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老頭?”湯森微微一驚:“你叫休斯大叔、你的導師——老頭?”
“想揭發的話自便。”哥達同學看得目不轉睛:“如果不知地址,我可以告訴你。”
“我了個去,你脾氣夠臭啊。”湯色心中暗喜,這種性格的軍人其實很好打交道,比異能師爽快多了:“別說我沒提醒你,你口中所謂的老頭,已經把你賣給我了。”
哥達轉身,用冷淡的目光看著湯森,好半天之後才說:“暫時的。”
“哈哈哈哈哈!管他暫時不暫時,見面就是緣分!”湯森暢快的笑了一通:“既然要在一個鍋裡吃飯,以後就是自己人了!別跟我這麼見外——去找匹馬給哥達。”
不知道為什麼,哥達的嘴角又開始抽了。
“你喜歡看部隊?放心,以後讓你看個夠。”湯森毫不在意對方的小動作:“不過現在可沒這功夫,你跟我回營,有些話要問你。”
“一定不是他指揮的,衝陣的人裡也肯定沒有他……”哥達盯著湯森驕狂的背影,心裡反覆默唸:“這種看了就想揍一頓的人,怎麼能是首領呢?一定另有其人!”
“哥達先生。”輕靈的女聲在哥達耳邊響起,他回頭,看見一位黑甲騎士正對自己俯身,把一根韁繩遞過來——黑色盔甲上留有幾絲劃痕,還有一點血滴,明顯屬於剛才衝陣的人。
黑甲騎士里居然有女的?!
“謝謝。”哥達目光沉穩:“請問小姐,你是幾級異能師?”
“哥達先生,我還不是異能師。”重甲騎士的頭盔搖動幾下,帶著少女的羞澀:“我叫妮莉雅,還是中級學徒啦。”
“那麼……”哥達看看其他幾位重甲騎士,感覺有點不妙:“這幾位是?”
“都是學徒。”妮莉雅的頭盔向上昂:“我們十個人,都是湯森導師的學徒哦。”
“學徒?”哥達愣住了,居然只是學徒,那混蛋帶著十個學徒衝陣還贏了!
“是啊,我們都是剛剛學會的異能。”妮莉雅不知道這話會嚴重打擊哥達:“導師說,要帶著我們一路打下去,爭取拿到更豐富的使用經驗。”
“剛剛學會的……”哥達臉上的鎮靜,徹底崩塌。
哥達走進首領大帳的時候,整個人都恢復到滿血滿狀態。
毫無疑問,哥達是個厲害角色,出身好,能力強。因為家教森嚴,所以此君驕傲內斂,行事頗為低調。在與少女學徒對話時,他遭受連串打擊,可心中那股不服輸的勁也被喚醒了。
這股不服輸的勁,當然是針對湯森!
如果湯森在某方面很厲害,哥達肯定不會在意;如果湯森在戰爭異能兩頭都很厲害,哥達也不會嫉妒;就算湯森如此強大年紀還比自己小,哥達也能以平常心對待……因為哥達明白,這世上總會有人強過自己、而且會在自己面前出現。
與其羨慕嫉妒恨,還不如做個朋友。
關鍵是湯森的態度,他太吊兒郎當了。異能與戰爭這兩件事,人們必須嚴肅對待、刻苦學習!湯森這種態度,等若是嘲笑那些下苦功的人,極其可惡!
不過哥達也有點納悶,因為他平時很冷靜,就算面前的人再怎麼可惡,他最多腹誹幾句,絕對不會表現在臉上。但湯森這混蛋不同,他總能犯哥達的忌諱,而且一犯一個準。
湯森進了大帳,先耍個霸王卸甲,然後坐在主位上雙眼微眯、指頭亂敲。
湯森熟悉的行當和職業有很多,但最熟悉的人群,肯定還是軍人。所以在跟哥達見面時,他一眼就看出對方的屬性。
哥達這傢伙是很少見的軍人,優點與缺點都很突出。
優點不用去想了,因為哥達是休斯大叔推薦的弟子。信上白紙黑字的寫著,他剛剛透過三級異能師晉升考試,成績優良。
另外,哥達家裡代代領軍,本人也熱愛軍事,安道爾聯盟軍校畢業時是第一名,畢業後親自指揮過七次聯隊級的戰鬥,全勝的戰績……
第十節:作風與性格(上)
有見識、有本事、有抱負的年輕軍人,通常缺點肯定是高傲,輕易不服管。湯森知道,比如哥達同學這種,肯定看不慣違規行為、恨不得把軍規貼在腦門上、老子犯法都要拖出來當眾崩掉……
所以湯森故意刺他幾下,看看哥達性格是否變態、脾氣是否古怪。結論嘛,哥達能控制脾氣,對看不慣的人和事,他心裡有反彈,但能服從大局,不是麻煩人物,可以放在很多位置上。
這真是、真是老天開眼!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