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3 / 4)

小說:告訴世界我能行 作者:

她滔滔不絕,講得頭頭是道。我聽了目瞪口呆,情不自禁地誇獎她:“你可真夠棒的,怎麼什麼都會?你說的這些我可不會!”

小女孩滿不在乎地說:“這有什麼?!告訴你吧,我們中最笨的人都會!”

我們幾個“最笨”的大人,互相看看,忍不住大笑起來。

我從心裡佩服這些“網路高手”,我看過中小學生做的網頁,相當精彩;參加中小學生網上論壇,水平很高。

網路作為新事物,首先被最敏感、最時尚的中小學生接納。他們崇尚它,熟悉它,掌握它,表現出一種趨新的天性,一種可貴的探究精神。同時,當網際網路伴隨這一代少年青春的腳步走進千家萬戶時,也帶來了成長中新的問題,新的困惑,新的矛盾。

特別值得思考的有三點:

一是:你上網做什麼?是獲取知識還是單純娛樂?

2004年,上海市少工委辦公室和上海社會科學院青少年研究所聯合開展了“未成年人的媒體需求調查”,結果表明,未成年人用電腦主要為了娛樂。最常用的電腦功能前6位是:打遊戲(33�21%)、下載和播放音樂(16�06%)、搜尋引擎查詢(14�81%)、聊天交友(12�72)、看影視作品(7�3%)、瀏覽網路新聞(5�58%)。可見電腦對於未成年人主要是一個娛樂工具。

其實,電腦並非只是一個玩具。電腦更多的是,可以讓你接觸到世界文化,最新資訊,學到現代的發散性思維方法,使你的認識大大超越你侷限的眼界。

二是:你怎樣面對網路?你是它的主人還是它的獵物?

天津市實驗中學曾對天津2452名學生進行了調查,結果表明:網際網路既有利於中學生現代思維的形成,也會造成人生觀、價值觀的衝突與失範;既有利於社會化的程序,也會弱化社會道德感的責任意識;既能激發創造潛力,也導致一些同學人文精神的失落。所以有人說網路是把“雙刃劍“,一點都不錯。

如果你能把控它,網路就像溫順的牛,乖乖為你服務;如果你沉迷於它,網路就像一個惡魔,毀滅你,吃掉你。

我還聽到這樣一起慘案:

有個叫小凡的女孩是歌星謝霆鋒的“追星族”,她對謝霆鋒的生日、星座、身高、體重等如數家珍。她知道他最喜歡的飾物是手鍊,所以,收集了幾十條手鍊準備送給謝霆鋒。她曾帶上1000只紙鶴坐火車,懷著朝聖般的心理想去香港找謝霆鋒,在深圳羅湖口岸,因為沒有合法手續,海關不讓她出境。

回到家的小凡對謝霆鋒的痴心依舊沒有變。每個月,她都要定期把親手疊的紙鶴和賀卡寄到香港去。她的房間裡,貼滿了謝霆鋒的照片。晚上睡覺,她要聽著他的歌,抱著他的照片才能入睡。她在日記中寫道:“謝霆鋒,我要為你生一個孩子,這個世界上最愛你的人就是我!”

一天,小凡在網上發了帖子,尋找長相類似謝霆鋒的男生,要跟他們做最好的朋友。

一個網名叫做“我愛謝霆鋒”的男人說自己長得特別像謝霆鋒,也會唱歌,曾在電視臺的模仿秀中模仿過謝霆鋒。小凡欣喜若狂,當照片發到她郵箱裡時,她呆住了——“天啊,這簡直就是謝霆鋒的翻版!”她哪裡知道,那個男人發過來的就是謝霆鋒的照片,只不過稍微做了些處理而已。

那個男人說想買一把吉他,但自己是學生沒有多少錢,小凡拿了父親的銀行卡,取出1萬元,匯給了“我愛謝霆鋒”。

不久,那男人又說謝霆鋒到廣州演出,他要買飛機票去廣州為小凡要一個簽名。就這樣,短短兩個月時間內,這個打著謝霆鋒名義的人從小凡手裡要走了近4萬元錢。

不久,小凡接到了那男人的通知:“北京非典解禁了,你來北京嗎?謝霆鋒要來北京了!”

這次,她約上好友雨娜,向同學借了200元錢,毫不遲疑地坐上火車來到了北京。“我愛謝霆鋒”讓她們到海淀區一個旅館見面。

敲門的那一刻,小凡激動萬分。但萬萬沒想到,開門的卻是一個40歲左右的中年男人。小凡問:“請問謝霆鋒在嗎?”老男人嬉皮笑臉地說:“傻瓜,我就是啊!”小凡的腦袋“嗡”地就大了,當她和雨娜轉身要走的時候,哪還能脫身!屋裡還有三個30歲左右的男人。小凡和雨娜被四個人一次次地輪姦,還不停地遭到毆打。

當她們終於被放出時,小凡下體一直流血不止,身上的手機和錢全被搶走,兩個女孩近乎崩潰。兩天後,當小凡的父母看到女兒時心都碎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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