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3 / 4)

小說:鳳求於棲(女尊) 作者:辛苦

動所有在場的女人們,話音剛落,就不知是誰不輕不響地一嗓子:“怕是那魯斯圖想要嫁人了吧……”

四周鬨然。我頓時眼角抽搐,收聲。

“陛下,臣覺得林大人的話很有道理,”我的母親大人竟很迅速地接了話去,“魯斯圖年已二十有六,身側尚無妻主,若能許之我朝貴族之女,他定會感陛下恩德。消弭紛爭必定是事半功倍,亦不愁其不奉我朝為上。反之,若由得他國之女搶先,恐是對我朝更為不利。”

如此自然地,就從求和歲貢談到了通婚,這位大人她不會是就在等剛才的那句話吧!她是想當堂把我鐵板釘釘地就拍給了人家?!我背上冒出些冷汗,她若真的現在求了聖旨指婚,那我真是避無可避。

“蕭相如何看?”皇帝終於出聲,卻沒有表態,依舊等著旁人的意見。

“陛下,”答話的應是蕭臨雲的母親,聽聲音倒柔和,不似位高者常有的森冷,“臣以為幾位大人的話都甚有道理。突厥此次既願意稱臣,不論其是否另有居心,我朝都當彰顯天朝氣度、先慨然受之以免被詬病。若他居心不良,陛下亦可師出有名。若同時與之通婚,臣以為一來可從旁督促魯斯圖,二來突厥王嗣女必將是我大宋後人,日後亦可隨其母返朝教導,陛下更不愁突厥難教化。唯此兩件事情的人選…臣為難,尤其是陛下賜婚的女子,按理應以皇族之女為佳,可魯斯圖既已稱王,恐是不願受禮數約束……”

話說到此,停住了。言下之意大家都明白——魯斯圖不會容忍他妻子“走婚”的,去通婚的女子怕是隻能有他一個夫郎並以他的王宮為家,沒準他再納幾個王妻也是有可能的。這讓宋朝的皇族女子如何忍得?大宋的皇家威嚴又何在?看來,母親大人果然是一早盤算妥當的,就等著旁人說話她能順勢推。

“陛下,臣是粗人,不會說文縐縐的話,臣以為宰相大人所說的人選並不難尋。既然王二小姐能哄得魯斯圖主動稱臣,那由二小姐領命出使突厥押回貢品自是順理成章。以二小姐的風采才華,沿途再領略下突厥美人的滋味,臣相信以王二小姐之能,定能大振妻綱、揚我國威。”這聲音並非之前發過言的林大人,但話裡的戲謔嘲諷之意比那林大人有過而無不及。

我忍不住,插了話去:“謝大人厚愛,民女已有夫郎,且以民女的身份,那魯斯圖心高氣傲定不會中意,民女去了沒得反激怒了他。一人成敗是小,誤了國事是大。”

“王二小姐何必過謙?!”那人又接了話去,“此間誰人不知魯斯圖當年私扣我朝敬國公就是為了換二小姐前往突厥,如今二小姐又拿來了他的手書,分明是關係匪淺!再說二小姐的夫郎不也是他的至交好友麼?!想來一定不會爭鋒喝醋起爭執的。二子侍一妻,天下美談!”最後那句說得極其響亮,又帶著煽□彩,頓時將我砸到了。

話裡還提及沈言楷,是在提醒大家別忘了他的“罪”。我強烈懷疑這人是母親大人安排的,她自己找人把醜話說了,既能控制局面、又能逼我低頭。

“馬大人的話雖粗了點,但卻也不是沒理。臣以為,如王二小姐為使前往突厥,交換了國書、押回了貢品,便是為國立了功,陛下論功行賞,那時二小姐身份自不同往日。屆時再談賜婚之事,那魯斯圖必嫌棄不得。

“哼,即便王二小姐現今的身份又怎會低呢?王家的風影日後全是王二小姐的。那魯斯圖是巴不得二小姐去呢!”林大人的這個發言猶如炸彈,大殿之內頓時安靜,看來她該是那個大小姐的“親家母”了,為了大姐逃婚之事依舊記恨於心,絲毫不忌諱將這些皇家都不太願意提起的事搬在眾人面前。

“風影歷代忠心耿耿,自太祖太宗開國起便一路追隨。凡陛下之令,兩肋插刀、拋夫棄女亦在所不惜。風影早已是陛下的風影,何來王家之說!”母親大人已跪了下來,“此次突厥稱臣一事,小女亦費了無數心機,一人在外屢遭奇險。若非為了陛下愛民如子、體諒民間疾苦,何須與那賊子周旋!沒得汙了我王家累代的清名!陛下,臣請領大軍,誓將突厥賊子驅離我朝邊疆百里之外!”

果然,皇帝的金口吐出的話,句句合她心意:“王愛卿請起,王家歷代為我朝所做的,朕都清楚,自是信得過愛卿。領兵一事,勞民甚重,朕於心不忍。突厥既求和稱臣,自是應以民生為重。便著由王愛卿之女於兮為使,前往突厥總理此事。”

我與這位王大人一起磕頭謝恩。抬頭、叩首地交錯間,我覺出了她的滿意。猛地醒悟,什麼和親通婚不過是這位王大人拿出來轉移注意力的,既然秦無傷早就私下對她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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