步用最小的聲音,生怕影響到屋中天才的思緒。儘管安樹上來幾次請幾位客人去樓下坐坐休息一會,可換來的只有沉默的搖頭。
見證一個奇蹟,這是三人心裡的想法。能夠見證這樣一個奇蹟,對於他們來說很重要,也許這一生只有這一次了。
和他們的激動心情不一樣,安然很煩躁,有種要把手中的筆掰成兩段扔出窗外的衝動。這是可以原諒的,不論是誰在知道門外有三個大男人直勾勾注視著自己的時候,相信都會有這種想法。
“呼”
安然咬牙切齒的懺悔著,痛罵著自己的無聊,手中的筆沙沙的書寫,不做片刻的停頓。
他豁出去了。
自作孽,不可活啊!即便是被人看做是變態也認了,總好過被三個老男人在後面虎視眈眈強上百倍。
十首歌,兩個小時,安然拍拍手,寫完收工。
“給你。”
拿起稿紙走到門前,安然把手中的東西遞給了音樂總監。
“寫完了?就寫了一首了?”方同驚歎著接過來,還不忘笑容滿面的安慰著安然,在他看來,小男孩說一天寫完這些絕對是孩子氣的話,是做不得數的:“彆著急,我們有時間,你的才華已經很驚人了,只用了兩個小時就能按照一個歌手的獨特聲線和風格寫出一首切合的歌。”
他說的很誠懇,這的確是極難的事情,沒有超一流的天賦是肯定做不到的。
安然翻了翻白眼,你是有時間,可我哪有時間整天寫這東西?
“十首全部寫好了,你自己看看行不行,我下樓活動一下。手痠死了……”
“啊?!”
“十首?”方同急忙翻動著手中的稿紙,這才發現是幾張疊在一起的,每張紙上密密麻麻布滿了音符和歌詞。
天,這是什麼人 ?。
沒來得及去看新歌的好與壞,音樂總監大人已經石化了。就算這些新歌水準一般,這也不是人能幹出來的事。神啊,這個世界瘋了嗎?
三道目光凝固在轉身消失在樓梯口的安然身上,沒有說話沒有驚呼,已經被這種創作速度震撼得說不出話了。
安然沒有注意到身後的目光,即使他看見了也不會覺得有多自豪,這些都不是自己寫出來的東西。據說讀書人抄襲是天經地義的,不算偷最多算是“竊”,那麼搞音樂的“引用”點後世的好歌,那也應該是站得住腳的嘛。
二十一世紀的無恥厚黑理論武裝起來的厚臉男哼著歌坦然的下樓,只是耳後微紅,腳步輕顫,唱歌的聲音有些底氣不足而已。
“爸、媽,我出去走走,透透氣就回來。”
安然和父母大聲打著招呼,腳步迅速的向大院外急行。
“哦,去吧,一會就回來吃中飯啊,都十一點了。”
衛蘭心疼的看著兒子的背影,她知道孩子一上午都在房間裡寫東西,這兩個小時可都沒出房門一步,可不能悶壞了。
“你去上去招呼一下客人,怎麼能讓客人在屋外總站著?”衛蘭拽拽丈夫小聲的說著。
“嗯,就去。”安樹也是沒法子,他已經招呼方同他們幾次了,可偏生人家不下來願意站在外面,自己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