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方。對面的部落營地裡,兵力多出他們五倍,對比如此懸殊,能打出什麼結果?
完全是亂搞啊!這點部隊撒出去就不見了,連敵軍的幾個營門都堵不住。哥達覺得荊棘玫瑰這仗必輸,內心對湯森·奎爾薩的評價唰唰往下掉,直到變成負數。如果自己在場,肯定要把湯森這混蛋拖下馬來,打個皮開肉綻!
就在這個時候,荊棘玫瑰的部隊動了。
步兵陣列向前推進,步子走的不疾不徐;步兵行程過半之後,騎兵進入戰場並反超。顯然是訓練有素的部隊,層次分明,路線清晰,最難得的是這種配合,有默契!
這個亮眼的表現,又把哥達的注意力拉了回去。
騎兵移動時隊形不夠好,但馬術方面很出色。他們肯定理解了指揮官的戰術,主力貼著對方的弓箭射程高速迂迴,很快抵達敵營幾個出口附近,人人都張弓搭箭。
高空的哥達連連點頭,騎兵這手後發先至用得很不錯,他們肯定干擾了部落方的戰場判斷。別看這只是個小優勢,但至少能為他們爭得一線生機。
勝負機率,從十比零變成九比一。
部落營地裡亂糟糟的,上上下下的反應都很遲鈍,動作最快的精銳正在向正門集中。但荊棘玫瑰的步兵已經趕到了,他們大膽壓上,直至對方的弓箭射程外沿才停下來,順利從騎兵手中接過封門職責——兩個配合就搶佔了關鍵位置,也壓縮了敵方的安全空間。
勝負機率,八比二。
但步兵佔據的地點有些奇怪,他們避開了關鍵位置大概百米,所以營門沒被封死。難道他們根本不想封死營門?那麼弄出這局面是為了……這裡面有鬼!
哥達科班出身,還有家裡長輩言傳身教,各型別戰爭都有研究,土著戰爭都至少看十個現場。所以他知道土著戰爭很原始,戰略上有攻守的區別,但戰術上不一定有。酋長們最喜歡用主力玩對沖,了不起加點策應牽制的手段,然後就是贏的追輸的逃。
平原部落從不防禦,因為營地對騎兵的防禦力等於零,木柵欄後面只是個集合點。所以傳統打法是這樣的:兩邊相對,擺好架勢,衝鋒、混戰、追逐、結束。
荊棘玫瑰用的不是傳統戰術,因為他們在設陷阱。
別看他們的軍隊都頂到人家門口了,可他們的戰術是防守反擊,防線就在部落營地的門外!
沒地形?不要緊,刺蝟一樣的步兵陣列就是凸起地形;騎兵數量不夠?不要緊,有步兵保護,騎兵可以快聚快散,瞬間形成對敵優勢……步兵是盾,騎兵是矛;步兵堅守,騎兵絞殺!
這些陷阱哥達都認識,也都會用,但荊棘玫瑰環環相扣的算計卻讓他心跳加速——誰能想到,荊棘玫瑰有這麼老辣狠毒的戰術?
部落人對此毫無察覺,當他們最精銳的騎兵衝出營門時,每人額頭上都寫著個“慘”字。
他們嗷嗷亂叫,逮著荊棘玫瑰一支小騎兵就追。可在對方重重設計之下,追逐戰變成了繞樁跑,兩圈沒跑完,部落人就被隱藏在步兵陣列後面的伏兵偷襲——部落人的陣型亂了、速度也掉了,再被追逐物件轉身一個反衝,完蛋大吉!
這道開胃菜鮮辣爽口,哥達很滿意。
機率,變成六比四。
剛剛完成準備的部落軍隊怒了,酋長一聲令下,所有策應牽制部隊同時衝出各個營門!一時間馬嘶人嚎,煙塵翻騰,非常熱鬧。
但荊棘玫瑰也撕下了羸弱的面具!步兵固守原地,撐起了盾;騎兵前後穿插,化身為矛!
兵種配合時,他們精準巧妙;攻守轉換時,他們動靜相宜;閃擊迂迴時,他們走位飄忽;關門打狗時,他們殺伐果斷!
部落人只要闖進步兵陣列的間隔裡,一不留神就會掉進陷阱、就會被幾面夾擊。幾個圈子轉下來,他們的氣勢就被消磨掉大半,而且傷亡比較大……
哥達手中的機率,已經改成五比五。
因為部落那邊人多,而且他們的主力已經亮相,正直衝荊棘玫瑰戰旗殺去。
面對八百人的混合衝鋒,荊棘玫瑰只派了十一個重甲騎士出來。看到這個景象,哥達知道部落人完了,這些穿甲的絕不是騎士——連機率都不用再改了。
果然,剛接觸,部落軍就被重甲騎士碾壓。戰線上飛人如潮,景象蔚為壯觀。
旁觀者都看到異能師碾壓部落,但只有哥達的視角能俯瞰全域性、感受到異能之彪悍——重甲騎士用最高馬速衝擊,他們的異能就像鐵犁那樣、從部落陣型正面撞插進去,毫不停頓!