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吧。
我從口袋裡掏出兩張百元大鈔,分別放進印著我和先生姓名的信封。坐在我斜對面的涼子看見了,探過身,小聲對我說,她的錢放在車下面的行李箱子裡,問我能不能先給墊上,一會兒車停了她開箱取錢還我。
我二話不說,抽出一張百元大鈔遞給涼子。涼子在座位上又一次彎腰頷首露出笑渦表示,車一停就還我。
我笑笑告訴她;“急什麼,到倫敦再說吧。”
我這話沒錯。返回倫敦的車一路上停了至少三次,讓團員休息上廁所。涼子不可能在中途停車時讓司機開啟車下的行李艙。就算開啟了,也沒可能從四五十件行李中翻騰出自己的那一件,是不是?
車在我們原來啟程的大旅館停定時已是深夜。涼子和我們都是第二天的飛機回家。在車上我們就和涼子說好,第二天一起叫計程車直奔機場。她的飛機只比我們的早一個半小時起飛。
跟涼子道晚安時,涼子沒提還錢的事。開房門的時候,那張百元大鈔還在我腦袋裡閃了一下,馬上又笑自己怎麼這麼小氣。不是說好明天一起上機場麼?天亮了她就會還我的……
第二天,按時去旅館餐廳用早餐。早餐吃完也沒見十幾天來一直按時按點行事的涼子進餐廳。我對先生說,“這孩子會不會睡過頭了?去她的房間看看?”
先生笑了笑,說是“不用了——她早走了。”
“不會吧?”我安慰自己,“十七歲的孩子會詐騙我不成?別把人想得那麼壞!”
結果,當然你也知道,我那張百元大鈔還真讓我買回一個肥肥大大的國際笑話!
回到紐約我還不死心,翻出涼子給先生落下的東京電話號碼,一個長途撥到日本。那邊電話公司的接線生先用日文,再用英文,字正腔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